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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医疗: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003证券简称:乐普医疗公告编号:2024-040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普医疗”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向全体股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

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7号楼乐普医疗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

1体股东均有权以现场出席或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

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9、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详见附件三)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该列打勾提案编码提案名称的栏目可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报摘要》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10.0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的栏目可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以投票

10.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1.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11.2《关于修订<乐普医疗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1.3《关于修订<乐普医疗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乐普医疗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的√11.4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将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文件。

上述议案第9项、第10项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

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7号楼,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

3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在2024年5月14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

7号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22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登记后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三《网络投票指引》。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西

联系电话:010-80120734

传真:010-80120776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7号楼,证券部邮编:1022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指引》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4附件一: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备注:

5附件二: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作为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4年5月15日在北京召开的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说明:在选票栏中“同意”、“反对”或“弃权”任何一栏内划“√”,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该列打勾提案编码提案名称的栏目可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报摘要》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10.0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6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的栏目可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以投票

11.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11.2《关于修订<乐普医疗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1.3《关于修订<乐普医疗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乐普医疗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的√11.4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2024年月日委托期限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7附件三: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指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市投资者投票代码:350003,投票简称为“乐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投 X1票 X1票

对候选人 B投 X2票 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注:非独立董事选举、独立董事选举及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议案需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对应每一项表决,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8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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