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情况及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2、依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3、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10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满足本次归属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