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更准确地反映公司存货的实际流转情况,精确核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及库存存货的价值,使财务信息更具相关性和可靠性,具备合理性。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说明。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