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因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对应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回购注销5358名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831936股,回购价格为11.72元/股。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