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5证券简称:探路者编号:临2026-014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通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5700万元收购杜钧丽、王洪剑、林江、陈涛持有的上海通途半导体科
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通途”)51%的股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82)。
2026年1月,上海通途完成本次收购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成为上海通途的股东,持有上海通途51%的股权,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上海通途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为推进收购上海通途股权事宜,优化融资结构,公司结合当前经营实际情况及资金使用安排,拟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简称“厦门国际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24990万元的并购贷款用于支付公司收购上海通途51%股
权交易的部分交易价款或置换已支付的收购价款,具体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为准。现公司拟质押其持有的上海通途51%股权,为公司就上海通途股权收购项目向厦门国际北京分行申请的
24990万元的并购贷款(简称“本次并购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同时拟由
公司全资子北京探路者飞越户外用品销售有限公司(简称“北京飞越”)为公司
本次并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并购贷款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合称“本次融资事项”)。
公司已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
1额度。公司本次并购贷款的金额在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融资额度范围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保证事项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北京飞越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本次融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关联交易,且本次并购贷款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通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52979396T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8月23日
法定代表人:王洪剑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14幢22301-1530座
经营范围:从事半导体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云软件服务,云平台服务,集成电路的开发、设计,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硬件及辅助设备、安防设备的研发、销售,软件的研发、制作、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持有上海通途51%的股权,上海通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被保证人基本情况
名称: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0205322G
注册资本:88370.2186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1月11日
法定代表人:何华杰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光华路甲1号院5号楼六层613号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生产帐篷、睡袋、服装、鞋帽、背包、水壶、非医用
防护服;研究、设计、开发帐篷、睡袋、登山器材、服装、鞋帽、背包;销售帐篷、睡袋、登山器材、服装、防寒服装、鞋帽、非医用防护服、医疗器械(仅限2I类、II类)、羽绒及羽绒制品、背包、体育用品(不含弩)、文化用品、工艺品、
日用百货、办公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电子元器件;
普通货物运输;信息咨询(不含中介);市场调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技
术检测;旅游咨询;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集
成电路;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与保证人的关系:公司持有北京飞越100%股份,北京飞越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总资产263996.15258899.62
总负债70722.9767455.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97885.58194893.46
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95280.45159158.96
利润总额2543.2810384.9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03.7010662.31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北京探路者飞越户外用品销售有限公司
2、债务人: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融资机构: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保证方式:北京飞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并购贷款借款合同》项下的
3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北京飞越同意债权期限延展的,保证期间至展
期协议或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6、保证范围:《并购贷款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24990万元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逾
期债务、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的情形。
六、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并购贷款事项是基于公司股权收购项目办理融资业务的实际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股权收购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融资需求。本次公司以持有的上海通途51%的股权为并购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北京飞越为公司
本次并购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事项,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情形。
特此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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