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价格的核查意见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0000股限制性股票。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11.16元/股,因公司于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记完成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期间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3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和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1.16元/股调整为10.86元/股。
鉴于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办理时间较长,且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元(含税)。该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若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同意,或未
在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办理前实施完成,则回购价格无需调整。即本次回购价格为10.86元/股。
(2)若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同意,并
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之日前实施完成,则本次回购价格将由10.86元/股调整为10.66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拟回购注销所涉及激励对象人员、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准确无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