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26日上午9:30在公司北区1106会
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主任委员耿小平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最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部分内容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不断优化公司薪酬管理体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决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拟修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的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议案与公司整体薪酬机制保持一致,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达成。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提交到董事会审议,并将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议案经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三、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抗肿瘤事业部获授人员首次授予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意见经核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三期激励计划》等关于权益回购注销的规定,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以及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拟回购注销不具备激励资格及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