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3证券简称:乐普医疗公告编号:2026-062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心泰医疗转让上海民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持有的上海民为生
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民为生物”或“目标公司”)54.2384%的股权转让给
公司控股子公司乐普心泰医疗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泰医疗”,
2291.HK)。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持有上海民为生物的股权,心泰医疗将持有
上海民为生物54.2384%的股权并成为其控股股东。
2.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088387980元,其中
60%于交割前提条件满足或被适当豁免后支付,剩余40%于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支付完毕。
3.交易对方心泰医疗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属于公司内部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但仍需满足协议约定的交割前提条件,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近日,公司与心泰医疗及上海民为生物签署《关于上海民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上海民为生物54.2384%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876.2415万元)转让给心泰医疗,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088387980元。该定价系交易双方公平磋商后按一般商业条款确定,其中参考了仲量
联行企业评估及咨询有限公司作为独立估值师出具的初步估值。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乐普心泰医疗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7PF84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娟
注册资本:32429.4997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莘砖公路258号41幢201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医疗科技(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6年6月30日,心泰医疗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7.66%的股权,剔除心泰医疗已回购但未注销的股本后,公司持有其77.83%的股权。
三、交易标的具体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民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7PF8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冰峰
注册资本:1615.5386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4月2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889弄1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生物科技、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转让、技术服务(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仪器设备、塑
料制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实验室设备器材的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2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交易标的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上海民为生物54.2384%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
876.2415万元。该股权已足额实缴,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
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权转让前股权转让后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人认缴注册资本(人持股比例持股比例民币万元)民币万元)
乐普医疗876.241554.2384%--
韩为跃410.500025.4095%410.500025.4095%青岛民芯创业投资中心
175.750010.8787%175.750010.8787%(有限合伙)汉康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潍坊)合伙企业(有80.78035.0002%80.78035.0002%限合伙)广西腾讯创业投资有限
42.26682.6163%42.26682.6163%
公司东莞云瀚企业管理中心
30.00001.8569%30.00001.8569%(有限合伙)
心泰医疗--876.241554.2384%
3、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情况
上海民为生物聚焦心血管、内分泌、代谢疾病及其并发症领域,拥有 GPCR激动剂筛选平台 LAGMA、RAF超长效分子开发平台和 Dual-siRNA 开发平台,可筛选GLP-1/GIP等多靶点创新药,半衰期更长、临床用药剂量更低的大分子抗体,给药间隔半年甚至更长周期的 siRNA创新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民为生物候选药物 MWX203注射液血脂异常适应症、候选药物 MWN105注射液肥胖适应症正开展临床 II期;候选药物 MWN109片肥胖适应症已
完成临床 II 期给药;候选药物 MWN109 注射液肥胖适应症进入临床 III 期;候选药物
MWX401 注射液原发性高血压适应症正在开展临床 I期;候选药物 MWN110 注射液体
重控制适应症处于临床 I期中。
3创新药研发管线核心产品研发进度
临床临床项目靶点类型适应症剂型前一期二期三期
MWN101 GLP-1/GIP/GCG Fc 融合蛋白 2型糖尿病/肥胖 注射液 √ √ √
MWN105 GLP-1/GIP/FGF21 Fc 融合蛋白 MASH 注射液 √ √ √
MWX301 / Fc 融合蛋白 心衰 注射液 √
脂肪酸链注射液√√√√
MWN109 GLP-1/GIP/GCG 2 型糖尿病/肥胖/OSA
修饰多肽片剂√√√
MWN110 ActRII a/b 单抗 成人体重控制 注射液 √ √
MWN117 INHBE siRNA 超重/肥胖 注射液 √ √
MWX203 Angptl3 siRNA 血脂异常 注射液 √ √ √
√
MWX205 PCSK9/Angpt13 双靶点 siRNA 血脂异常 注射液 √(澳洲)
MWX401 AGT siRNA 原发性高血压 注射液 √ √
4、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数据
上海民为生物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总资产49197.218406.62
净资产42718.257036.03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
营业收入22689.625.00
利润总额-387.89-15128.19
净利润2898.00-10762.39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协议主要条款
转让方: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乐普心泰医疗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上海民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上海民为生物54.2384%的股权,对应上海民为生物人民币876.2415万元注册资本。
本次交易完成后,心泰医疗将持有上海民为生物54.2384%的股权,公司不再直接持有上海民为生物的股权。
(二)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4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088387980元。
在《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全部交割前提条件均已满足或被受让方适当豁免后,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相当于全部股权转让价款60%的首期股权转让价款。剩余40%的股权转让价款由受让方于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向转让方支付完毕。
(三)交割安排受让方将首期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之日或受让方与转让方进一步同
意的日期为“交割日”。自交割日起,受让方即就标的股权享有完整的、不受限于任何权利负担的所有权,并按照目标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享有一切股东权利。转让方就标的股权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抗辩或权利主张在交割日一并移转予受让方。
(四)权益归属
在交割日前目标公司累积的任何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以及税后提存的
各项基金等(如有),自交割日起,标的股权所对应的该等分配权利和受益权均由受让方享有。
(五)交割后义务
目标公司应当于交割日后且在适用法律规定的相关期限内,向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次交易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的登记/备案手续。目标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股东及公司章程相关市场监管变更登记之日为“工商变更完成之日”。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义务、承诺、陈述或保证,或所作陈述或保证在任何方面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七)合同生效及终止
《股权转让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并经各方一致书面同意终止。在交割日前,如任何政府机构发布最终且不可申请复议、起诉或上诉的命令、法令或裁定,限制、阻止或禁止《股权转让协议》拟议的交易,则各方均有权终止。
(八)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股权转让协议》所发生的或与《股权转让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5本次交易是公司优化集团内部资源配置、推进业务整合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
整合相关业务及资源,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本次转让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交割前提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各方陈述与保证的持续真实准确、相关方内部审批程序完成等。若交割条件未能如期满足,本次交易存在延期或无法完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对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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