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海防务
股票代码:300008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1号楼-4至22层101内17-26
层A705-707A301-320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1号楼-4至22层101内17-26
层A705-707A301-320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防务”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海防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释义....................................................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7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七节备查文件..............................................12
3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指释义内容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天海防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指务(原上海佳豪船舶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本报告书指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本次权益变动指
降至5%的权益变动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15号准则》指——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1号楼-4至22层101内企业住所
17-26层A705-707A301-320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成立日期1999年11月02日经营期限1999年11月02日至长期注册资本468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均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5489M
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
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
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主要经营范围
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1号楼-4至22层101内通讯地址
17-26层A705-707A301-320
5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经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持有人证券简称股票代码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中国长城资产 湖南白银 002716.SZ 15906.4万 5.63%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 长城环亚控股 00583.HK 8942.92万 74.89%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 赤天化 600227.SH 9433.96万 5.59%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 *ST景峰 000908.SZ 11368.07万 12.92%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经营及资金相关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天海防务于 2025年 11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公司
第二大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9429235股,占公
司现有总股本比例5.18%。长城资产计划在该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280000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长城资产已减持3027800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完成,长城资产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减持计划,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减持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股数(股)股数(股)比例比例
中国长城合计持有股份894292355.18%864014355%
资产管理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94292355.18%864014355%股份有限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894292355.18%864014355%
合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94292355.18%86401435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本报告书中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股东减持股数减持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名称(股)(%)长城
集中竞价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3日30278000.18%资产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天海防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8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于在2025年5月22日至
2025年6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天海防务股份17000000股,占天
海防务总股本的比例为0.98%,其持股比例由6.16%减少至5.18%。详见天海防务于2025年7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除前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天海防务股份的行为。
9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规定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信息。
10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李均锋签名(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5年12月23日
11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12(本页无正文,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李均锋签名(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5年12月23日
13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术股份有限公司518号10幢8层股票简称天海防务股票代码300008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号院1号楼-4至22层101
名称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内 17-26 层 A705-
707A301-320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不变,但持股人发生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股份数量变化
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
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持股数量:89429235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持股比例:5.18%股份比例
14本次权益变动后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票,信息披露义务变动数量:3027800股
人拥有权益的股变动比例:0.18%
份数量及变动比变动后持股数量:86401435股
例变动后持股比例:5%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
是否拟于未来12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15(本页无正文,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李均锋签名(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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