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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轴B: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12-18 查看全文

瓦轴B --%

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25-37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以下简称“瓦轴B”“公司”)(股票简称:瓦轴B,股票代码:200706)自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复牌。

2.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收到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瓦轴集团”)就本次要约收购事宜出具的《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主体为瓦轴集团,瓦轴集团此次发起以终止瓦

轴B上市地位为目的全面要约收购。

(2)本次要约收购为向瓦轴集团以外瓦轴B全体股东发出的全部要约,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1586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9.39%,要约的收购价格为2.86港元/股。

一、停牌事项

因公司控股股东瓦轴集团拟筹划全面要约收购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瓦轴B,股票代码:200706)自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在

1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筹划要约收购事项的股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情况简介

1、收购人基本情况

收购人名称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1号

主要办公地点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1号法定代表人孟伟

注册资本51986.94万元统一社会信用

91210200242386663D

代码

营业期限1995-12-22至2045-12-2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邮编116300

联系电话0411-62198238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经营范围设备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工业设计服务,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图所示:

22.要约收购目的近年来,由于受到全球经济衰退、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冲击,瓦轴B连年亏损、经营状况每况愈下。今年以来,受多重不利因素叠加,公司经营进一步受限、未来公司财务风险持续加大,长此以往必将造成公司经营风险加剧。综合各方因素,瓦轴集团作为瓦轴B控股股东,从全面维护瓦轴B股东利益,体现国企责任担当出发,拟以终止瓦轴B上市地位为目的向全体流通股东发起全面要约收购。

3.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2025 年 11 月 17 日,经瓦轴集团党委会决定启动瓦轴 B 主动退市程序,

并经重工装备集团报请大连市国资委,于11月25日获得批复。2025年12月16日,瓦轴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批准启动本次要约的议案,授权董事长签订要约报告书摘要。

4.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要约收购及收购余股股东拟出售的余股计划外,收购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的计划。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

本次要约收购以瓦轴 B 的股权分布符合深交所退市要求为生效条件。如本次全面要约收购期满,接受要约的瓦轴 B 社会公众股股票申报数量超过39050000 股,即收购后瓦轴 B 社会公众持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低于 10%,

则本次要约收购生效。如本次全面要约收购期满,接受要约的瓦轴 B 社会公众股股票申报数量不足 39050000 股,即瓦轴 B 社会公众持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仍高于10%,则本次全面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登深圳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

6.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为瓦

轴B除收购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瓦轴B股份。要约数量如下:

股份种类要约价格要约收购数量(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上市流通股份(B股) 2.86港元/股 158600000 39.39%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瓦轴B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2.8436港元/股。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不存在买卖瓦轴B股份的情形。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收盘价为2.86港元/股,经综合考虑,收购人确定要约价格为2.86港元/股。

若瓦轴B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之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

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7.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2.86港元/股计算,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

45359.60万港元。

瓦轴集团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将不低于9072万港元(即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存入中登深圳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来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瓦轴 B 或者其下属关联方,具有合法性,不存在利用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收购人具备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要的履约能力。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按照中登深圳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8.要约收购期限

4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30个自然日,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要约收购的

具体日期请参见后续公告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相关内容。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三、其他情况说明

以上仅为本次要约收购的部分内容,详情参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的《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要约收购并未生效,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特此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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