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所涉非标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213177号关于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213177号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豆神教育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并于2024年4月24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213200号)。豆神教育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业经本所审计,并由本所于2023年4月25日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213196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的要求,现将豆神教育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及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2年度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持续经营”、财务
报表附注“六、6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豆神教育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64951.01万元;2022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65008.17万元;2022年度公司因债务逾期引发多起诉讼及仲裁案件,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多项资产抵押,豆神教育公司很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清偿债务,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23年3月31日,豆神教育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及(2023)京01破申280号《决定书》,公司债权人佟易虹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为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及可行性,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会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豆神教育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2022年度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的消除情况2023年11月15日,北京一中院作出(2023)京01破申28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重整。2023年12月18日,北京一中院作出(2023)京01破
393号《民事裁定书》批准公司重整计划。2023年12月28日,北京一中院裁定
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
重整计划执行后,公司的债务得以消除,资产负债率从年初的129.70%下降至69.59%,资产负债结构得到改善;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6239.78万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432.63万元;公司及管理人正积极
推动解除对公司资产、银行账户的冻结、保全措施;公司摆脱了大额利息费用负担;公司核心业务及团队稳定,继续推进教育科技创新,业务重回良性发展轨道,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恢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豆神教育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本专项说明仅供豆神教育公司2023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