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5股票简称:爱尔眼科公告编号:2025-100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418名,均满足100%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39009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079%;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首次授予相关情况
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6月2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除李爱明先生、刘多元先生、杨智宽先生外的
490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754.61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1年6月15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3、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情况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达成之日为2022年6月15日;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822名,均满足100%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23949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2258%;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自每个解除限售的条件达成之日起6个月内,其所持有的当批次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因此公司申请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暂不上市,继续禁售至2022年12月15日。
2022年12月16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822人,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89858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2215%。
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达成之日为2023年6月15日;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722名,均满足100%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37870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2185%;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自每个解除限售的条件达成之日起6个月内,其所持有的当批次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因此公司申请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暂不上市,继续禁售至2023年12月14日。
2023年12月15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722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37870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2185%。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1日和2024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096241股,回购价格为12.11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将调整为
4584名,已授予未解锁的首次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60047392股。本次回购注销
不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5月27日完成。
2024年12月15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582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00009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2144%。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6日和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65819股,回购价格为11.96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将调整为4418名,已授予未解锁的首次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38781476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5月23日完成。
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之日为2025年6月15日;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418名,均满足100%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39009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2079%;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自每个解除限售的条件达成之日起6个月内,其所持有的当批次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故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暂不上市,继续禁售至2025年12月14日。
二、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限售期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6月2日,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1年6月15日。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
2、解锁条件说明
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约定的解锁条件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形达到解锁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本次实际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4418名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均未发生该等情形,达到解锁条件。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2024年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110.96%,上述“净利润”指标是以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实达到解锁条件。
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经审计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目前对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共有S/A/B/C/D 五档。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S/A/B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为“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D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为“考核不达 本次实际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4418 名标”。均考核达标,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
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当期可解除限售额度,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本次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期解锁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20%解除限售期日止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20%解除限售期日止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20%解除限售期日止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四个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20%解除限售期日止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五个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20%解除限售期日止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4418名,均满足100%解
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390095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2079%。具体如下:
本次可解除限本次解除限售前剩本次可解除限售实际可上市售数量占已获序号姓名职务余的获授限制性股的限制性股票数流通股票数
票数量(股)()授的限制性股量股量票总量的比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李力董事、总经理15478277391020%
2韩忠副总经理13253266266020%
3董事、副总经理、董事吴士君13253266266020%
会秘书
4唐仕波副总经理13253266266020%
5王丽华副总经理13253266266020%
6冯珺副总经理13253266266020%
7张艳副总经理10686853434020%
8周建军董事3468917344020%
9莫绮雯财务总监4232020104020%
小计1001319499603020%其他激励对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440937780157188904921889049220%(人)
小计37780157188904921889049220%
合计(4418人)38781476193900951889049220%注: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上表中,周建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莫绮雯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聘任的财务总监。
3)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所持该部分公司股票的股份性质
由股权激励限售股变更为高管锁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票数量为0股。同时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股份类型本次变动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138892923914.89%-18890492137003874714.69%股
高管锁定股134350841014.41%499603134400801314.41%
股权激励限售股454208290.49%-19390095260307340.28%
二、无限售条件流793646743185.11%18890492795535792385.31%通股
三、总股本9325396670100.00%09325396670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