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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者: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01 00:00 查看全文

探路者 --%

证券代码:300005证券简称:探路者编号:临2025-079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对象为北京通域合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通域合盈”)及北

京明弘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明弘毅”)。本次发行前,通域众合合计控制公司股份占股份总额的13.68%,为公司控股股东。李明先生通过控制通域众合从而间接控制公司120888353股股份,间接控制比例为13.68%,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265110655股计算,本次发行后,通域合盈将直接持有公司18557745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15%,通域合盈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30646581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68%;明弘毅将直接持有公司7953319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92%;

李明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38599900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3.60%。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通域合盈,实际控制人仍为李明先生,本次发行不

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鉴于本次发行对象通域合盈及明弘毅已承诺其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根据《上市

1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公司股东会非关联

股东审议并同意通域合盈及明弘毅免于发出要约后,通域合盈及明弘毅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

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相关政策有不同安排或变化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执行。

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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