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5证券简称:爱尔眼科公告编号:2026-025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92682015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26820155.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审议程序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该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统筹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该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实施,并
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671970194.6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67197019.46元,加
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5616803875.54元,减去2024年年度分配现金股利
2230824623.67元,减去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6782022.08元,本年度末可供
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7583970404.97元。
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932539667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31363178股,同
1时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5831936股后的股本9268201556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926820155.6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配方案未超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可分配范围。
从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存在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670342834.961487303732.851394780125.19
回购注销总额(元)0219647679.31203616286.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240259465.093556055831.703358871535.71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302482779.03320631154.37333488746.98
营业收入(元)22352604724.8720982894148.5020367156738.96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0865496962.24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7583970404.97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552426693.0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23263965.83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3385062277.5
2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4975690658.83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956602680.38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1.5%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是□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4552426693.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预案充分考虑公司当前财务状况、现金流水平、
未来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权益保护;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积极响应证监会关于增强公司分红政策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的有关要求,践行公司积极、稳健、可持续的利润分配机制,更好地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鼓励上
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3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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