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0证券简称:豆神教育公告编号:2025-041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临时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方式投票时间
2025年12月12日上午9:15-9:25,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9:30-11:30,下午13:00-15:00
2025年12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5号楼豆神教育集
团一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窦昕先生
1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23人,代表股份467343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140%。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19人,代表股份388385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9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4285046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34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819人,代表股份
388385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9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65434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5%;
反对148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6%;弃权
424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909%。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2同意36929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845%;反对148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8215%;弃权424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41%。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65335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04%;
反对15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2%;弃权
4971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064%。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6830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306%;反对15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8894%;弃权4971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00%。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审议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审议并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
同意459367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35%;
反对75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7%;弃权
429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918%。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863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655%;反对75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9.4299%;弃权429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46%。
3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审议通过。
3.02.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
同意459330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56%;
反对75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1%;弃权
468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003%。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826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702%;反对75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9.4227%;弃权468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71%。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审议通过。
3.03.审议并通过了《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
同意459253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90%;
反对75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8%;弃权
519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112%。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748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712%;反对75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9.4904%;弃权519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84%。
3.04.审议并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同意459305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01%;
反对75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05%;弃权
511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4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3%。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800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051%;反对75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9.3792%;弃权511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58%。
3.05.审议并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同意459300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90%;
反对758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23%;弃权
461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987%。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795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2911%;反对758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9.5216%;弃权461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73%。
3.06.审议并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同意4593110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13%;
反对75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03%;弃权
460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984%。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806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190%;反对757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9.4966%;弃权460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44%。
53.07.审议并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同意459197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70%;
反对76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43%;弃权
507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6%。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0692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267%;反对76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9.6660%;弃权507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3%。
3.08.审议并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同意465129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63%;
反对17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7%;弃权
509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09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6624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005%;反对17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3879%;弃权509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1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
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61、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关于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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