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共召开了5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议案
议案1.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3.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第八届监事会第议案4.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2024.4.26
七次会议议案5.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6.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7.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八届监事会第
22024.4.29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
32024.8.27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九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
42024.10.25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十次会议
议案1.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议案2.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议案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
第八届监事会第议案;
52024.11.27
十一次会议议案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议案5.关于《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6.关于签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的
-1-议案;
议案7.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议案8.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议案9.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议案1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议案1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
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议案1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议案1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
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议案;
议案14.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议案1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议案16.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1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议案18.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相应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规定程序进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以及重大决策的制定、实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运行有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2-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评价客观。公司建立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规定、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
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防范提供合理的保证。
(三)关于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审议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较健全,财务控制较为正常,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良好,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符合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1.持续规范、勤勉、忠实履职
监事会全体成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要求履行监督职能,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持续推进自身建设,提高专业水平
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加强自身的学习以及自身职业素养,拓展工作思路,努力提高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