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4证券简称:南风股份公告编号:2026-017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6年7月16日下午14:00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小塘三环西路31号南方风机
股份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249950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41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234354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16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1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559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568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559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3249%。
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袁学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肖文钊先生、刘加利先生、戴彤女士、范智俐女
士、任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
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肖文钊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获得票数:同意1234535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8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
1.02选举刘加利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获得票数:同意1234535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8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
1.03选举戴彤女士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获得票数:同意1234530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
1.04选举范智俐女士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获得票数:同意1234530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3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
1.05选举任刚先生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获得票数:同意1234542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7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麦志荣先生、陈雅兰女士、汪伟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连续任期不得超过6年。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均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麦志荣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获得票数:同意1234535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8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
2.02选举陈雅兰女士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获得票数:同意1234535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68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
2.03选举汪伟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获得票数:同意1234595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28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长薪酬和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0956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05%;反对83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59%;弃权6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6689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516%;反对83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762%;弃权6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2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邓洁律师、陈晓璇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