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8证券简称:天海防务公告编号:2026-007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因经营需要,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公司”)拟为全资二级子公司江苏佳美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美海洋”)、控股孙公司
江苏九多焊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九多”)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佳美海洋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含)1000万元人
民币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含)3年,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将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含)12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2、江苏九多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含)1000万元人民币
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含)1年,主要用于无还本续贷业务。因全资子公司上海佳船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江苏九多母公司上海九多实业有限公司83%股权,因此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不超过(含)83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江苏绿能重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绿能”)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不超过(含)3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审批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并已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已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各子(孙)公司2025年度可使用的对外担保总额为46亿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在不超过46亿元人民币
第1页证券代码:300008证券简称:天海防务公告编号:2026-007(或等值外币)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均可根据公司及下属各子(孙)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列表主体),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担保期限为自该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关于增加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071)。
公司此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佳美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9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扬中市西来桥镇北胜村606号
法定代表人:王友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海洋工程开采施工平台的桩腿、桩靴和提升设施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钢结构加工等
股权结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孙)公司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江苏佳美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3140.5934027.59
负债总额26436.0326073.74
其中:银行贷款10528.795993.79
流动负债22434.0823558.4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6704.55795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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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7972.7518555.47
净利润-1290.37672.56
注:上述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江苏九多焊接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6日
注册地点:镇江市扬中市西来桥镇北胜村606号
法定代表人:刘新友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
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专用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润滑油销售;建筑材料销售;
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政设施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金属材料及焊接材料销售
与公司关系: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九多实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83%股权。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江苏九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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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034.231913.29
负债总额3374.70977.60
其中:银行贷款1918.730
流动负债3374.40976.6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净资产1659.53935.69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2965.744807.56
净利润223.84233.96
注:上述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其他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的情况说明:因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较低,担保能力有限,经银行与江苏绿能及自然人股东协商,最终确定由江苏绿能承担自然人股东所持有5%比例的担保,江苏绿能合计担保比例为17%,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序号1《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甲方)
保证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债务人:江苏佳美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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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
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3、保证金额:12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范围: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
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
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生效方式:本合同自甲方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签字(自然人适用)或盖章(单位适用)之日起生效。
6、本次对外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序号2《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保证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江苏九多焊接技术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2、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
第5页证券代码:300008证券简称:天海防务公告编号:2026-007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金额:830万元人民币。
4、保证范围: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
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5、生效方式:(1)保证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章(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合同自债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及保证人签名后生效。
6、本次对外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下属各子(孙)公司提供已生效的美元担保金额为14733.67万美元,已生效的欧元担保金额为9331.80万欧元,已生效的人民币担保金额为237848.36万元,总计已生效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416828.84万元(以2026年2月6日汇率折算,不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99.11%。
本次担保合同生效后,总计对子公司已生效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为418858.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00.0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含子公司、孙公司)金额为0。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1、天海防务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天海防务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