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2证券简称:华测检测公告编号:2025-054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4号华测检测大楼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万峰先生。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256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67553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057%(剔除回购股份10000000股影响)。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88400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4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3人,代表股份379152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65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本公告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且非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3人,代表股份4047358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9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25582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9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3人,代表股份379152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65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1.01.候选人:关于选举万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30132276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4.394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6731427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0.7541%。
1.02.候选人:关于选举申屠献忠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6556535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2747355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087%。
1.03.候选人:关于选举钱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48547458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15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5729456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3040%。
1.04.候选人:关于选举戚观成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48547458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15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5729456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3040%。
万峰先生、申屠献忠先生、钱峰先生、戚观成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2.01.候选人:关于选举程海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592482592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8.75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966459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1.4518%。
2.02.候选人:关于选举刘志权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65580241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276223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124%。
2.03.候选人:关于选举杨芳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65565341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021%。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274733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087%。
程海晋先生、刘志权先生、杨芳女士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666738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9%;反对75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1%;
弃权6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03920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5%;反对75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6%;弃权6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666794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2%;反对6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4%;弃权7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03976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3%;反对6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9%;弃权7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584275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248%;反对83201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636%;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21457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239%;反对83201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569%;弃权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666790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7%;反对68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6%;
弃权7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03972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4%;反对68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7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666787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2%;反对68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7%;弃权8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03969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7%;反对68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4%;弃权8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666792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0%;反对68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6%;
弃权7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03974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9%;反对68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弃权7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9、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666772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9%;反对70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2%;
弃权7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03954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9%;反对70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6%;弃权7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666776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6%;反对6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2%;
弃权8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03958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9%;反对6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8%;弃权8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专项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666781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3%;反对6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2%;
弃权7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03963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92%;反对6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8%;弃权7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结果:同意666796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6%;反对69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3%;
弃权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403978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9%;反对69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弃权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13、审议通过了《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同意292797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471%;反对123356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374%;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回避251335874股(关联股东万峰因提供借款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81315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059%;反对123356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782%;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14、审议通过了《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总表决结果:同意292797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471%;反对123356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374%;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回避251335874股(关联股东万峰因提供借款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81315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059%;反对123356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782%;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92736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324%;反对123417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521%;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回避251335874股(关联股东万峰因提供借款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281253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907%;反对123417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934%;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