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5证券简称:探路者公告编号:临2026-009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3月5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672.6800万股
*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6年3月5日为授予日,并同意以7.0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9名激励对象授予672.68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2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12、2026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3、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2月24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6年3月2日,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6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72人调整为59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与经公司2026年
2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授予日为2026年
3月5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
3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3月5日,并同意以7.0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9名授予激励对象授予672.68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权益工具: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日:2026年3月5日
3、授予数量:672.6800万股
4、授予人数:59人
5、授予价格:7.08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禁售期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授予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批解除限售期30%可以解除限售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批解除限售期30%可以解除限售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批解除限售期40%可以解除限售
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4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限
售期与相应的限制性股票一致。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3)禁售期: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
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
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该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占授予限制性股占本计划公告日姓名职务
票数量(万股)票总数的比例股本总额的比例
何华杰总裁30.004.4598%0.0339%
陈旭常务副总裁45.806.8086%0.0518%
杨树副总裁35.005.2031%0.0396%
杨磊副总裁35.005.2031%0.0396%
宋扬职工董事15.002.2299%0.0170%
薛梁峰财务总监15.002.2299%0.0170%陈俊宇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5.000.7433%0.0057%(中国台湾)术(业务)人员林明芳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1.000.1487%0.0011%(中国台湾)术(业务)人员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51490.8872.9738%0.5555%
5获授的限制性股占授予限制性股占本计划公告日
姓名职务
票数量(万股)票总数的比例股本总额的比例人
合计672.68100%0.7612%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部分中国台湾籍员工,该部分员工作为公司的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在日常管理、技术研发、业务拓展等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通过参与本激励计划将进一步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4、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若激励对象如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9、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亿元)净利润(亿元)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目标值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Am)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6年度22.0019.801.701.53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7年度25.0022.502.502.2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8年度30.0027.003.002.7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营业收入 A≥Am 或 B≥Bm 100%
(A)、净利润 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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