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或会计师事务所)系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12月11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号十层1001。中勤万信具有证监会和财政部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中勤万信首席合伙人为胡柏和先生,未发生过变动。截至2025年末,中-1-勤万信共有合伙人79人、注册会计师总人数40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人。
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勤万信河南分所(以下简称“河南分所”)具体承办。
河南分所成立于2004年,负责人为苏子轩,河南分所注册地址为郑州市纬四路东段17号12层1207号,截至2025年末,河南分所拥有250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54人。
中勤万信2025年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8597.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41916.0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064.17万元。上市公司2025年报审计家数35家,审计收费总额3711.00万元,客户所属行业主要为制造业,无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聘任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上会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
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四)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上会事务所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满足和适应公-2-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规范化治理的需要,公司在2025年变更了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聘任中勤万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
(五)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勤万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2025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
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中勤万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3-(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
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10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审工作进行跟踪、核查与监督,并提出相关建议。审计委员会采取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相关负责人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进展、审计阶段性结果等问题进行沟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等汇报,并提出相关建议。
(三)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4-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