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7证券简称:汉威科技公告编号:2026-038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参股
公司宁波韧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韧和科技”)提供不超过500万元人民
币的借款,期限为6个月,自甲方支付借款之日起计算,本次借款年利率为5%。
2、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对韧和科技的财务资助金额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低,整体风险可控;本次财务资助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资金使用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过程中,韧和科技其他股东因财务状况和资金安排,未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将加强对被资助对象的风险管控,持续跟踪韧和科技的资产现状、信用状况、涉诉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及时识别并应对潜在风险,最大限度地保障本次资助资金安全。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韧和科技是公司参股公司,核心聚焦弹性传感器、碳纳米管发热组件等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深耕相关产品在智慧医疗、机器人等领域的落地应用。其依托核心技术优势与长期的市场深耕布局,目前经营态势稳健向好,核心业务进入规模化增长阶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为韧和科技提供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用于流动资金周转、项目运营、货款支付,期限为6个月,自公司支付借款之日起计算,借证券代码:300007证券简称:汉威科技公告编号:2026-038款年利率为5%。
公司以自有资金为韧和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产生重大影响,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6月17日,公司与韧和科技签署了《借款合同》。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宁波韧和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MA2CKG573E
注册资本:977.5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光明路189号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30日
法定代表人:陈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高
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序号股东名称股权比例(万元)
1刘宜伟360.0036.8286%
2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72.5027.8772%
北京宏华科创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3250.0025.5754%
伙)证券代码:300007证券简称:汉威科技公告编号:2026-038
4中科新材(宁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80.008.1841%
5宁波磁性材料应用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15.001.5345%
合计977.50100.00%
实际控制人:刘宜伟
最近一年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1363.41
负债总额827.77
净资产535.64
财务指标2025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508.30
净利润-551.75
与公司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关系说明:韧和科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但存在业务合作。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2025年度公司未对韧和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刘宜伟,系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为2206****2450,其住所为宁波市镇海区。
2、北京宏华科创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01TP9F4X
出资额:7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路316号1046室
成立日期:2020年7月22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宏华聚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证券代码:300007证券简称:汉威科技公告编号:2026-038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序号股东名称股权比例(万元)北京宏华智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
16848597.8357%
人)北京宏华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
24150.5929%
人)
3济南润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1429%
4北京宏华聚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1.4286%
合计70000100.0000%
关联关系说明:北京宏华科创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中科新材(宁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MA2CH1DQ2E
注册资本:275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庄市大道519号
成立日期:2018年5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刘苏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
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持有其100%股权。
关联关系说明:中科新材(宁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宁波磁性材料应用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MA2CJRKR76
注册资本:595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光明路189号
成立日期:2018年9月14日
法定代表人:满其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磁性材料生产;电子专用证券代码:300007证券简称:汉威科技公告编号:2026-038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磁性材料销售;
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科技中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序号股东名称股权比例(万元)
1满其奎180030.2521%
2中科新材(宁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20020.1681%
3宁波市镇海金汇集团有限公司90015.1261%
4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60010.0840%
5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3005.0420%
6浙江原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05.0420%
7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公司2003.3613%
8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3613%
9宁波招宝磁业股份有限公司1001.6807%
10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1001.6807%
11宁波中科毕普拉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1.6807%
12百琪达智能科技(宁波)股份有限公司1001.6807%
13宁波兴隆磁性技术有限公司500.8403%
合计5950100.0000%
关联关系说明:宁波磁性材料应用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甲方(出借人):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借款人):宁波韧和科技有限公司
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小写:¥5000000.00元)。借款人应根据实际用款需求提取借款。
2、借款用途:乙方承诺本笔借款仅用于:流动资金周转、项目运营、货款支付。乙方不得将借款用于违法违规经营、转借他人、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及其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用途。
3、借款利率:本借款年利率为5%,利率固定不变,不受市场利率调整影响。证券代码:300007证券简称:汉威科技公告编号:2026-038
利息自甲方实际放款之日起计算,按实际还款日结息。
4、借款期限:本借款期限为自实际提款日起6个月(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如需延期还款,乙方应在借款到期前二十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顺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甲方不同意延期的,乙方必须按期还款。
5、还款方式:乙方应于借款到期当日,将借款本金及应付利息一次性全额
归还至甲方指定账户。
6、逾期还款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期足额归还借款本金/利息的,视为逾期违约。逾期期间,乙方根据违约使用天数按本合同适用利率加收50%罚息利息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因乙方逾期还款导致甲方采取催收、诉讼、仲裁等方式维权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公告费等全部维权费用。
7、提前还款:乙方如需提前还款,应当在其拟提前还款日前至少三个工作
日书面通知甲方。提前还款的,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甲方不收取违约金。
8、借款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韧和科技核心聚焦弹性传感器、碳纳米管发热组件等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深耕相关产品在智慧医疗、机器人领域的落地应用。经过多年的产品迭代和市场拓展,韧和科技已积累众多国内外优质战略客户及行业头部品牌,相关业务已进入规模化、常态化供货阶段,客户资源优质、合作稳定性较强。近期韧和科技新增订单增长,业务增长态势明确,为其持续稳健经营奠定良好基础;此外,韧和科技在手订单客户资质优良、回款周期清晰可控,对应回款规模可覆盖本次借款本息,本次财务资助具备稳定、可靠的偿债来源支撑。
公司本次对韧和科技的财务资助金额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低,整体风险可控;
本次财务资助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资金使用,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过程中,韧和科技其他股东因财务状况和资金安排,未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将加强被资助对象的风险管控,持续跟踪韧和科技的资产现状、信用状况、涉诉情况、经营情况、财证券代码:300007证券简称:汉威科技公告编号:2026-038务状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及时识别并应对潜在风险,最大限度保障本次资助资金安全。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韧和科技提供财务资助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
需求的基础上开展的,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财务资助金额占公司总资产比例较低,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对韧和科技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及履约能力开展全面评估和审慎研判,并将落实风控措施,确保资助资金安全。
公司本次对韧和科技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深化双方资源整合、强化业务协同,丰富公司产品矩阵、拓宽下游应用场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不超过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0.17%。
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亦不存在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