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9证券简称:安科生物公告编号:2025-075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上午09: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
18日09:15至09:25,0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09:15至12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海关路 K-1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A座 12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宋礼华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38人,代表股份648349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64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23人,代表股份
6090825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170%;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415人,代表股份392666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7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0人,代表股份617203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24536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2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5人,代表股份392666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78%。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7736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5%;
反对56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5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07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71%;反对56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02%;弃权5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6%。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704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67%;
反对8451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35%;弃权
1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9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75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938%;反对8451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6933%;弃权19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2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583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81%;
反对8471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67%;弃权
293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5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955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984%;反对8471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7262%;弃权293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3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611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23%;
反对8454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40%;弃权
283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3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982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431%;反对8454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6982%;弃权283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87%。
2.04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6702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0%;
反对1434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2%;弃权
2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2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73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316%;反对1434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240%;弃权2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5%。
2.05审议通过《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621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38%;
反对8593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55%;弃权
1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0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992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587%;反对8593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9239%;弃权1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4%。
2.06审议通过《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459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89%;
反对8744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88%;弃权
14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2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830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967%;反对8744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4.1682%;弃权14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1%。
2.07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353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25%;
反对8878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94%;弃权
1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8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724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253%;反对8878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852%;弃权1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6%。
2.08审议通过《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764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59%;
反对8404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63%;弃权
18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135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909%;反对8404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6173%;弃权18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8%。
2.09审议通过《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828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57%;
反对8331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51%;弃权
18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9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199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1943%;反对8331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4992%;弃权18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5%。
2.10审议通过《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727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02%;
反对8357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91%;弃权263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98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313%;反对8357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5413%;弃权263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74%。
2.11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766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62%;
反对8403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62%;弃权
17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7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137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940%;反对8403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6157%;弃权17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3%。
2.12审议通过《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659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97%;
反对8551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90%;弃权
1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30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209%;反对8551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8558%;弃权1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3%。2.13审议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总表决情况:
同意639711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77%;
反对8448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30%;弃权
19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082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0044%;反对8448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6876%;弃权19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0%。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72553658元变更为人民币1671320708元,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全部事宜。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7416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1%;
反对80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5%;弃权1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787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88%;反对80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75%;弃权1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选举宋礼华先生、周源源女士、宋礼名先生、赵辉女士、江军培先生、汪永斌先生、李坤先生
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选举宋礼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4428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799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459%。
宋礼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选举周源源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4448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819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778%。
周源源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03选举宋礼名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4435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4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806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567%。
宋礼名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选举赵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4192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563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624%。
赵辉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5选举江军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4205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8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576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846%。
江军培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6选举汪永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4691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9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8062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710%。
汪永斌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7选举李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4133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7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504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669%。
李坤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选举耿小平先生、陈飞虎先生、姚禄仕先生、汪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5.01选举耿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4313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5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684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2589%。
耿小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选举陈飞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4197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7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569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720%。
陈飞虎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选举姚禄仕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4207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8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578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866%。
姚禄仕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4选举汪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4473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9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7844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185%。
汪律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王炜律师、朱华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律师意见书,认为:安科生物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