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1证券简称:特锐德公告编号:2026-046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0人,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为42万股。
2、本次归属事项仍需向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将按照规定发布上市流
通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锐德”)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对满足本次归属条件的激
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授予情况
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及授予情况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1-3、授予价格:9.88元/股(调整前)。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4、授予情况:授予日为2024年5月24日,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1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占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占授予权益序号姓名职务公告时股本总
票数量(万股)总量的比例额的比例
1王超总裁17.5012.50%0.0166%
2周君董事、执行总裁15.0010.71%0.0142%
3李军董事、高级副总裁15.0010.71%0.0142%
4李广智副总裁15.0010.71%0.0142%
5杨坤副总裁、董事会秘书12.508.93%0.0118%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5人)65.0046.43%0.0616%
合计140.00100.00%0.132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激励对象不含特来电及其子公司员工。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限售期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
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2-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交所规定发生变化的,则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第一个归属期30%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第二个归属期30%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自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第三个归属期40%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
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考核期间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2025年度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32%;
-3-归属期考核期间业绩考核要求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二个归属期2026年度于58%;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三个归属期2027年度于90%;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注:1、上述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年度合并口径财务数据为依据;
2、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3、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期及其他股权
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或者递延到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按照《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上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得分 S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S≥80 100%
80>S≥70 80%
70>S≥60 60%
60>S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根据本公式计算实际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足1股的,保留整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4-(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6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4年5月24日为授予日,以9.88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授予14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6、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在计算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时,不再剔除控股子公司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相关财务数-5-据。
7、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并对满足本次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且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1、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在本激励计划归属事宜办理前实施完成,则本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由9.88元/股调整为9.43元/股。
2、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未在本激励计划归属事宜办理前实施完成,则
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由9.88元/股调整为9.63元/股。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除上述变动情况之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满足本次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说明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6-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4年5月24日,因此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5月25日至2027年5月24日。
(三)满足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序号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公司未发生前述
1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情形,符合归属条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件。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2前述情形,符合归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个归属期,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2%;
公司2025年营业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收入、净利润较
注:
32023年分别增长
*上述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年度合并口径财务数据为依据;
24.39%、152.96%,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满足归属条件。
*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期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激励本次拟归属的10
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上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名激励对象2025
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上一年度考核得分S划分为S年度考核得分均
4 ≥80、80>S≥70、70>S≥60、60>S,分别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
达到80以上,个人例为100%、80%、60%、0%。
层面归属比例均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为100%。
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7-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5月24日
(二)授予价格:
1、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在本激励计划归属事宜办理前实施完成,则本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9.43元/股。
2、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未在本激励计划归属事宜办理前实施完成,则
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9.63元/股。
(三)本次可归属的批次:第一个归属期
(四)归属数量:42万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可归属数获授的限制性股本次可归属量占已获授的序号姓名职务
票数量(万股)数量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1王超总裁17.505.2530%
2周君董事、执行总裁15.004.5030%
3李军董事、高级副总裁15.004.5030%
4李广智副总裁15.004.5030%
5赵物存副总裁、财务总监15.004.5030%
6杨坤副总裁、董事会秘书12.503.7530%
7杨杰副总裁12.503.7530%
8崔志伟副总裁12.503.7530%
9姬广辉副总裁12.503.7530%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1人)12.503.7530%
-8-本次可归属数获授的限制性股本次可归属量占已获授的序号姓名职务
票数量(万股)数量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1王超总裁17.505.2530%
2周君董事、执行总裁15.004.5030%
3李军董事、高级副总裁15.004.5030%
4李广智副总裁15.004.5030%
5赵物存副总裁、财务总监15.004.5030%
6杨坤副总裁、董事会秘书12.503.7530%
7杨杰副总裁12.503.7530%
8崔志伟副总裁12.503.7530%
9姬广辉副总裁12.503.7530%
合计140.0042.0030%
注:
1、披露激励计划时,赵物存、杨杰、崔志伟、姬广辉尚未任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
2025年5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上述人员为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可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审议本次归属事项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中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将在考核年度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9-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万股,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户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本次归属事项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实际归属情况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涉及归属的10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归属条件。因此,同意公司为满足本次归属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
上海段和段(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特锐德本次归属已经取得现阶段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归属的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上海段和段(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0-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