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本次会议的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厂房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麦志荣、陈雅兰、汪伟
2026 年 9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