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曲新)
本人作为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
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董事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管理研究员,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公司财务部综合处副处长、中国新型建筑材料(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现任中国企业改革发展研究会高级专家,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智慧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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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4年度共召开7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7次,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0次,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召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是否连续两次会议缺席数开次数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未亲自出席会议董事会76100否股东大会33000否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时,就关联关系方面,本人提示如果上市公司高管在关联公司任职,应仔细核查任职高管是否拥有股权,建议反复核对预计关联金额,避免遗漏。如有必要,公告可以相应说明,标明其股权情况。在审议《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时,本人提示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理财也应注意审议程序,并强调以后需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并防范风险。董事会采纳了上述建议。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六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依据《乐普医疗审计委员会规则》和《乐普医疗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对《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等多项议
案进行认真审议和讨论,确保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工作期间,勤勉尽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定期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对审
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能够发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审议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津贴》《关于公司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意见及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基薪方案》及《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
2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三项议案,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与主任委员和其他委员确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和奖金发放符合公司的激励机制,公司董事会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与实际相符;对终止实施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了审议和讨论,确认了暂停的原因和必要性。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广泛征询意见,提名蒲绯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候选人符合任职条件资格,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提名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追认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5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
指标完成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事项,对每一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证监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相关法规着重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4、2024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举办的2023年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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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便于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2023年年度
及2024年一季度生产经营情况;现场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9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年9月2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认真倾听了与会中小投
资者的提问和关心的事项。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到公司现场工作期间,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
场的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时刻关注外部环境、行业形势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维护股东权益。
七、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任期内,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人,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公司相关人员在2024年度对我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协助和配合,在此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
曲新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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