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截至2025年末,中审众环拥有合伙人237名、注册会计师1306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名。
1截至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2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亿元。2024年度中审众环为244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3.5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中审众环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3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
1.关于项目合伙人相关信息
项目姓名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项目合伙人刘艳28
2.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信息
项目姓名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签字注册会计师祁程程610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2(一)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工作。
(二)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工作。
(三)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审
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工作。
三、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中审众环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
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
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及评价
(一)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1.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
3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
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2.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2025年12月2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初步财务数据、项目组审计人员构成以及审计时间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6年3月10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中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以及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
5.2026年4月22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审计师对2025年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汇报,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
(二)总体评价
经评估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近一年的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4状况、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
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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