证券代码:200468 证券简称:宁通信B 公告编号:2026-013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该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先生。2025年度末,中兴华合伙人数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三)业务信息
中兴华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中兴华为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的客户有103
1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五)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
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明,中兴华合伙人,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审计报告,新三板公司武汉大洋义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审计报告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永华,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主要有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峰岭菁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黑油数字展览股份有
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复核人李晓思,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2003年起
2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5年至今任职中兴华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股转系统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四)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6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为10万元。上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
本次审计费用系根据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经公司招标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中兴华的执业资质、诚信记录、业务情况及其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和了解,认为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通过对中兴华的执业资质、诚信记录、业务情况及其独立性等情况进行充分审查和了解,我们认为中兴华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3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表决结果为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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