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3证券简称:乐普医疗公告编号:2025-081
债券代码:123108债券简称:乐普转2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并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同意公司开立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与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2021年3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41号)的核准,2021年3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638.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638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212.2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4月6日募集完毕,划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4月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1ZG1061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序号项目名称(万元)(万元)
1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115000113412
2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4880048800
合计163800162212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了“乐普转2”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原募投项目中部分产品的海外研发,并将原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额转投国内其他重要创新药械项目的研发,以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变更前后,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前项目投资调整后项目投资序号项目名称金额金额
1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11500086000
2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4880048800
3电生理植介入研发019400
4生物类似物司美格鲁肽研发09600
合计163800163800
2025年6月,乐普医学电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
别与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电生理植介入研发”、“生物类似物司美格鲁肽研发”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3800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587.7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212.21万元,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项目的募集资金48800万元已全部投入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用于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器械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投入15071.08万元;用于电生理植介入研发的募集资金已
2投入0万元;用于生物类似物司美格鲁肽研发的募集资金已投入0万元,尚未
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03400.69万元(含利息收入5059.56万元)将按募投项目计划逐步投入。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71)。
三、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号募集资金用途中国工商银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乐普(北京)医疗器有限公司北京昌平0200048929200485527补充流动资金的管械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理、存放与使用
公司作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作为乙方,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0200048929200485527,截止2025年8月26日,专户余额为0元。该专户仅
用于甲方“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该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3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刘君、岑平一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
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账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出具的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账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在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中联系方式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和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账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或专户依法销户(以孰早为准)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4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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