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ST豆神 公告编号:2026-041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临时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方式投票时间
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9:25,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9:30-11:30,下午13:00-15:00
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至15:00期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5号楼豆神教育集
团一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颖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94人,代表股份4482244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888%。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0人,代表股份18351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8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4305276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32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589人,代表股份
17696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63%。
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
声驰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439663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99%;
反对8067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99%;弃权
4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2权股份总数的0.1101%。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979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3484%;反对8067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3.9614%;弃权4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02%。
2、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439529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01%;
反对8181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52%;弃权
5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147%。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96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6199%;反对8181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4.5799%;弃权5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03%。
3、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439445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14%;
反对8261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33%;弃权
5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153%。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957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643%;反对8261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5.0196%;弃权5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900股),占出席
3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1%。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40182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58%;
反对7544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32%;弃权
49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11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03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786%;反对7544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1.1110%;弃权49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04%。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40201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01%;
反对7427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71%;弃权
59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28%。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03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838%;反对7427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4729%;弃权59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33%。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整产业投资人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39972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90%;
4反对7717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18%;弃权
5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192%。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010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0360%;反对7717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2.0537%;弃权53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03%。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39740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73%;
反对7862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42%;弃权
62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5%。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986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7729%;反对7862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2.8444%;弃权62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28%。
8、审议并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表决结果:
同意439879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82%;
反对7866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50%;弃权
47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068%。
5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000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270%;反对7866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2.8634%;弃权47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96%。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39921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77%;
反对7812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30%;弃权
48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093%。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00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7592%;反对7812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2.5714%;弃权48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95%。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40495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56%;
反对719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55%;弃权
5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189%。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06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836%;反对719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9.2120%;弃权5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43%。
6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追溯确认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40456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70%;
反对7224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18%;弃权
5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212%。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05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733%;反对7224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9.3657%;弃权5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10%。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宋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40258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27%;
反对7221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11%;弃权
74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662%。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038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5906%;反对72214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9.3499%;弃权74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9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7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关于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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