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长碧
本人李长碧,作为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李长碧,毕业于贵州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获汉语言文学本科学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曾就职于贵州回春酒实业有限公司、贵阳晚报社、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太和制药有限公司和贵州聚爱之
城商贸有限公司。现任贵州省百年聚公益基金会党支部书记、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贵阳筑爱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年度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审议通过了31项议案;召开股东大会2次,审议通过了9项议案。本人按时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大会情出席董事会情况况亲自出席委托出席次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股东大会次应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次数数亲自出席会议数
8800否2
2025年度任职期间,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
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审议议案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5年度,各专门委员会根据需要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3355
1.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年度共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司董监高半年度及年度薪酬考核,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方案进行审议,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年度共参与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
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
度报告等进行了审议,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签字会
计师面对面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名称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日
2025年第一次独
12025年3月20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
立董事专门会议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
2025年第二次独
22025年8月19日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年度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开展存款业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独立意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
和现场办公,参与现场工作15天,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通过线上交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公司积极支持和配合本人的履职工作,为此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人员支持,定期通报公司经营情况,提供了充分的资料和信息,为本人有效履职提供了保障,不存在任何阻碍和干预行为。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治理与信息披露,及时与相关工作人员沟
通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相关内容,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深入了解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
全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有关资料,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充分发表专业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年度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以加强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从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于日常关联交易及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并且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人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半年度薪酬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可信,展现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此外,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就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查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资料,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感谢公司在我作为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2026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长碧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