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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陆药业: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2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016证券简称:北陆药业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BEILU PHARMACEU TICAL CO. LTD.(北京市密云区水源西路3号)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二月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目录

目录....................................................1

声明....................................................4

重大事项提示................................................5

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情况 ............................ 5

二、重大风险提示..............................................7

释义...................................................10

一、一般释义...............................................10

二、专业术语...............................................12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14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14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4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15

四、发行人的主要产品...........................................33

五、发行人主要业务的具体情况.......................................36

六、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44

七、发行人的业务发展战略和目标......................................68

八、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70

九、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事项.....................................78

十、报告期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发行人年度报告的问询情况........................79

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81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81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82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82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84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85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85

七、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85

八、发行人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的说明............86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100

1-1-1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100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100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及对未来经营业绩的

影响..................................................107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既有业务或发展战略、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108

五、本次发行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110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110

七、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111

八、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123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127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

结构的变动情况.............................................12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128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

竞争等变化情况.............................................128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129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129

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130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130

二、行业与市场风险...........................................131

三、经营风险..............................................132

四、技术风险..............................................133

五、财务风险..............................................134

六、管理风险..............................................136

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137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137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140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141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143

1-1-2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144

六、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45

七、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148

八、发行人董事会声明..........................................149

1-1-3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4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情况

1、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获得公司2025年4月16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5月8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2026年2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尚需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丁志刚、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李秋菊、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10名特定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不超过三十五名发行对象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3、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为15900.00万元,扣除相

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陆芝葆化药生产车间与智能综合仓库发行人全资子

139340.6815900.00

项目公司陆芝葆

合计39340.68159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程序置换先期投入。

4、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

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45元/股,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1月2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

1-1-5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5、根据发行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8816568股,对应募集资金金额

为1590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股数亦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6、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7、本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8、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之“八、

(二)相关主体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出具的承诺”。

1-1-6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相关章节。

(一)行业监管与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的医药行业因关系到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国家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之一。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并通过国家药监部门和地方各级药监部门对医药行业进行严格监管。随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组建,相关政策法规将不断完善以有利于促进我国医药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但也可能增加医药制造企业的运营成本,并可能对医药制造企业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若公司不能根据国家的医药行业法规和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近年来,“两票制”、一致性评价及带量采购等重大行业政策的陆续出台,短期内或会加大医药企业的经营风险,仿制药企业将面临制剂产品终端价格下降的压力,亦对制药企业的研发技术实力、质量与成本管控提出了更高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碘帕醇注射液中标第七批国家集采,钆特酸葡胺注射液中标第十批国家集采,钆贝葡胺注射液、钆喷酸葡胺注射液中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十六省联盟药品集采,钆布醇注射液中标第十一批全国集采,金莲花颗粒纳入广东十六省联盟中成药集采,随着以上产品后续集采接续或其他产品进入集采目录,若集采带来的销量上升不能弥补产品的价格下降,可能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由于化药、中药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市场潜力巨大,现有经营对比剂、降糖药、清热解毒类等药品的企业可能会进一步加大对该领域的投入,以抢占市场份额。未来也可能会有更多的企业受利益驱动,进入与公司相同的细分行业。上述因素一方面会对行业整体的利润率水平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也会使公司在维持并进一步扩张市场份额时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1-1-7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三)新药研发风险

公司药品研发主要包括医药自主研发和医药研发外包服务。医药研发环节较多,涉及药物发现、药学研究、药物评价、临床研究、药监部门审批等阶段,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大且不可预测因素较多等特点。如临床前阶段研发未能最终进入临床试验阶段、临床试验阶段出现研发失败、新药未能获得药监部门的审批等事项都可能影响到新产品的

开发和上市,使公司新产品开发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新产品开发周期的延长及研发成本的增加。此外,如果新药不符合未来市场需求、或出现研发进度和方向与未来市场需求不相符、抑或新药上市后因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销售不畅,均可能影响到公司前期投入的回收和经济效益的实现,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

别为10620.22万元、18504.33万元、17027.76万元和21369.7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02%、15.46%、14.54%和15.96%。虽然公司的应收账款均按会计准则计提了坏账准备,且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但随着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受应收账款客户经营及财务状况变化等因素影响,应收账款余额可能进一步增加,因而存在形成坏账的风险。

(五)存货管理风险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7622.16万元、24485.91万元、36209.40万元和36775.10万元,存货余额较大且呈现上升趋势。虽然公司已建立严格的存货管理制度,对存货的采购、分类、验收入库、仓储、发出、盘点等方面设置了详细的规范和要求,但公司仍然可能存在存货余额较大占用资金较多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因市场大幅度变化未能及时调整导致滞销从而减值的风险。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向公司主营业务。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谨慎规划,并且在持续推进募投项目所涉及药品的注册工作,但是,相应药品需经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产上市,相应环节较多、周期较长,产品获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果部分品种获批不及预期,募投项目未来建成的产线通

1-1-8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过改造可以用来生产公司已经获批的片剂化药产品。此种情境下,公司募投项目的产线面临生产替代品种的可能,由此可能对募投项目的效益产生负面影响。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现有技术基础以及对未

来市场趋势的预测等综合因素做出的,而项目的实施则与产业政策、市场供求、市场竞争状况及技术进步等情况密切相关,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动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若因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产品销量、产品销售价格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延长或项目效益低于预期,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1-9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公司、发行人、北陆药业指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本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指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海昌药业指浙江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艾湃克斯医药研发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北陆益康医艾湃克斯指药研发有限公司”天原药业指承德天原药业有限公司陆芝葆指陆芝葆药业有限公司香港遠至指香港遠至藥業有限公司盛禾中药材指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盛禾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世和基因指南京世和基因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芝友医疗指武汉友芝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医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铱硙医疗科技医未医疗指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指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创金兴业指北京创金兴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投资的产业基金丝路科创指北京丝路科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投资的产业基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盖利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盖利晟指公司投资的产业基金中美康士指深圳市中美康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GE 公司 指 美国通用电气公司

德国拜耳 指 Bayer,德国产业集团博莱科 指 Bracco,意大利跨国公司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恒瑞医药指票简称为恒瑞医药,股票代码为 600276.SH)扬子江药业指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康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为康臣药业指康臣药业,股票代码为 1681.HK)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司太立指股票简称为司太立,股票代码为 603520.SZ)股东大会、股东会指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指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1-10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原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现公司已取消监事会,监事会指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指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章程》指《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

审计机构、致同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中伦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食国家药监局,NMPA 指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健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发行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可转债指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本次发行指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审核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承销细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适用意见第18号》指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发行类第7号》指《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

《发行类第8号》指《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8号》致同出具的发行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审计《审计报告》指报告》

报告期、报告期内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9月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

报告期各期末指日和2025年9月30日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mg 指 毫克,一种国际通用的质量单位

1-1-11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m2 指 平方米,一种面积的公制单位二、专业术语

从天然矿物、动植物中提取的有效成分,以及经过化学合成化学药、化药指或生物合成而制得的药物

原料药指具有药理活性的、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物质

原料药工艺步骤中产生的、必须经过进一步分子变化或精制

医药中间体、中间体指才能成为原料药的一种物料

仿制药指与已上市原研药品或参比药品安全、质量和疗效一致的药品片剂指药物与辅料均匀混合后压制而成的片状制剂

把一定量的原料、原料提取物加上适宜的辅料密封于球形、胶囊指椭圆形或其他形状的囊中制成的剂型

将药物的灭菌水溶液无菌灌装后,进行冷冻干燥而制成的注冻干粉针剂指射用粉末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药品注册指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国家药监局批准某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该品种而发给的法定文药品注册批件指件国家药监局批准某药品生产企业能够生产某品种药物而颁发药品批准文号指的法定文件中列示的批准文号

任何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及/或试验药物的吸临床试验指

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

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一致性评价指原则,分期分批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又称造影剂,是为增强影像观察效果而注入(或服用)到人对比剂指体组织或器官的化学制品。这些制品的密度高于或低于周围组织,形成的对比用某些器械显示图像IMS 指 艾美仕市场研究公司

GMP 指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SP 指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FDA 指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MQN 指 欧盟分子基因诊断质量联盟

ddPCR 指 微滴式 PCR,一种核算分子绝对定量技术Pharmaceutical DataBase,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发布的医药PDB 指行业数据

弗若斯特沙利文,一家咨询公司,可以为全球资本市场及企Frost & Sullivan 指业提供咨询服务

1-1-12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艾昆纬(纽交所代码:IQV),IQVIA 源于昆泰(Quintiles)与艾美仕(IMSHealth)的合并,是全球领先的一体化信息和IQVIA 指

技术型医疗服务提供商,致力于帮助客户提高临床、科研和商用绩效

米内网(www.menet.com.cn),是领先的集医药健康产业研米内网指究、医院市场研究、零售市场研究、商业渠道研究、互联网在线医药健康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专业信息服务平台

Pharma Boardroom,是注册于英国的专注于全球医药行业商PBI 指

业情报和新闻的知名媒体/信息提供商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1-1-13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公司名称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eijing Beilu Pharmaceutical Co. Ltd.法定代表人王旭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水源西路3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枫蓝国际写字楼 A 座 7 层企业性质上市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300016股票简称北陆药业实际控制人王代雪

注册资本56287.3163万元

互联网网址 http://www.beilu.com.cn/

电话号码010-62625287生产、销售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颗粒剂、原料药(钆喷酸葡胺、瑞格列奈、钆贝葡胺);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以下项目限沧州分公司经营:中药前处理、中药提经营范围取;原料药(钆布醇、钆喷酸葡胺、瑞格列奈);药用辅料(葡甲胺);生产化工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2017145R上市日期2009年10月30日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份总额为56287316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758475股,占比0.13%;无限售条件股份562114688股,占比99.87%。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和比例如下表所示:

1-1-14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股份数量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

(股)(%)(股)

1王代雪境内自然人8545348315.18-

2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74657006.66-

3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50000002.66-

4施华境内自然人76532001.36-

5王芳流境内自然人47390000.84-

6孙林瑞境内自然人33800000.60-

7王宝华境内自然人21291960.38

8林奇境内自然人20000000.36-

9何明境内自然人14300000.25-

10陈锦境内自然人14235000.25-

(三)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权利限制或权属争议情况。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直为王代雪先生,控制权未发生变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王代雪先生持有公司8545348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5.1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王代雪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现任北京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王代雪先生于1992年10月投资创建北陆药业前身北京北陆医药化工公司并出任总经理;1996年公司增资改制更名为北京北陆医药化工集团,出任董事长;

1999年公司改制为北陆药业有限公司,出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2月至2019年7月担任公司董事长。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制造业(分类代码 C)中的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为 C27),细类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分类

1-1-15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代码为 C2720)。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和《分类结构和代码表》,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27 医药制造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最近三年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医药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下辖的7个部门,其在医药行业的监督管理职能分别为:

部门主要职能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标准管理、注册管理、质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管理、上市后风险管理等,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

组织拟定国民健康政策,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参与制定国家药典。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审批、核准、会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保部主要负责建设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医疗保险的规则和政策,参与编部制《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国家医疗保障局

策、规划和标准,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拟订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起草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拟订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医药行业的投资、生产等均须符合环保相关要求,并由国家生态环境部及生态环境部其下属机构等环保部门监督。

2、行业监管体系

经过多年的完善和发展,医药行业已经形成了严格的行业监管体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

1-1-16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2)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是指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企业或者药品研制机构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对药品的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生产经营、上市后研究、不良反应监测及报告与处理等承担责任。其他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药品质量全面负责”。

(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药品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药品生产活动全面负责。”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国家鼓励、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从事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活动的企业总部,应当建立统一的质量管理制度,对所属零售企业的经营活动履行管理责任。药品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药品经营活动全面负责。”

(4)药品研发制度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药品研制活动,应当遵守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保证药品研制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实报送研制方法、质量指标、药理及毒理试验结果等有关数据、资料和样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对申请注册的药品,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药学、医学和其他技术人员进行审评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以及申请人的质量管理、风险防控和责任赔偿等

能力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药品注册证书。

1-1-17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5)药品注册分类制度

我国目前对药品注册实行分类制度。对于中药,目前共分4类,其中第1类为中药创新药,第2类为中药改良型新药,第3类为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第4类为同名同方药。对于化学药品,目前共分5类,其中第1类为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第

2类为境内外均未上市的改良型新药,第3类为仿制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第4类为仿制境内已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第5类为境外上市的药品申请在境内上市。

(6)药品注册管理制度

根据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只有经过注册后才能生产和销售。药品上市注册申请分为新药上市许可申请、同名同方药,化学仿制药上市许可申请、境外生产药品再注册申请和补充申请四种。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

(7)药品委托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委托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委托生产的,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应当签订委托协议和质量协议,并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药品委托生产质量协议指南,指导、监督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履行药品质量保证义务。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不得委托生产;但是,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8)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我国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

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制定。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经营处方药、非处方药的批发企业和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零

1-1-18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售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商业企业可以零售乙类非处方药。

(9)药品定价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国家完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对药品价格进行监测,开展成本价格调查,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垄断、哄抬价格等药品价格违法行为,维护药品价格秩序”。“依法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为用药者提供价格合理的药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国务院药品价格主管部门关于药品价格管理的规定,制定和标明药品零售价格,禁止暴利、价格垄断和价格欺诈等行为”。

(10)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卫规财发〔2010〕64号)规定,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参加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活动。医疗机构必须通过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药品集中采购周期原则上不少于1年。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购买药品集中采购入围药品目录外的药品。有特殊需要的,须经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管理机构审批同意。医疗机构按照合同购销药品,不得进行“二次议价”。严格对药品采购发票进行审核,防止标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药品。《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56号)规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以省(区、市)为单位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集中采购、统一配送。

此外,《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要求减少药品流通环节:药品集中采购实行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由药品生产企业或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原则上每种药品只允许委托配送一次;医疗机构与中标企业要认真履行药品购销合同,合同周期一般至少1年,回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

2020年1月1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药价”将以市场为主导,采用竞价采购模式,以保持适度的竞争性,允许多家企业中选。同时,在群众负担降低的前提下,允许同一药品不同

1-1-19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中选企业的价格存在差异。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不再选取部分地区开展试点,由全国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成采购联盟,联盟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可自愿参加。

参加联盟采购的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按要求准确报送相关药品近两年采购量等信息,由省级医保部门汇总形成本省份采购需求。联合采购办公室根据中选企业的数量按采购总需求的50%-80%确定约定采购量,实施带量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产生结果后,即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含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产生。扩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重点选择竞争较为充分的品种。考虑药品临床疗效、不良反应、批次稳定性等因素,具体遴选指标由联合采购办公室负责拟定。压实产能供应责任,相关企业须说明原料药来源和供应保障措施,根据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供应能力核算产能,并提前向联合采购办公室如实报告。中选企业须确保在采购协议期内满足所选区域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需求,并承诺因不可控因素致使供应中断后的应对措施。

(11)药占比制度

《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7〕22号)规定,为巩固取消药品加成成果,进一步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到2017年底,前4批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药占比是公立医院的重要考核指标,国家有关部门要求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在2017年内实现药占比控制在30%左右。

2015年,国内城市公立医院平均药占比约为40%,距离30%的目标仍有一定的距离。

在控制药占比的压力下,公立医院对于高价药品的使用变得非常谨慎,从而对药品销量形成一定的影响。

(12)药品流通两票制2016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6〕26号),要求“优化药品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2016年11月8日,中共

1-1-20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要求逐步推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推行两票制,减少药品流通领域中间环节,提高流通企业集中度。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提出: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

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率先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实行“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推开。药品流通企业、医疗机构购销药品要建立信息完备的购销记录,

做到票据、账目、货物、货款相一致,随货同行单与药品同行。

3、最近三年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最近三年行业主要的法律法规

医药行业是关系民生的重要行业,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形成了较为严格的监管体制,主要法规、标准与产业政策如下:

序号法规名称颁布部门公布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 年版) NMPA、国家卫健委 2025 年 3 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24年12月

3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7月

(2)最近三年主要的产业政策序号时间发布部门产业政策相关内容

进一步完善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举措,推动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国家医保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聚焦重大传染病、高

2025年6支持创新药高质量

1国家卫生健康发重大慢性病、儿童用药、罕见病等重点领

月发展的若干措施委域。发挥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功能,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将创新药纳入保障范围。

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强化中共中央关于进一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

2024年7步全面深化改革推检测、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等能力。促进医

2中共中央

月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促进优质决定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深化以公益性为导

1-1-21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时间发布部门产业政策相关内容

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完善薪酬制度,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创新医疗卫生监管手段。健全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机制,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

推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与国家医保药品目

录、药品集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

价协同衔接,适时优化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录。制定发布第五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

2024年6

3国务院改革2024年重点清单和第四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健全中药

工作任务审评证据体系,加快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审评审批,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新药转化。建设现代药品流通体系,提升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中药鉴定技术传承与创新,中药饮片炮制技术传承与创新,中药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复方制剂、民族药的开发和生产,中药高效提取、全过程质量控制和信息

2023年1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追溯等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与应用。

4国家发改委

月目录(2024年本)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和改良型新

药、儿童药、短缺药、罕见病用药,重大疾病防治疫苗、新型抗体药物、重组蛋白质药

物、核酸药物、生物酶制剂、基因治疗和细胞治疗药物。

到2025年,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逐步壮

2023年2中医药振兴发展重

5国务院大,中药质量不断提升,中医药文化大力弘

月大工程实施方案扬,中医药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成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

扩大内需战略规划

2022年12中共中央/国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着力增加高质量的中6纲要(2022-2035月务院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健康旅游等服务。

年)

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提高医药产业链现代工业和信息化

2022年1“十四五”医药工化水平,实现供应链稳定可控,加快创新驱

7部、国家发改

月业发展规划动发展转型,培育新发展新动能,推动产业委等

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健全医药供应保障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

(三)行业近三年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方面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1-22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全球医药市场发展现状及趋势

随着二十一世纪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总量的持续上升以及人口老龄化趋势的不断深化,民众健康意识的明显强化,药品行业需求旺盛,呈现上升趋势,国际医药市场发展迅猛,规模快速增长。根据 IQVIA2024 年发布的《The Global Use of Medicines

2024:Outlook to 2028》显示,2023 年全球药品支出约 1.6 万亿美元,2019-2023 年复

合增速为6.0%。2024-2028年预计将以6.6%的增长率增长,预计到2028年全球药品支出将达到约2.2万亿美元。

从2012年开始,全球共有600多种专利药将陆续到期。受专利药集中到期以及近期美国、欧洲五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英国和西班牙)、日本等发达国家紧缩财政支出,增加使用广谱药物等因素影响,发达国家药品销售收入增幅放缓。与发达国家相反,随着居民收入增长、人口增加,有效医药消费需求增长,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市场医药销售规模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幅度。根据 IQVIA 的预测,2023-2028 年,按不变汇率计算,美国的医药销售规模净价口径复合增长率为 2%-5%。据 Frost & Sullivan 统计,中国医药市场规模预计2025年及2030年将分别达到22873亿元及29911亿元,

2023-2025年行业整体增速将恢复至7%-9%,此后五年内维持在5%以上。

2、中国医药市场发展现状及趋势

(1)我国医疗卫生费用情况

在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健康中国”战略稳步实施、国内医疗体系逐步完善以

及公众健康意识显著提升的背景下,全国卫生费用总额呈现出稳定的增长趋势。统计数据显示,在2011年至2023年间,我国的卫生总费用从24345.9亿元增加到90575.8亿元,实现了年均复合增长率11.6%的增长;与此同时,人均卫生费用也由1807.0元攀升至6425.3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了11.2%。

1-1-23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数据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我国仿制药行业发展概况

中国在经济持续增长与医疗体系改革的双重驱动下,医药市场展现出令人瞩目的高速增长态势,现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新兴医药市场。具体来说,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和健康意识的增强,人们对高质量医疗服务和药品的需求显著上升。城镇化的发展不仅扩大了城市的规模,也促进了医疗资源的集中和优化配置,进一步推动了医药市场的扩展。同时,老龄化趋势加速,老年人口比例增大,这一群体对慢性病治疗及健康管理的需求更为迫切,为医药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仿制药在降低医疗成本、提高药物可及性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对于保障广大民众的基本用药需求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此外,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创新和支持仿制药发展的政策,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提升国内医药企业的研发能力和产品质量,同时也促进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增强了国际竞争力。根据 Frost & Sullivan 统计,预计仿制药市场规模将从2022年的5952亿元增长至2030年的6521亿元。

1-1-24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数据来源:Frost & Sullivan

3、公司主要经营的药品所在细分行业情况

(1)对比剂产品市场情况

1)对比剂产品市场规模及增长情况

对比剂又称为造影剂、显影剂,主要用于医学成像过程,增加检验影像的对比度,以更清晰地观察到器官、细胞组织等部位。根据用途,对比剂主要分为 X 射线对比剂(碘类、钡类)、磁共振对比剂(钆类)和超声对比剂(微泡类)。近年来,国内对比剂市场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由于 X 射线和 CT 造影的普及,X 射线造影剂是造影剂市场核心主体。根据行业研究机构 PBI 研究报告数据显示,2022 年,全球造影剂终端制剂规模约为 61.08 亿美元,并以 6.8%的年复合增长率持续增长,其中全球 X 射线造影剂市场规模占造影剂市场总规模的72.5%,磁共振造影剂占比20.2%,超声及其他造影剂占市场总额的7.3%。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2023年中国造影剂市场规模已达到约295亿元,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到2024年国内造影剂市场有望突破300亿元。

X 射线对比剂占据对比剂市场的核心份额,其占比超 70%,其中碘类对比剂主要有碘佛醇、碘克沙醇、碘海醇、碘普罗胺、碘帕醇和碘比醇等品种。根据米内网数据统计,

2022-2024年,国内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城市社区医疗中心、乡镇卫生院、实体药店 X 射线对比剂(非离子型碘对比剂)的销售额由 101.69 亿元增加至 114.32 亿

1-1-25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6.03%;2022-2024年,钆类对比剂市场的销售额由24.64亿元上升至27.92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6.44%。

2)各类对比剂主要品种的市场规模

* X 射线对比剂主要品种——碘佛醇注射液、碘克沙醇注射液和碘海醇注射液

非离子型对比剂产品的生物学安全性高、副反应发生率低,已逐渐取代离子型对比剂。碘佛醇注射液、碘克沙醇注射液和碘海醇注射液是非离子型 X 射线对比剂最主要的品种。根据米内网数据,中国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城市社区医疗中心、乡镇卫生院、实体药店2022-2024年碘佛醇注射液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8.67亿元、30.09

亿元、30.36亿元;2022-2024年碘克沙醇注射液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9.55亿元、23.34

亿元、23.61亿元;2022-2024年,碘海醇注射液销售金额分别为15.18亿元、16.56亿元和 18.32 亿元。上述产品中,碘海醇注射液和碘克沙醇注射液是公司 X 射线对比剂产品的主要产品。

*磁共振对比剂主要品种——钆喷酸葡胺注射液

钆喷酸葡胺注射液是磁共振对比剂中最主要的品种,根据米内网数据,中国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城市社区医疗中心、乡镇卫生院、实体药店2022-2024年钆喷

酸葡胺注射液销售额分别为8.17亿元、8.21亿元和7.69亿元。钆喷酸葡胺注射液是公司的磁共振对比剂主要产品之一。

(2)中枢神经产品市场情况

神经系统疾病主要指发生于中枢神经系统、周围神经系统、植物神经系统的以感觉、

运动、意识、植物神经功能障碍为主要表现的疾病。中枢神经系统受致病因素影响而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表现的疾病称为精神病。因神经系统疾病的病人常有激惹、冲动等精神症状,而需与精神病合并诊治。

目前,神经系统疾病用药主要集中在精神刺激和益智药、抗抑郁药、解热镇痛药、止痛药、精神安定药、催眠镇静剂、抗癫痫药、抗帕金森病药、抗痛风药等。根据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 PDB 数据,国内全渠道放大神经系统化学药物 2021 年至 2024 年销售额分别为1127.20亿元、1114.12亿元、1173.07亿元和1185.05亿元。

1-1-26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神经系统疾病为重要的慢性病之一,随着年龄的增长发病率上升。我国经济发展引起的居民生活节奏加快、压力大、情绪紧张等亦导致神经系统疾病发病率上升。随着老年人口比重逐年上升,神经系统药物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

(3)降糖类产品市场情况

糖尿病是一组以高血糖为特征的代谢性疾病,根据国际糖尿病联盟(IDF)提供的统计数据,截至2024年,全球20至79岁的糖尿病患者人数已高达5.89亿人,2021年-2024年,全球糖尿病患者(20-79岁)人数增加了0.52亿人,预计到2050年,患者数量将增至8.53亿人,占该年龄组人口的13.0%,较2024年增长45%左右。

我国是糖尿病患者大国,近年来糖尿病患病率呈增长趋势。其中又以2型糖尿病患者占比最高,超过90%。我国是全球糖尿病患者数量最多的国家,2021年中国糖尿病

患者(20-79岁)人数达到1.41亿人,2024年中国糖尿病患者(20-79岁)人数达到1.48亿人,占该年龄组人口的13.79%,预计到2050年,患者数量将增至1.68亿人,占该年龄组人口的 13.90%,较 2024 年增长 13.72%。根据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 PDB 数据,糖尿病化药治疗药物2024年销售额前15名包括:

药品名称2024年销售额(亿元)2024年销售额市场占比

达格列净87.6822.72%

二甲双胍62.0716.08%

西格列汀30.898.00%

阿卡波糖30.797.98%

利格列汀20.795.39%

吡格列酮二甲双胍18.974.92%

格列齐特15.924.13%

西格列汀二甲双胍12.673.28%

恩格列净11.192.90%

瑞格列奈10.142.63%

米格列醇8.822.29%

格列美脲8.752.27%

沙格列汀7.001.81%

恩格列净+二甲双胍,复方6.161.60%伏格列波糖5.501.42%

1-1-27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药品名称2024年销售额(亿元)2024年销售额市场占比

合计337.3487.42%

数据来源: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 PDB

公司拥有格列美脲片、瑞格列奈片药品品种。根据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 PDB 数据显示,2024年,瑞格列奈片的销售金额为10.14亿元,占糖尿病治疗药物销售金额的比例为2.63%;格列美脲片的销售金额为8.75亿元,占糖尿病治疗药物销售金额的比例为2.27%。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状况

目前我国医药企业众多,价格竞争激烈。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2024年12月,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企业 9793 家,竞争相对激烈。2024 年度,A 股上市的化学制剂企业营业收入前10位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名称营业收入(亿元)

000963.SZ 华东医药 419.06

600196.SH 复星医药 410.67

600276.SH 恒瑞医药 279.85

688235.SH 百济神州-U 272.14

600079.SH ST 人福 254.35

002422.SZ 科伦药业 218.12

600664.SH 哈药股份 161.76

600380.SH 健康元 156.19

000513.SZ 丽珠集团 118.12

002004.SZ 华邦健康 116.65

注:数据来源 Wind 资讯,根据申银万国行业分类“SW 化学制剂”筛选化学制剂企业。

根据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发布的2024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榜单,按可比标准计算,2024年度百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49.7亿元,同比降低2.5%。

2024年百强企业研发费用稳步增长,平均投入8.3亿元,强度达8.2%。

2、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对手

对比剂市场在资金、技术、产品品牌、企业信誉等方面均存在较高壁垒。目前国内市场的主要厂商均是在该行业经营多年的国际、国内厂商,国际厂商主要包括:GE 公

1-1-28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司、德国拜耳,博莱科。国内厂商主要包括恒瑞医药、扬子江药业、北陆药业等。根据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 PDB 数据,北陆药业 2024 年对比剂产品的市占率为 3.84%。

(1)GE 公司

美国 GE 公司是全球最大的跨行业经营的科技、制造和服务型企业之一。目前,该公司的 6 个业务集团已全部进入中国。GE 公司下属的 GE 医疗集团是医学影像、信息技术、医疗诊断、患者监护、疾病研究、药物研发以及生物制药等领域的全球领先者,在中国生产碘海醇及碘克沙醇注射液等对比剂产品,是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之一。

(2)德国拜耳

德国拜耳是全球知名的世界500强企业之一。公司的总部位于德国勒沃库森,在六大洲的200个地点建有750家生产厂;拥有120000名员工及350家分支机构,几乎遍布世界各国。1994年在中国大陆成立了拜耳(中国)有限公司。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包含医药保健品,农作物保护,聚合物和化工产品四大类约一万多种产品。

(3)博莱科

意大利博莱科公司自1988年在中国销售碘帕醇开始,在中国的业务持续增长,目前已跻身于中国市场的前列。2001年,该公司在中国成立了合资公司上海博莱科信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博莱科”),主要从事对比剂的生产和销售。上海博莱科的主要产品有 X 线对比剂(碘帕醇注射液、碘美普尔注射液)和磁共振对比剂(钆贝葡胺注射液、钆特醇注射液)、超声对比剂(注射用六氟化硫微泡)。其中碘帕醇和钆贝葡胺注射液是公司的主要竞争产品。

(4)恒瑞医药(600276.SH)

恒瑞医药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其主要产品包括片剂、针剂、胶囊、粉针等制剂。

恒瑞医药是国内最大的抗肿瘤药、手术用药和造影剂研究生产基地之一,产品涵盖了抗肿瘤药、手术麻醉类用药、特色输液、造影剂、心血管药等众多领域,已形成比较完善的产品布局,其中抗肿瘤、手术麻醉、造影剂等领域市场份额在行业内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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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扬子江药业

扬子江药业是一家集中西药生产、科研于一体,以高科技为支撑的大型医药企业集团。集团拥有固定资产 20 多亿元,符合 GMP 要求的生产厂房 10 万平方米,其中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口服液、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糖浆剂、软膏剂、冻干粉

针剂、头孢类(片剂、硬胶囊剂)等剂型均已通过国家 GMP 认证,具备年提取生药材万吨级的提取综合楼和生产基地。集团现已形成消化系统类、心脑血管类、呼吸系统类、抗生素类等系列、十多种剂型、一百多个规格的产品。

(6)康臣药业(01681.HK)

康臣药业是一家主要从事现代中成药及医用成像对比剂研发、生产及营销的现代化

制药企业,创立于1997年,于2013年12月19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旗下拥有广州康臣药业有限公司、康臣药业(内蒙古)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广州康臣药物研究有限公司等从事药品生产和研发的企业,运营康臣、玉林等知名医药品牌,在国内建有广东广州、内蒙古通辽、广西玉林等3个生产基地,员工逾3000人。

康臣药业产销药物主要用于影像诊断和治疗肾病、皮肤病、骨科、肝胆消化等疾病,现有154个品种,包括67个中药品种,87个西药品种;其中41个品种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89个品种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国家中药保护品种有尿毒清颗粒、湿毒清胶囊、正骨水、鸡骨草胶囊等13个品种,其中正骨水入选2010版《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大典》。肾病系列主导产品尿毒清颗粒,是国内首个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的现代中成药,稳居肾病口服中成药市场榜首;益肾化湿颗粒是治疗慢性肾小球肾炎的中成药。影像系列主要产品钆喷酸葡胺注射液,稳居细分市场前三位。

(7)司太立(603520.SH)

司太立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 X-CT 非离子型造影剂、喹诺酮类系列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造影剂仿制药产品中规模较大、品种较齐全的企业,其中碘海醇原料药产能及产量位居国内前列。司太立坚持“中间体-原料药-制剂”的全产业链战略布局,产品品类覆盖 X 射线造影剂、核磁共振造影剂及氟喹诺酮抗生素领域,其中造影剂类主要产品包括碘海醇、碘帕醇、碘克沙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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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太立以特色原料药业务为核心,向上游拓展稳定且具备价格竞争力的中间体供应能力,中间体产品主要包括各类碘化物、碘佛醇水解物,在满足自身原料药业务生产原料需求的同时对外实现销售;向下游拓展制剂生产工艺并积极参与一致性评审,通过带量采购投标等方式拓宽制剂销售渠道,将产业链延伸至医院等终端消费领域。除此之外,司太立由特色原料药业务延伸,在碘化学相关 CMO/CDMO 领域形成了独有优势,主要产品系在医药及相关领域的中间体、原料药,业务模式多样性较强。

3、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行业专业优势

公司作为专业的对比剂研发生产供应商,自成立以来深耕医学影像领域,以过硬的产品品质、专业的学术推广和周到细致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市场影响力。经过三十多年的行业探索与专业积累,公司已成为国内对比剂产品品种最多、品规最全的研发生产企业之一,丰富全面的产品品种和规格有利于提高公司对比剂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此外,公司近年来在钆类及碘类对比剂原料药布局已取得一系列的实质性进展。公司沧州分公司生产的钆类原料药及辅料、中间体等在保障制剂生产之余,也积极开拓国内及国外市场。控股子公司海昌药业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碘类对比剂原料药生产资质和产能的企业之一,其年产1000吨的碘造影剂项目设有碘海醇、碘克沙醇、碘普罗胺、碘佛醇、碘帕醇、碘比醇及碘美普尔等共计7个品种生产线。随着碘克沙醇、碘帕醇、碘美普尔、碘普罗胺原料药等陆续获批,海昌药业在原料药方面的优势和产业布局将进一步增强。

(2)药品质量优势药品生产规范性与安全性是企业经营的底线与命脉所在。公司始终秉承“药效最优,质量至上”的生产理念,重视药品生产的各环节。目前公司所有生产线均已通过新版GMP 认证,并建立了以质量体系为中心的 GMP 六大管理体系,将 GMP 贯彻到原料采购、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发运的全过程,以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同时,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各项药品生产质量标准和管理规范,注重质量生产培训,并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质量监管措施,从而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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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业品牌优势

作为国内对比剂行业的先行者,公司通过三十余年的深耕细作,已在医学影像领域树立起了公司的品牌,目前对比剂产品已覆盖了全国数千家医院。同时公司坚持专业化的学术推广路线,和医学影像领域的专家、医务工作人员保持学术应用研究的紧密合作,在医学影像领域共同为患者提供最佳解决方案。

(4)产业布局优势

作为国内较早布局精准医疗领域的上市企业,公司分别于2014年和2016年参股南京世和基因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友芝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参股深圳市医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世和基因致力于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在癌症精准诊疗领域的临床转化应用,拥有国际权威 CAP(College of American Pathologists)和 CLIA(Clinical Laboratory ImprovementAmendments)A2LAISO15189 和 CNAS ISO15189 四重国际认证的肿瘤临床检测中心,并已通过包括美国 CAP、欧洲 EMQN、国家卫健委临检中心室间质评在内的多项国内外质评。世和基因建有逾 80000 平方米的研发生产中心,拥有高通量测序平台、ddPCR及一代测序平台、单细胞测序平台、流式细胞分选平台、蛋白质谱分析平台等全套临床转化系统。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市场耕耘,世和基因已与全国数百家三级甲等医院和肿瘤专科医院开展合作。

芝友医疗致力于肿瘤个体化诊断与心血管基因检测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大力推动个体化医学在临床上的应用。芝友医疗以肿瘤及其他重大疾病的个体化医学诊疗为战略方向,注重创新研发,该公司累计申请专利170余项,已取得授权90余项;自主研发全国首创的循环肿瘤细胞检测设备——异常细胞分离染色仪(CTCBIOPSY),可对肿瘤进行早期预警、高危筛查以及辅助诊断治疗;十二种用于指导肿瘤、心血管、代谢疾

病等用药的分子诊断试剂盒已获得 NMPA 批准的Ⅲ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收益。伴随着市场需求增长,该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医未医疗是人工智能影像诊断公司,其核心产品为脑医生(Dr. Brain)云平台,可精准评估全脑结构变化并对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进行诊断及早期筛查,提供针对全脑的健康检查及疾病评估,属于精准医疗领域的影像辅助诊断。目前,脑医生云平台已开发上线了针对阿尔兹海默症、帕金森症、脑卒中、脑出血、脑肿瘤等多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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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产品矩阵,未来还将继续加强技术和产品研发力度,拓宽加深技术护城河,开拓更多的研发管线,覆盖更多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四、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公司是专业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践行“化药+中药”双轮驱动的业务模式,化药板块聚焦于对比剂产品、降糖类产品、原料药等化学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中成药板块聚焦于九味镇心颗粒和金莲花颗粒等核心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如下:

(一)对比剂产品

对比剂产品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经过三十余年的行业探索与专业积累,目前公司是国内拥有对比剂品种最多、品规最全的专业对比剂供应商之一。公司对比剂产品涵盖 X 射线对比剂与磁共振对比剂,分别用于 CT(X 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和MRI(磁共振)影像诊断。公司现有对比剂产品如下:

产品线主要产品

CT 对比剂 碘海醇注射液、碘帕醇注射液、碘克沙醇注射液、碘美普尔注射液

钆喷酸葡胺注射液、钆布醇注射液、钆贝葡胺注射液、钆特酸葡胺

MRI 对比剂注射液

钆喷酸葡胺注射液、碘海醇注射液和碘帕醇注射液是公司对比剂产品收入的主要来源,市场份额多年来名列前茅,并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增长。2022年随着碘帕醇注射液

进入第七批国家集采,公司主打的碘对比剂系列产品已被纳入集采或参与了集采的接续。钆对比剂系列产品中钆特酸葡胺注射液、钆布醇注射液分别于2024年、2025年中

标第十批、第十一批全国药品集采,钆贝葡胺注射液、钆喷酸葡胺注射液2025年中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十六省联盟药品集采,为公司收入的持续增长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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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S 数据显示,国内对比剂的市场规模持续稳定增长,主要生产厂商包括 GE 公司、德国拜耳、博莱科、恒瑞医药、扬子江药业、康臣药业、司太立和北陆药业等。

报告期内,公司对比剂产品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51175.64万元、53523.95万元、

58804.95万元和50634.9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82%、60.09%、59.79%

和58.02%。报告期内,公司对比剂产品销售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二)降糖类产品

公司降糖类产品主要包括格列美脲片和瑞格列奈片。具体如下:

公司格列美脲片和瑞格列奈片均已纳入国家集采。报告期内,公司确保集采执标及接续采购工作的顺利完成。随着两项产品集采工作的常态化,降糖类产品销售收入及数量在报告期内保持平稳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降糖类产品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5945.98万元、9455.24万元、

12598.34万元和9556.6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76%、10.62%、12.81%和

10.95%。

(三)原料药产品公司的原料药主要为钆类对比剂原料药和碘类对比剂原料药。公司的沧州分公司生产的钆类原料药及辅料、中间体等在保障公司对比剂制剂生产之余,已实现了对外销售。

公司子公司海昌药业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碘类对比剂原料药生产资质和产能的企业之一,是国内碘海醇原料药主要供应商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原料药产品实现对外销售收入分别为6576.24万元、11372.49万元、9003.14万元和8070.6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9%、12.77%、9.15%和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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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成药产品

公司中成药产品主要包括中枢神经类产品、清热解毒类产品等。公司中枢神经类产品主要为公司原研产品九味镇心颗粒。公司通过并购于2024年6月将天原药业纳入合并范围,丰富了公司中成药产品矩阵,公司新增清热解毒类、感冒类、补肾强身类、脾胃肠消化类、活血止痛类、肝胆类等中成药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中成药产品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12447.52万元、14078.23万元、

16844.68万元和17197.9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25%、15.81%、17.13%

和19.71%。

1、中枢神经类产品

公司自研的九味镇心颗粒是国内第一个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治疗

广泛性焦虑症的纯中药制剂,也是重点业务板块战略品种之一。九味镇心颗粒于2017年进入全国医保目录,已覆盖数千家终端医院。自上市以来,九味镇心颗粒获得众多精神心理疾病专家认可和好评,目前已被纳入《中国焦虑障碍防治指南(第二版)》等28个诊疗规范及指南、共识,广泛应用于神经内科、精神科、睡眠科、消化内科等科室,服务广大焦虑症患者。

2、清热解毒类产品

清热解毒中成药是家庭药箱中的常备药品,也是呼吸系统疾病中成药畅销品类之一。天原药业核心产品金莲花颗粒主要成份为金莲花,主要功效为清热解毒,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等,适用于各科室、各年龄段人群用药。该产品为国家医保乙类、OTC 乙类,系全国独家品种,已覆盖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纳入广东省、河南省、山西省、安徽省、青海省、浙江省、福建省等多地省采目录,并陆续执标。

1-1-35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此外,公司子公司天原药业的感冒类、补肾强身类、脾胃肠消化类、活血止痛类、肝胆类等中成药产品亦为公司2024年、2025年贡献了收入。

五、发行人主要业务的具体情况

公司是专业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践行“化药+中药”双轮驱动的业务模式,化药板块聚焦于对比剂产品、降糖类产品、原料药等化学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中成药板块聚焦于九味镇心颗粒和金莲花颗粒等核心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一)业务模式

1、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或服务流程

(1)对比剂产品生产流程

隧 * 胶 图例 C级 D级道塞洗烘清瓶箱洗

灭 灭 控制区 A级送风 *菌菌称配灌轧灭灯包入量制装盖菌检装库

**

1-1-36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2)降糖类片剂生产流程

图例 D级原粉过称制干辅碎筛量粒燥料入包铝压总整库装塑片混粒

(3)中枢神经类产品生产流程

图例 D级混过称合筛

量干总袋包入、、配燥混包装库制金料粒检

(4)清热解毒类产品生产流程

(5)原料药生产流程

*钆喷酸葡胺、钆贝葡胺、钆特酸葡胺

1-1-37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D级络含

pH称投合量过干内外入调量料反调滤燥包包库节应节

*碘对比剂——碘海醇

D级合溶称投成精干解干内外入量料反制燥脱燥包包库应色

碘对比剂的工艺流程整体类似,在合成反应、精制环节存在一定差异。

2、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究开发、原材料采购、生产、检测和产品销售体系。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市场规则和运作机制,独立进行经营活动。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专人各自负责原辅料、包材、低耗以及中药饮片板块的采购业务,并对每一种物资都制定合理采购周期和库存。仓储部门依据生产计划和库存物资情况,向采购部门提供采购计划,采购部门依据采购计划采购物资,充分保证采购工作的及时、高效、经济。采购部门在质量部指导下组织开展供应商评价工作。公司采用现场考评及产品考评的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考察评价,通过考评的单位作为合格分供方,并随时监督。

(2)生产模式

1)药品生产管理许可方式

公司目前拥有四个生产基地,分别为对比剂、降糖类产品、中枢神经产品、清热解毒产品及原料药产品生产线。公司实行 GMP 认证的生产管理模式,以保证药品质量及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为目的,通过不断提高药品生产的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实现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2)确定生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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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部根据仓储部门提供的销售预测和发货计划,及时安排生产计划,以满足客户和市场的潜在需求。公司生产计划的特点如下:

*客观性

生产计划符合公司的生产能力(设施设备、人力、资金、物质供给等)并与市场需

求相适应,应达成生产量与销售量的有效配合。

*稳定性

生产计划一经批准,公司各部门据此制定本部门的各项计划,以使各部门工作能够相互协调。

*经济性

生产计划制定充分考虑设备的利用率、同一品种尽量集中生产,减少不同品种间的切换,根据发货量制定安全库存,销售量小的品规备货生产,以市场需求和安全库存量为要求尽可能减少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为原则以求最佳配置。

公司的生产计划与产品开发、产品设计、生产制造以及营销等一系列活动构成一个

完整的有机系统,能够高效地适应市场环境变化的要求。

3)质量控制

公司已经建立起了良好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强化管理,提升产品质量,为公司今后长期规范、稳定、有序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规程、岗位标准操作规程、设备标准操作规程、卫生清洁操作规程等文件执行,在每道工序进行生产时均注意质量的检测与控制,以便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同时,公司注重培养每位员工的质量意识,如发现问题,立即停止生产,直到妥善解决,从而确保不合格品或有问题的产品不流入下道工序。

(3)销售模式

公司营销体系以营销管理中心为主,按照不同渠道分别设置了营销北区、营销南区、招商事业部、基层事业部等,分别负责公司院内自营、代理和零售等不同销售渠道的工作。营销管理中心通过资源统筹、过程管理、监督检查等,确保公司各销售团队合规开展工作,努力完成既定目标;通过国家政策与循证医学研究、市场情况和行为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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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培训与学术推广等,为各事业部的一线同事们赋能,以实现公司主营产品持续稳定增长。

(二)发行人的销售情况

1、公司营业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产品类型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对比剂产品50634.9458.02%58804.9559.79%53523.9560.09%51175.6466.82%

中药制剂17197.9319.71%16844.6817.13%14078.2315.81%12447.5216.25%

降糖药9556.6010.95%12598.3412.81%9455.2410.62%5945.987.76%原料药及其

9879.0311.32%10107.4710.28%12014.4013.49%7019.069.16%

合计87268.50100.00%98355.45100.00%89071.81100.00%76588.1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由对比剂产品、中药制剂、降糖药以及原料药及其他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对比剂产品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1175.64万元、53523.95万元、58804.95万元和50634.94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66.82%、60.09%、59.79%和58.02%,是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随着公司销售渠道的拓宽、集采及接续采购工作的稳步推进,公司其他产品的营业收入占比稳步提升;公司的中药制剂产品主要包括九味镇心颗粒、金莲花颗粒,随着公司通过并购于2024年6月将天原药业纳入合并范围,中药制剂的收入金额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公司的降糖药产品包括格列美脲片和瑞格列奈片,均已纳入国家集采,收入金额亦稳步增长。

2、公司营业收入分地域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销售区域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区域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地区73838.3884.61%85139.3186.56%77581.4687.10%70768.7192.40%

境外地区13430.1115.39%13216.1413.44%11490.3512.90%5819.487.60%

合计87268.50100.00%98355.45100.00%89071.81100.00%76588.19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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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收入的占比分别为92.40%、87.10%、86.56%和84.61%,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的占比逐年提升,主要系公司持续开展境外市场拓展工作,对比剂产品和原料药产品的海外销售规模持续提升,业务覆盖南美洲、非洲、亚洲等市场。

3、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售情况如下:

产品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2023年2022年产能(万毫升)57000.0076000.0076000.0038000.00

对比剂产量(万毫升)37552.4443955.9338296.7725084.77销量(万毫升)38025.0042892.5238288.1128072.72产能(万片)67500.0090000.0090000.0090000.00

降糖药产量(万片)64332.46103744.8075660.9556147.32销量(万片)73698.4493669.6374838.0062044.29产能(万袋)5400.007200.007200.003600.00

中药-九味镇产量(万袋)1769.282583.223356.782808.56心颗粒销量(万袋)1924.532544.493246.862967.10产能(万袋)6750.009000.00--

中药-金莲花产量(万袋)1042.963296.54--颗粒销量(万袋)1849.991511.15--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稳步扩张及经营布局持续完善,主要产品的生产量、销售量和产能利用率整体呈增长趋势。

(三)主要产品原材料供应和采购情况

1、主要采购内容

公司生产用原材料主要包括碘海醇、碘帕醇、碘克沙醇、格列美脲等原料药,精碘、碘酸钾等原料药上游材料,酸枣仁(炒)(饮片)和金莲花等中药材。

单位:万元

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精碘7538.5421.54%10669.9728.25%1229.903.94%8421.7930.79%

1-1-41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碘酸钾593.271.70%1277.523.38%1743.625.59%1193.644.36%

碘帕醇9477.7427.08%8855.2723.44%11016.1335.30%7541.3427.57%

碘海醇1940.745.55%1547.234.10%814.442.61%1067.653.90%

碘克沙醇2539.987.26%538.311.43%1277.374.09%0.830.00%

格列美脲265.330.76%754.342.00%582.571.87%468.781.71%

酸枣仁(炒)

909.002.60%--3500.7811.22%419.261.53%(饮片)

金莲花1902.305.44%373.180.99%----

合计25166.8971.91%24015.8263.58%20164.8164.61%19113.2769.88%

2、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耗用的能源主要为电能,主要能源电能耗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度

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项目金额单价金额单价金额单价金额单价

电能1708.090.731964.630.801684.080.821444.050.84

(四)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期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当期销售比例

1国药集团控制的企业19674.4722.54%

2上药集团控制的企业11430.3513.10%

2025年

3华润医药集团控制的企业7864.379.01%

1-9月

4鹭燕医药集团控制的企业4057.874.65%

5 Onko Ilac San. ve Tic. A.S. 2896.48 3.32%

合计45923.5452.62%

1国药集团控制的企业24050.5224.45%

2上药集团控制的企业13357.9313.58%

2024年3华润医药集团控制的企业9796.259.96%

4鹭燕医药集团控制的企业4418.024.49%

5 Onko Ilac San. ve Tic. A.S. 3638.86 3.70%

1-1-42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期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当期销售比例

合计55261.5856.19%

1国药集团控制的企业23841.7126.77%

2上药集团控制的企业12648.9814.20%

2023年3华润医药集团控制的企业9069.8110.18%

4鹭燕医药集团控制的企业3397.763.81%

5远大医药集团控制的企业2973.943.34%

合计51932.2058.30%

1国药集团控制的企业20073.1626.21%

2上药集团控制的企业9678.0912.64%

2022年3华润医药集团控制的企业6922.489.04%

4远大医药集团控制的企业3032.983.96%

5重庆化医集团控制的企业3009.733.93%

合计42716.4555.77%

注:公司前五大客户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按照合并口径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较为集中,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5.77%、58.30%、56.19%和52.62%,各期的前五大客户主要为大型国央企、上市医药集团控制的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公司与前五大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未在前五大客户中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

(五)发行人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及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年份序号公司名称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比例

1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12457.8835.60%

2南京冠华贸易有限公司2644.257.56%

2025年

3 SQM Salar SpA控制的企业 2584.46 7.38%

1-9月

4南京国晨化工有限公司2349.856.71%

5山西振东道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1661.474.75%

1-1-43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年份序号公司名称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比例

合计21697.9162.00%

1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8928.9223.64%

2 SQM Salar SpA 控制的企业 7435.09 19.68%

2024年3南京国晨化工有限公司2270.706.01%

4 Bracco Imaging SpA 1244.85 3.30%

5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1171.453.10%

合计21051.0055.73%

1 Bracco Imaging SpA 7704.89 24.69%

2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4273.2713.69%

2023年3山西振东道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2154.996.91%

4北京崇光药业有限公司2100.176.73%

5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572.925.04%

合计17806.2357.06%

1 SQM Salar SpA 控制的企业 8420.55 30.79%

2 Bracco Imaging SpA 4407.91 16.12%

2022年3肇庆市定康药业有限公司3205.3111.72%

4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996.433.64%

5北京崇光药业有限公司841.843.08%

合计17872.0465.35%

注: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按照合并口径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较为集中,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65.35%、57.06%、55.73%和62.00%,主要为向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Bracco Imaging SpA 等采购原料药,向 SQM Salar SpA 控制的企业、南京国晨化工有限公司等采购精碘,向山西振东道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等采购酸枣仁(炒)(饮片)等中药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公司与前五大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未在前五大供应商中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

六、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

1-1-44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公司主要的固定资产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等。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70048.9416371.3253677.6276.63%

机器设备53208.0522013.6831194.3758.63%

运输设备439.00236.73202.2846.08%

电子设备及其他5913.914751.831162.0919.65%

合计129609.9143373.5586236.3666.54%

注:成新率=账面净值/账面原值。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维护状况良好,生产质量稳定。

1、主要机器设备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主要的机器设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序号设备名称数量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成新率

1西林瓶灌装生产线11456.64388.561068.0873.32%

2灌装生产线11313.421274.0239.403.00%

3自动配料系统1634.96168.97465.9873.39%

4高端智能仓库1609.45234.47374.9861.53%

5中药提取线1387.93251.88136.0535.07%

6颗粒包装线1252.2734.67217.6086.26%

7自动物流系统1230.0961.38168.7173.33%

8灭菌柜1228.6561.29167.3573.19%

1-1-45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2、主要房屋及建筑物

(1)自有房产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房产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所有权人 证书编号 地址 面积(m2) 用途

1发行人京(2021)密不动产权第0008723号密云区水源西路3号院5号楼101.10成品输送高架连廊

2发行人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25215号财富金融中心2幢1902室200.08非住宅

3发行人沪(2020)徐字不动产权第025253号中山西路2020号206.71办公

4发行人京(2020)密不动产权第0002555号密云区水源西路3号院1幢1层01等[2]套6275.56注射剂车间、连廊

密云科技创新基地、密云

密云区水源西路3号院1号1层01;3号楼-1至

5发行人京(2018)密不动产权第0017451号9972.08科技创新基地-成品库房

5层01

等2种用途

6发行人京房权证密股字第00219号密云县工业开发区内10767.87工业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天津大道南、李时

7沧州分公司冀(2025)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8892号11550.35工业

珍路西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经六路以西纬二

8沧州分公司冀(2024)沧州市不动产权第0024859号路以南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8874.72工业

中药及原料药项目中捷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经六路西纬

9沧州分公司冀(2020)沧州市不动产权第0021957号二路南侧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395.48工业

司综合泵房中捷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经六路西纬

10沧州分公司冀(2020)沧州市不动产权第0021942号二路南侧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港分公3506.71工业

司实验车间

11沧州分公司冀(2019)沧州市不动产权第0043920号中捷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经六路西纬448.00工业

1-1-46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 所有权人 证书编号 地址 面积(m2) 用途二路南侧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危险品库中捷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经六路西纬

12沧州分公司冀(2019)沧州市不动产权第0043918号二路南侧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74.42工业

司2号传达室中捷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经六路西纬

13沧州分公司冀(2019)沧州市不动产权第0043919号二路南侧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27.28工业

司3号传达室中捷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经六路西纬

14沧州分公司冀(2019)沧州市不动产权第0043923号二路南侧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4276.37工业

司提取车间

15 发行人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152123 号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1 号楼 6 层 701 187.85 办公

16 发行人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152122 号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1 号楼 6 层 702 187.85 办公

17 发行人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152960 号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1 号楼 6 层 703 92.35 办公

18 发行人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154544 号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1 号楼 6 层 704 343.15 办公

19 发行人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154543 号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1 号楼 6 层 705 231.89 办公

20 发行人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155019 号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1 号楼 6 层 706 236.59 办公

21 发行人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155673 号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1 号楼 6 层 707 259.42 办公

22 发行人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155672 号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1 号楼 6 层 708 101.90 办公

23 发行人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155786 号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1 号楼 6 层 709 308.49 办公

24 发行人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155785 号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1 号楼 6 层 710 54.23 办公

25 发行人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156154 号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1 号楼 6 层 711 305.07 办公

26 发行人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156152 号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1 号楼 6 层 712 479.74 办公

1-1-47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 所有权人 证书编号 地址 面积(m2) 用途

27 发行人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156517 号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3 号楼-2 层 2-086 48.71 车位

28 发行人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158735 号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3 号楼-2 层 2-087 48.71 车位

29 发行人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158518 号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3 号楼-2 层 2-095 48.03 车位

30 发行人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158506 号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3 号楼-2 层 2-106 50.79 车位

31 发行人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156990 号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3 号楼-2 层 2-107 50.79 车位

32 发行人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156991 号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3 号楼-2 层 2-108 50.96 车位

33 发行人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155348 号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3 号楼-2 层 2-109 50.96 车位

34 发行人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155351 号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3 号楼-2 层 2-118 50.79 车位

35 发行人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153165 号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3 号楼-2 层 2-119 50.65 车位

36 发行人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158736 号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3 号楼-2 层 2-120 50.65 车位

37 发行人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233713 号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3 号楼-2 层 2-164 32.68 车位

38 发行人 X 京房权证海字第 233709 号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3 号楼-2 层 2-165 32.68 车位

39海昌药业浙(2021)玉环市不动产权第0008016号玉环市沙门镇长顺路36号7131.37工业

432.00展厅

576.00展厅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镇(工业园1131.90联合厂

40天原药业围场县房权证围房字第20121152号

区)9753.20联合厂

695.60锅炉房

408.84研发楼

1-1-48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 所有权人 证书编号 地址 面积(m2) 用途

1142.70食堂宿舍

1432.50办公楼

97.70门卫

45.00配电室

75.00酒精库

147.03蓄水库

756.70车间

128.85公厕

41天原药业冀(2020)围场不动产权第0000619号四合永镇工业园区7172.89工业

2025年10月20日,海昌药业与招商银行台州分行《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8099250506-1),海昌药业以上表第39项的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作抵押,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抵押期限自《最高额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至对应《授信协议》项下授信债权诉讼时效届满。

2023年12月28日,天原药业与中国农业银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13100620230016932),

天原药业以上表第40项、第41项以及下表土地使用权第5项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作抵押,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壹亿叁仟零伍拾万元整,抵押期限自2023年12月27日至2026年12月26日。

(2)租赁房产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的房产租赁情况如下表所示:

1-1-49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地址面积租赁期限租金

亳州芜湖投资开发有限责 电子信息产业园 B 区办公楼第 4 层 414、417、418、

1 陆芝葆 170.47 m2 2025-03-10 至 2025-12-31 28183.54 元

任公司419室

注:上述租赁已经完成续期,租赁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租赁月单价不变,出租方名称于2025年10月变更为安徽亳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50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二)无形资产

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和其他。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的无形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摊销账面净值成新率

土地使用权10431.541187.979243.5788.61%

专利权1745.31274.301471.0184.28%

非专利技术11269.537453.403816.1333.86%

软件1365.99689.26676.7349.54%

合计24812.389604.9315207.4561.29%

注:成新率=账面价值/账面原值。

1、土地使用权

(1)自有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如下:

序土地取得面积是否办理证书号码登记日期使用权人地址终止日期

号 性质 方式 (m2) 产权证书京密国用密云县水源工业

1(2014出)2014-10-15北陆药业出让35513.272049-12-29是

西路3号用地

第00086号沧州临港经沧渤国用济技术开发工业

2(2015)第2015-10-10北陆药业区西区,经六出让61751.592065-09-27是

用地

Z-081号 路以西,纬二路以南

浙(2021)玉玉环市沙门环市不动产工业

32021-05-19海昌药业镇长顺路36出让49755.262066-10-09是

权第用地号

0008016号

沧州临港经

冀(2023)沧济技术开发州市不动产工业

42023-05-10北陆药业区西区,经六出让4950.512073-05-09是

权第用地路以西,纬二

0012765号

路以南围国用四合永镇工业2060年12

5(2011)第2011-04-25天原药业出让36196.80是

雷字村用地月

0546号

1-1-51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土地取得面积是否办理证书号码登记日期使用权人地址终止日期

号 性质 方式 (m2) 产权证书围场满族

冀(2020)蒙古族自住宿围场不动产

62020-03-06天原药业治县棋盘餐饮出让20000.002052-06-04是

权第山镇甘沟用地

0000618号

门村

冀(2020)围场不动产四合永镇工业

72020-03-06天原药业出让25323.202066-03-23是

权第工业园区用地

0000619号

建安路以

皖(2023)东、合欢路

亳州市不动南侧、京九工业

82023-12-27陆芝葆出让95556.602072-12-12是

产权第西路西侧、用地

0119759号茴香路北

注:上表中第5项设置了他项权利,详见本节“六、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一)固定资产”之“2、主要房屋及建筑物”之“(1)自有房产”。

(2)租赁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子公司租赁的土地使用权如下:

序承租方出租方地址面积租赁期限租金号

天原药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围场县四合永镇工业园2025-01-01至60000.00

110.00亩

业县天原食品有限公司区(雷字村)厂区2025-12-31元/年

盛禾中四合永镇雷字村四组2025-04-02至102715元/

2四合永镇雷字村107.28亩

药材村民2035-04-01年盛禾中四合永镇雷字村五组2025-04-02至127937.50

3四合永镇雷字村133.97亩

药材村民2035-04-01元/年

天原药腰站镇永合栈村7组2016-01-01至61750.00

4腰站镇永合栈村61.75亩

业村民2029-12-31元/年

盛禾中腰站镇永合栈村7组2019-03-15至29700.00

5腰站镇永合栈村29.7亩

药材村民2029-03-15元/年

盛禾中腰站镇永合栈村7组2019-03-15至150.00元/

6腰站镇永合栈村0.15亩

药材孙祥2029-03-15年天原药腰站镇永合栈村8组2016-01-01至107660.00

7腰站镇永合栈村107.66亩

业村民2029-12-31元/年

注:上表中第1项已经续签新的租赁合同,租赁面积、租金不变,租赁期限2026-01-01至2026-12-31。

天原药业、盛禾中药材租赁土地用于中药材种植、药材烘干、晾晒及存放等。

2、专利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授权的主要专利如下:

1-1-52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专利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有效期限号类型利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分离碘普

2021-11-09至

1 发行人 罗胺及相关杂质的分离及定量 发明 ZL202111322136.0

2041-11-08

分析方法

一种抗疲劳的中药组合物及其2012-04-23至

2 发行人 发明 ZL201210120553.1

制备方法和应用2032-04-22

2013-07-04至

3 发行人 九味镇心颗粒的检测方法 发明 ZL201310279498.5

2033-07-03

一种5(-哌嗪-1-基)苯并呋喃-2-2014-05-15至

4 发行人 发明 ZL201410203218.7

羧酸乙酯的合成方法2034-05-14

一种 MRI 或 CT 造影用注射液 2014-06-13至

5 发行人 发明 ZL201410260510.2

的超滤工艺2034-06-12

一种氢溴酸沃替西汀一仲丁醇2015-05-08至

6 发行人 发明 ZL201510232933.8

合物及其制备方法2035-05-07

一种氢溴酸沃替西汀α晶型的2015-05-08至

7 发行人 发明 ZL201510232955.4

制备方法2035-05-07

外观2019-08-26至

8 发行人 包装盒(九味镇心颗粒) ZL201930464196.3

设计2034-08-25

2012-11-29至

9 海昌药业 碘普罗胺的新制备方法 发明 ZL201210497200.3

2032-11-28

一种改进的 5-氨基-N,N’-双

2012-04-19至

10 海昌药业 (2,3-二羟丙基)-2,4,6-三 发明 ZL201210115027.6

2032-04-18

碘-1,3-苯二甲酰胺胺制备方法

实用2023-11-02至

11 海昌药业 反应釜 ZL202322957534.0

新型2033-11-01

实用2023-11-02至

12 海昌药业 螺带干燥机 ZL202322971976.0

新型2033-11-01

一种碘普罗胺加工用的混合搅实用2021-07-03至

13 海昌药业 ZL202121500081.3

拌装置新型2031-07-02

实用2021-07-21至

14 海昌药业 一种用于合成的管道反应器 ZL202121656997.8

新型2031-07-20

一种碘普罗胺生产用脱色提纯实用2021-07-03至

15 海昌药业 ZL202121500089.X

装置新型2031-07-02

实用2021-07-21至

16 海昌药业 一种碘普罗胺加工用的上料机 ZL202121656999.7

新型2031-07-20

适用于土壤下存在砂砾层的金2023-04-24至

17 天原药业 发明 ZL202310448550.9

莲花种植方法2043-04-23

一种金莲花提取物、抗菌组合物2021-02-26至

18 天原药业 发明 ZL202110217808.5

及应用2041-02-25

外观2016-08-31至

19 天原药业 药盒(金莲花片) ZL201630456214.X

设计2031-08-30

2013-12-03至

20 天原药业 金莲花提取物的制备方法 发明 ZL201310634820.1

2033-12-02

金莲花提取物在制备治疗病毒2013-12-03至

21 天原药业 发明 ZL201310634976.X

性疾病药物中的应用2033-12-02

2011-05-09至

22 天原药业 一种金莲花颗粒的检测方法 发明 ZL201110118468.7

2031-05-08

一种金莲花颗粒制剂的制备方2009-04-21至

23 天原药业 发明 ZL200910130930.8

法2029-04-20

1-1-53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3、商标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商标如下:

(1)中国注册商标序权利人商标图案分类注册号专用权期限号

1发行人5类808945292025-03-07至2035-03-06

2发行人35类778014852024-12-21至2034-12-20

5类、

3发行人743530802024-04-28至2034-04-27

30类

5类、

4发行人743530812024-04-28至2034-04-27

30类

5 发行人 5 类 74020570A 2024-03-28 至 2034-03-27

5类、

6发行人740205712024-05-14至2034-05-13

30类

7发行人44类738817952024-03-07至2034-03-06

8发行人42类738818002024-03-07至2034-03-06

9发行人24类738817992024-03-07至2034-03-06

10发行人5类738817982024-10-07至2034-10-06

11发行人5类738817962024-10-07至2034-10-06

12发行人5类738817942024-10-07至2034-10-06

13发行人5类738817972024-10-07至2034-10-06

1-1-54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权利人商标图案分类注册号专用权期限号

14发行人16类730721352024-01-28至2034-01-27

15发行人5类714430362023-12-14至2033-12-13

16发行人5类714430352023-12-14至2033-12-13

17 发行人 5 类 70634030A 2023-12-28 至 2033-12-27

18 发行人 5 类 70634031A 2023-12-28 至 2033-12-27

19 发行人 5 类 70634032A 2023-12-28 至 2033-12-27

20 发行人 5 类 70634033A 2023-12-28 至 2033-12-27

21发行人5类659431782023-01-07至2033-01-06

22发行人5类659431862023-01-07至2033-01-06

23发行人5类659431822023-01-07至2033-01-06

24发行人5类659431832023-01-07至2033-01-06

25发行人5类659431812023-01-07至2033-01-06

26发行人5类659431752023-02-07至2033-02-06

27发行人5类659431872023-01-07至2033-01-06

28发行人5类659431762023-02-07至2033-02-06

29发行人5类659431742023-03-14至2033-03-13

30发行人5类659431852023-01-07至2033-01-06

1-1-55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权利人商标图案分类注册号专用权期限号

31发行人5类659431882023-01-07至2033-01-06

32发行人5类659431842023-01-07至2033-01-06

33发行人5类659431802023-01-07至2033-01-06

34发行人5类659431772023-01-07至2033-01-06

35发行人5类652695952022-12-21至2032-12-20

36发行人5类652695972022-12-07至2032-12-06

37发行人5类652695942022-12-07至2032-12-06

38发行人5类652695962022-12-07至2032-12-06

39发行人5类652695932022-12-07至2032-12-06

40发行人5类638753372022-10-07至2032-10-06

41发行人5类625450652022-08-07至2032-08-06

42发行人30类477653642021-02-21至2031-02-20

43发行人5类477508802021-02-21至2031-02-20

44发行人5类146593112025-08-14至2035-08-13

45发行人5类138167882025-04-14至2035-04-13

1-1-56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权利人商标图案分类注册号专用权期限号

46发行人5类99607512022-12-14至2032-12-13

47发行人5类99607522022-12-14至2032-12-13

48发行人5类99607572022-11-14至2032-11-13

49发行人5类99607552022-12-07至2032-12-06

50发行人5类99607562022-11-14至2032-11-13

51发行人5类99607612022-11-14至2032-11-13

52发行人5类99607502022-12-14至2032-12-13

53发行人5类99607542022-12-14至2032-12-13

54发行人5类99607602022-12-14至2032-12-13

55发行人5类99607622024-03-14至2034-03-13

56发行人5类99607592022-12-07至2032-12-06

57发行人5类99607532022-12-14至2032-12-13

58发行人5类96842102022-08-14至2032-08-13

59发行人42类86020012021-09-07至2031-09-06

1-1-57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权利人商标图案分类注册号专用权期限号

60发行人44类86020002021-10-14至2031-10-13

61发行人10类86020022021-09-07至2031-09-06

62发行人5类83904872023-04-14至2033-04-13

63发行人5类35669072019-06-14至2029-06-13

64发行人5类34364172024-10-14至2034-10-13

65发行人5类34364162024-10-14至2034-10-13

66发行人5类34364152025-01-07至2035-01-06

67发行人5类31053772023-05-07至2033-05-06

68发行人5类17605542022-05-07至2032-05-06

69发行人5类17605532022-05-07至2032-05-06

70发行人5类13777952020-03-28至2030-03-27

71发行人5类13803742020-04-07至2030-04-06

72发行人5类13803752020-04-07至2030-04-06

73发行人1类7010652024-08-14至2034-08-13

74发行人1类7010662024-08-14至2034-08-13

1-1-58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权利人商标图案分类注册号专用权期限号

75发行人5类5544402021-06-10至2031-06-09

海昌药

761类729562552024-02-07至2034-02-06

业海昌药

775类45162862018-07-14至2028-07-13

业海昌药

785类37391132026-03-14至2036-03-13

业海昌药

791类37392652025-08-21至2035-08-20

业天原药

805类625700552022-07-28至2032-07-27

业天原药

8135类535999782022-02-28至2032-02-27

业天原药

825类226129972018-02-14至2028-02-13

业天原药

835类215175252017-11-28至2027-11-27

业天原药

845类192831882017-04-21至2027-04-20

业天原药

8535类192829432017-04-21至2027-04-20

业天原药

865类192830102017-04-21至2027-04-20

1-1-59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权利人商标图案分类注册号专用权期限号天原药

8730类192829812017-07-07至2027-07-06

业天原药

885类83423392021-06-14至2031-06-13

业天原药

895类35152372025-02-14至2035-02-13

业天原药

9040类19963142023-02-14至2033-02-13

业天原药

915类17605652022-05-07至2032-05-06

业天原药

925类1186872023-03-01至2033-02-28

(2)境外商标序权利人注册地商标图案分类注册号专用权期限号

1发行人中国香港5类3061623182023-02-03至2033-02-02

2发行人中国香港5类3062046092023-03-27至2033-03-26

3发行人中国香港5类3062045912023-03-27至2033-03-26

4、域名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域名如下:

1-1-60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域名权利人到期日

1 beilu.com.cn 北陆药业 2028-07-16

2 bjbeilu.com.cn 北陆药业 2028-12-08

3 luzhibao.cn 北陆药业 2028-10-27

4 hichipharm.com 海昌药业 2028-05-27

5 ty1970.com 天原药业 2027-05-19

5、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如下:

序号权利人登记号软件全称/版本号首次发表日期

1 北陆药业 2010SR066173 易佳联网络会诊系统 V1.0 2004-05-14

6、作品著作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作品著作权如下:

序号权利人登记号作品类别作品名称首次发表日期国作登字

1 发行人 美术 北北 lulu 表情包 2021-01-01

-2021-F-00204110国作登字

2 发行人 美术 北北、lulu 吉祥物设计 2019-09-23

-2021-F-01315109国作登字

3发行人美术九味镇心颗粒包装2019-10-22

-2021-F-01242193天原药国作登字

4美术莲花童子2021-10-09

业 -2021-F-00231610

(三)行业相关许可、认证情况

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公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等药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取得了药品生产经营所需的资质、许可,生产经营符合国家药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生产许可证北陆药业持有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编号为“京20150083”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30年6月22日。

海昌药业持有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编号为“浙20060465”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6月15日。

1-1-61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天原药业持有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编号为“冀20150123”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30年8月12日。

陆芝葆持有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编号为“皖20240606”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9年10月17日。

2、药品(再)注册批件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持有的境内药品(再)注册批件情况如下:

序药品生药品名称剂型规格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号产企业每片含盐酸吡格列酮 15mg(以北陆药吡格列酮二甲国药准字

1 片剂 C??H??N?O?S 计)和盐酸二甲双胍 2030-12-08

业 双胍片 H20256205

500mg

北陆药枸橼酸西地那国药准字

2 片剂 50mg(按 C??H??N?O?S计) 2030-12-21

业 非口崩片 H20256390北陆药国药准字

3 碘海醇注射液 注射剂 按碘(I)计 20ml:6g 2030-09-20

业 H19980037北陆药注射剂(小容国药准字

4 碘海醇注射液 按碘(I)计 20ml:7g 2030-09-20业 量注射剂) H20053799北陆药注射剂(大容国药准字

5 碘海醇注射液 按碘(I)计 50ml:15g 2030-09-20业 量注射剂) H19980219北陆药注射剂(大容国药准字

6 碘海醇注射液 按碘(I)计 50ml:17.5g 2030-09-20业 量注射剂) H20031168北陆药注射剂(大容( ) 国药准字7 碘海醇注射液 按碘 I 计 75ml:22.5g 2030-09-20业 量注射剂) H20031169北陆药国药准字

8 碘海醇注射液 注射剂 按碘(I)计 100ml:30g 2030-09-20

业 H19980218北陆药国药准字

9 碘海醇注射液 注射剂 按碘(I)计 100ml:35g 2030-09-20

业 H20053800北陆药碘克沙醇注射注射剂(大容国药准字

10 100ml:32g(I) 2026-08-17业 液 量注射剂) H20153001北陆药碘克沙醇注射注射剂(大容国药准字

11 50ml:16g(I) 2026-08-17业 液 量注射剂) H20113465北陆药碘克沙醇注射注射剂(大容国药准字

12 100ml:27g(I) 2026-08-17业 液 量注射剂) H20173077北陆药碘美普尔注射

13 注射剂 100ml:40g(I)

国药准字

2030-11-03

业 液 H20255838北陆药注射剂(大容( ) 国药准字14 碘帕醇注射液 50ml:15g I 2029-11-21业 量注射剂) H20174099北陆药注射剂(大容国药准字

15 碘帕醇注射液 50ml:18.5g(I) 2029-11-21业 量注射剂) H20153103北陆药注射剂(大容国药准字

16 碘帕醇注射液 100ml:30g(I) 2029-11-21业 量注射剂) H20174100北陆药注射剂(大容国药准字

17 碘帕醇注射液 100ml:37g(I) 2029-11-21业 量注射剂) H20184113

1-1-62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药品生药品名称剂型规格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号产企业北陆药 钆贝葡胺注射 10m1:5.290g 钆贝葡胺(相当于钆 国药准字

18注射剂2029-11-25业 液 贝酸 3.340g,葡甲胺 1.950g) H20203008北陆药国药准字

19 钆布醇注射液 注射剂 7.5ml:4.5354g 2027-03-28

业 H20223177北陆药国药准字

20 钆布醇注射液 注射剂 15ml:9.0708g 2027-03-28

业 H20247072北陆药 钆喷酸葡胺注 10ml:4.69g(按 国药准字

21注射剂2030-09-20业 射液 C14H20GdN3O10·2C7H17NO5 计) H10860002北陆药 钆喷酸葡胺注 12ml:5.63g(按 国药准字

22注射剂2030-09-20业 射液 C14H20GdN3O10·2C7H17NO5 计) H20013088北陆药 钆喷酸葡胺注 15ml:7.04g(按 国药准字

23注射剂2030-09-20业 射液 C14H20GdN3O10·2C7H17NO5 计) H10860001北陆药 钆喷酸葡胺注 20ml:9.38g(按 国药准字

24注射剂2030-09-20业 射液 C14H20GdN3O10·2C7H17NO5 计) H10960045北陆药钆特酸葡胺注国药准字

25 注射剂 15ml:5.654g(以钆特酸葡胺计) 2029-06-27

业 射液 H20244344北陆药国药准字

26 格列美脲片 片剂 1mg 2030-01-13

业 H20010567北陆药国药准字

27 格列美脲片 片剂 2mg 2030-01-13

业 H20041838北陆药枸橼酸铁铵泡国药准字

28 颗粒剂 3g:0.6g(相当于铁 129mg) 2030-02-27

业 腾颗粒 H20041310北陆药枸橼酸铁铵泡国药准字

29 颗粒剂 6g:1.2g(相当于铁 258mg) 2030-02-27

业 腾颗粒 H20063538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聚乙二北陆药 复方聚乙二醇 醇 4000 64g,硫酸钠 5.7g,氯化钠 国药准字

30散剂2030-02-10

业 电解质散(Ⅲ) 1.46g,氯化钾 0.75g,碳酸氢钠 H20253365

1.68g。

北陆药国药准字

31 瑞格列奈片 片剂 0.5mg 2031-07-01

业 H20113380北陆药国药准字

32 瑞格列奈片 片剂 1.0mg 2031-07-01

业 H2021713540mg/ml(聚二甲基硅氧烷:北陆药国药准字

33 西甲硅油乳剂 口服乳剂 38.38mg/ml;二氧化硅:1.62mg/ml) 2030-01-23

业 H20253295

(30ml/瓶)北陆药盐酸帕罗西汀国药准字

34 片剂 25mg(按 C??H??FNO?计) 2029-04-29

业 肠溶缓释片 H20243634北陆药 盐酸普拉克索 0.375mg(按 C??H??N?S*2HCl*H?O 国药准字

35片剂2028-06-29业 缓释片 计) H20233827北陆药 盐酸普拉克索 0.75mg(按 C??H??N?S*2HCl*H?O 国药准字

36片剂2028-06-29业 缓释片 计) H20233828国药准字

37 陆芝葆 九味镇心颗粒 颗粒剂 每袋装 6g 2027-10-23

Z20080008天原药国药准字

38 保和丸 丸剂(水丸) 每袋装 6g 2029-12-26

业 Z13020557

1-1-63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药品生药品名称剂型规格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号产企业天原药国药准字

39 槟榔四消丸 丸剂(水丸) 每袋装 6g 2029-12-26

业 Z13020468天原药国药准字

40 补肾强身片 片剂 每片重 0.3g 2029-12-18

业 Z13020591天原药国药准字

41 参苓白术散 散剂 每袋装 6g 2029-12-19

业 Z13020560天原药国药准字

42 参苏丸 丸剂 每袋装 6g 2029-12-26

业 Z13020559天原药国药准字

43 沉香化滞丸 丸剂 每袋装 6g 2029-12-26

业 Z13020561天原药国药准字

44 防风通圣丸 丸剂 每袋装 6g 2029-12-19

业 Z13020562天原药国药准字

45 附子理中丸 丸剂 每袋装 6g 2029-12-26

业 Z13020454天原药国药准字

46 复方鸡内金片 片剂 每片重 0.25g 2029-12-26

业 Z13020453天原药国药准字

47 感冒清热颗粒 颗粒剂 每袋装 12g 2029-12-19

业 Z13020563天原药国药准字

48 感冒止咳颗粒 颗粒剂 每袋装 10g(相当于总药材 6g) 2029-12-26

业 Z13020455天原药国药准字

49 藿香正气颗粒 颗粒剂 每袋装 10g 2029-12-26

业 Z13020575天原药国药准字

50 金莲花片 片剂 每片重 0.31g(薄膜衣) 2029-12-19

业 Z20083104天原药国药准字

51 金莲花片 片剂 每片含总黄酮不得小于 0.042g 2029-12-18

业 Z13020456天原药国药准字

52 九气拈痛丸 丸剂 每袋装 6g 2029-12-18

业 Z13021825天原药国药准字

53 开胸顺气丸 丸剂 每袋装 6g 2029-12-26

业 Z13021857天原药国药准字

54 快胃舒肝丸 丸剂 每 10 丸重 0.5g 2029-12-26

业 Z20026682天原药国药准字

55 利肝隆片 片剂 每片重 0.38g(薄膜衣) 2029-12-19

业 Z20083115天原药国药准字

56 利肝隆片 片剂 每片重 0.37g 2029-12-18

业 Z13020592天原药国药准字

57 龙胆泻肝颗粒 颗粒剂 每袋装 6g 2029-12-19

业 Z20003144天原药国药准字

58 龙胆泻肝丸 丸剂(水丸) 每袋装 6g 2029-12-26

业 Z13020565天原药国药准字

59 麦味地黄丸 丸剂 每袋装 6g 2029-12-26

业 Z13020459天原药国药准字

60 明目上清丸 丸剂 每袋装 9g 2029-12-26

业 Z13020566天原药国药准字

61 木香槟榔丸 丸剂 每袋装 6g 2029-12-26

业 Z13021826

1-1-64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药品生药品名称剂型规格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号产企业天原药国药准字

62 木香顺气丸 丸剂 每袋装 6g 2029-12-19

业 Z13020567天原药国药准字

63 牛黄消炎片 片剂 每片相当于总药材 0.05g 2029-12-29

业 Z20013064天原药国药准字

64 杞菊地黄丸 丸剂 每袋装 6g 2029-12-26

业 Z13020467天原药国药准字

65 清胃黄连丸 丸剂 每袋装 9g 2029-12-19

业 Z13020460天原药国药准字

66 肾石通颗粒 颗粒剂 每袋装 15g 2029-12-26

业 Z13020597天原药国药准字

67 舒肝和胃丸 丸剂 每袋装 9g 2029-12-19

业 Z13020569天原药国药准字

68 舒肝健胃丸 丸剂 每袋装 6g 2029-12-26

业 Z13020598天原药国药准字

69 四神丸 丸剂 每袋装 9g 2029-12-26

业 Z13020599

天原药 每片含维生素 C49.5mg,对乙酰氨 国药准字

70 维 C 银翘片 片剂 2029-12-26

业 基酚 105mg Z13020462天原药国药准字

71 五子衍宗丸 丸剂 每袋装 6g 2029-12-19

业 Z13020463天原药国药准字

72 香砂养胃颗粒 颗粒剂 每袋装 5g 2029-12-26

业 Z20013225天原药国药准字

73 香砂养胃丸 丸剂 每袋装 9g 2029-12-26

业 Z13020571天原药国药准字

74 消栓通络片 片剂 每片重 0.38g(薄膜衣) 2029-12-19

业 Z20083457天原药国药准字

75 消栓通络片 片剂 每片相当于原药材 1.8g 2029-12-29

业 Z13020465天原药小儿复方鸡内国药准字

76 散剂 每袋装 2g;每瓶 2g 2029-12-19

业 金散 Z13020466天原药国药准字

77 小儿肝炎颗粒 颗粒剂 每袋装 10g 2029-12-26

业 Z13020666天原药国药准字

78 芎菊上清丸 丸剂(水丸) 每袋装 6g 2029-12-19

业 Z13020574天原药国药准字

79 养阴镇静片 片剂 每片重 0.3g 2029-12-29

业 Z19993387天原药国药准字

80 腰息痛胶囊 胶囊剂 每粒装 0.3g(含扑热息痛 0.1g) 2029-12-08

业 Z20013065天原药国药准字

81 益肝颗粒 颗粒剂 每袋装 10g 2029-12-26

业 Z13020601天原药国药准字

82 元胡止痛片 片剂 每片重 0.25g 2029-12-26

业 Z13020572天原药国药准字

83 越鞠保和丸 丸剂 每袋装 6g 2029-12-19

业 Z13020573天原药国药准字

84 栀子金花丸 丸剂 每袋装 9g 2029-12-19

业 Z13020577

1-1-65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药品生药品名称剂型规格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号产企业天原药国药准字

85 朱砂安神丸 丸剂 每袋装 6g 2029-12-26

业 Z13020667天原药国药准字

86 补中益气丸 丸剂(水丸) 每袋装 6g 2029-12-26

业 Z13020558天原药国药准字

87 参苓白术丸 丸剂 每袋装 6g 2029-12-18

业 Z13020451天原药国药准字

88 归脾丸 丸剂 每袋装 6g 2029-12-26

业 Z13020564天原药国药准字

89 济生肾气丸 丸剂 每袋装 6g 2029-12-19

业 Z13020665天原药国药准字

90 金莲花颗粒 颗粒剂 每袋装 8g;每袋装 3g(无糖) 2029-12-18

业 Z10920022天原药国药准字

91 连翘败毒丸 丸剂 每袋装 9g 2029-12-19

业 Z13020593天原药国药准字

92 六味地黄丸 丸剂 每袋装 6g 2029-12-26

业 Z13020458天原药国药准字

93 清肺抑火丸 丸剂 每袋装 6g 2029-12-19

业 Z13020568天原药国药准字

94 香砂六君丸 丸剂 每袋装 6g 2029-12-19

业 Z13020570天原药国药准字

95 逍遥丸 丸剂(水丸) 每袋装 6g 2029-12-26

业 Z13020576海昌药

96 碘克沙醇 原料药 - Y20230000093 2029-09-04

业海昌药

97 碘帕醇 原料药 - Y20230000638 2030-03-31

业海昌药

98 碘普罗胺 原料药 - Y20240000048 2030-06-30

业海昌药

99 碘美普尔 原料药 - Y20240000092 2030-08-10

业海昌药

100 碘海醇 原料药 - Y20190008294 2028-05-22

业香港遠安神助眠冲剂颗粒剂(冲

101 每袋装 6g HKC-18750 2031-01-12至[玖卫]剂)

注:上表内6个月内到期的药品(再)注册批件,公司正在进行再注册。

3、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

公司持有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编号为(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5)第

00193号的《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备案日期为2025年6月20日。

4、其他资质证照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持有3份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1-1-66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证书编号权利人发证时间有效期

GS202311000131 北陆药业 2023-11-30 三年

GR202533008197 海昌药业 2025-12-19 三年

GR202313000900 天原药业 2023-10-16 三年

(2)排污许可证

北陆药业持有北京市密云区生态环境局颁发的编号为 91110000102017145R001V的

《排污许可证》,生产经营场所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水源西路3号,行业类别: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中成药生产,有效期限:自2022年4月8日至2027年4月7日止。

北陆药业沧州分公司持有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编号为

911309313362513646001R 的《排污许可证》,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

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天津大道16号,行业类别: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中成药生产,有效期限自2025年8月1日至2030年7月31日止。

海昌药业持有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编号为 91331000796457953W004P 的《排污许可证》,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行业类别: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有效期限自2023年7月12日至2028年7月11日止。

天原药业持有承德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颁发的编号为 91130800601140711P001U 的

《排污许可证》,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承德市围场县四合永镇,行业类别:中成药生产,有效期限自2023年8月7日至2028年8月6日止。

(3)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北陆药业持有编号为 00225E34254R1M 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为:

注射剂、片剂、颗粒剂的研发、生产及相关管理活动,有效期限自2025年11月6日至

2028年11月7日止。

海昌药业持有编号为 00223E30708R0M 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如下:原料药(碘海醇)、出口原料药(碘克沙醇、碘普罗胺)、中间体(碘化物、乙酰碘化物、三碘异酞酸)的生产及相关管理活动,有效期限自2023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8日止。海昌药业已经开展证书续期相关工作。

1-1-67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4)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北陆药业持有编号为 00225Q26263R1M 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如下: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颗粒剂的研发、生产,有效期限自2025年

11月6日至2028年11月7日止。

海昌药业持有编号为 00225Q21030R0M 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如下:原料药(碘海醇)、出口原料药(碘克沙醇、碘普罗胺)、中间体(碘化物、乙酰碘化物、三碘异酞酸)的生产,有效期限自2025年3月5日至2028年3月4日止。

(5)进出口经营资质及备案许可公司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时间发证部门有效期海关进出口货物

北陆药业 11189603KH 2019-07-11 平谷海关 长期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海关报关单位台州海关

海昌药业33119675182018-04-24长期注册登记证书驻玉环办事处出入境检验检疫北京出入境

北陆药业180130110940000002572018-01-31不适用报检企业备案表检验检疫局北京密云对外贸对外贸易经营者

北陆药业012207912018-01-03易经营者备案登不适用备案登记表记机关浙江玉环对外贸对外贸易经营者

海昌药业027969702018-10-30易经营者备案登不适用备案登记表记机关

七、发行人的业务发展战略和目标

(一)总体发展战略

以“中国医药制造百强企业”为目标,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坚定“化药+中药”双轮驱动的业务模式,继续落实公司在不同业务板块的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并依托公司集团化的进程,进一步激发公司发展的潜力。因此,整合现有资源和优势,撬动更大布局,稳定化药板块的可持续发展、提升中成药板块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奠定未来发展的基础,是公司发展的重中之重。

(二)具体业务经营计划

公司将继续落实发展战略及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坚持创新,以市场为导向,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全面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规模;加快产业整合及运作进程,抓住发展机遇,力争保持快速发展。

1-1-68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坚定“化药+中药”业务模式,集团化推进各项工作

公司以成为“中国医药制造百强企业”为目标,确定“化药+中药”双轮驱动的业务模式,并全面落实各项工作。

首先,公司通过精细化管理,对比剂制剂、降糖类等化药产品实现了持续、稳定地增长;同时,公司研发立项的项目有序推进,为公司化药板块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另一方面,公司大力落实中成药发展战略。公司持续推广独家原研中成药产品九味镇心颗粒,全力打造“抗焦虑中药第一品牌”;公司收购天原药业,未来计划在营销、生产、供应链管理等多维度开展协同、整合、赋能的工作。

陆芝葆有序推进亳州生产基地的建设任务,该基地投产后将全面提升公司颗粒剂、片剂、胶囊剂和丸剂等产品的产能,为公司未来的中成药及化药领域进一步布局奠定坚实基础。

以上工作的推进以公司不断强化的集团化管理模式为基础。公司将按照集团整体规划和工作计划,全面梳理公司业务,充分整合、调动公司资源,推动各分子公司、业务板块全面按照既定目标、统一标准落实各项任务,提升集团运营效率。

2、积极拥抱集采,基本盘稳健

公司继续积极拥抱集采政策,并根据集采政策调整公司生产、营销、研发等工作。

公司在完成已有对比剂、降糖类产品集采执标、接续等工作的同时,研发立项并获批多个拟参与集采的化药品种,为公司进一步参与集中带量采购,提升盈利能力等创造条件。

与此同时,公司金莲花颗粒、感冒清热颗粒等中药品种已中标多个地方集采,公司未来将借助集采执标,协同基层布局,提升产品的市场份额及品牌影响力。

3、围绕两大单品,打造中成药领域核心竞争力

中成药领域是公司未来重点布局的业务板块,收购天原药业后,公司所拥有的中药批文增至59个,其中九味镇心颗粒和金莲花颗粒均为全国独家医保产品,其疗效及品牌影响力均已获得众多临床专家及用户的认可。公司已建立面向全国、多渠道覆盖的营销体系,公司将集中资源、加大产品推广力度,深度挖掘产品的增长潜力,提升九味镇心颗粒、金莲花颗粒及其他中药品种的市场规模,成为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的第二曲线。

4、拓宽经营思路,以创新发展助力转型升级

1-1-69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面对未来多学科交叉并轨式的医学发展方向,公司在自主研发的同时,将不断重视与医院、专业研发机构合作开发的新模式。同时,公司将继续积极寻找合适投资标的,以稳定并扩大公司现有业务规模为基础,不断探索新型企业经营思路,以创新发展助力转型升级。

5、完善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实现企业内生式增长

打造优秀企业文化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环节。公司在不断提高硬实力的同时,将继续加强企业软实力的打造。公司将积极完善人力资源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通过搭建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和人才培养机制,有效激励员工不断提高组织工作效率,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与保障;组建一支顺应时代发展的精兵强将队伍,不断为企业内生式增长提供源动力,为外延式扩张夯实基础,从而实现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

八、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有关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认定依据

1、《适用意见第18号》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2、《发行类第7号》

1-1-70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

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

3、《上市类第1号》

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财务性投资:1)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2)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含类金融业务,下同)的具体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即2025年3月25日)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具体如下:

1、类金融业务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资金投入的情况。

2、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况。

3、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情况。

4、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1-1-71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况。

5、拆借资金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对合并范围外主体的拆借资金的情况。

6、委托贷款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对合并范围外主体的委托贷款的情况。

7、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利率可预期、收益稳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况。

综上,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三)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践行“化药+中药”双轮驱动的业务模式,主营业务为对比剂类产品、降糖类产品及九味镇心颗粒和金莲花颗粒为核心中药的生产制造及销售。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相关资产如下:

单位:万元是否为财财务性投相关会计科目余额主要构成务性投资资金额

货币资金:

银行存款30593.38保本的银行存款产品、票据及掉否-

其他货币资金4471.23期保证金否-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银行存

存款应计利息164.38否-款利息

交易性金融资产:

理财产品34361.90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否-用于对冲汇率风险的交叉货币

衍生金融产品1.78否互换

1-1-72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是否为财财务性投相关会计科目余额主要构成务性投资资金额

业务备用金、质押及保证金等,其他应收款120.46否-与主业直接相关

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

其他流动资产3058.16否-

额、预缴所得税

芝友医疗24.25%股权,医未医疗长期股权投资18529.63否-

14.99%股权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公司拥有的对中美康士原股东

中美康士追索权10.00否-李晓祥的追索权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30167.62世和基因16.38%股权否-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对创金兴业、丝路科创、华盖利

损益的金融资产4137.85是4137.85晟的投资

财务性投资总额4137.85

1、货币资金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35228.99万元,主要包括银行存款30593.38万元、其他货币资金4471.23万元和存款应计利息164.38万元。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包括活期存款,以及7天通知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利率可预期、收益稳定的存款产品,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票据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因此,公司货币资金不涉及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34363.69万元,主要包括理财产品34361.90万元和衍生金融产品(用于对冲汇率风险的交叉货币互换)1.78万元,涉及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最后赎回日理财产品名称余额购买日期年化收益率

号期/理财期限中邮理财鸿锦优盛最短持有期90天3

12613.292025/7/22025/10/152.4%-3.4%号(招享)浦银理财季季鑫最短持有期23号(招

22007.492025/8/12025/12/252.3%-3.1%

享)浦银理财季季鑫封闭式291号(企跃

32005.002025/7/292025/11/72.25%-2.45%

专属)

4 春系列诚享30天持有期5号A类份额 2022.99 2025/4/1 2025/12/8 2.5%-3.2%

5 春系列诚享30天持有期5号A类份额 2624.87 2025/4/30 2025/12/8 2.5%-3.2%

1-1-73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最后赎回日理财产品名称余额购买日期年化收益率

号期/理财期限

6 春系列全球配置90天持有期1号A类 4057.35 2025/4/9 无固定期限 2.8%-3.4%

7 春系列全球配置90天持有期1号A类 1203.06 2025/8/1 无固定期限 2.8%-3.4%

8春系列全球配置180天持有期1号2519.482025/6/10无固定期限2.85%-3.65%

9 春系列高远88天持有期1号A类 1700.15 2025/8/29 2025/12/8 2.5%-3.0%

10京华远见诚享60天持有期1994.882025/7/12025/11/32.7%-3.2%

11货币基金1001.972025/8/132025/11/111.9%-2.1%

12货币基金500.002025/8/272025/10/271.9%-2.1%

13浦银理财季季鑫封闭式330号1001.622025/9/12025/12/122.0%-2.2%

14 安盈象固收稳利三个月持有期3号C 4021.47 2025/6/12 2025/12/3 2.2%-2.6%

东方财富证券周周添利1号集合资产

152061.802025/8/5无固定期限2.5%-2.5%

管理计划东方财富证券双周添利1号集合资产

162007.802025/8/5无固定期限2.7%-2.7%

管理计划

17华夏资本-信泰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018.702025/4/14无固定期限2.15%-5.15%

合计34361.90---

上述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利率可预期、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为120.46万元,主要为备用金、押金保证金等款项,不涉及拆借款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058.16万元,主要为增值税留抵税额、待抵扣进项税和预缴所得税等款项,不涉及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5、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8529.63万元,系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5-09-30

被投资单位投资时间被投资主体主营业务金额持股比例

2016年9以心血管、肿瘤等重大疾病的个体化诊疗为战略方

芝友医疗16376.6324.25%月、2017向,专门从事个体化医学诊断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年7月售,是心脑血管疾病个体化用药基因检测细分领域

1-1-74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2025-09-30

被投资单位投资时间被投资主体主营业务金额持股比例的头部企业人工智能影像诊断公司,其核心产品为脑医生(Dr.

2019 年 7 Brain)云平台,可精准评估全脑结构变化并对中枢

医未医疗2153.0014.99%

月神经系统疾病进行诊断及早期筛查,提供针对全脑的健康检查及疾病评估

合计18529.63--—

1)芝友医疗

芝友医疗致力于肿瘤个体化诊断与心血管基因检测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大力推动个体化医学在临床上的应用。芝友医疗以肿瘤及其他重大疾病的个体化医学诊疗为战略方向,注重创新研发,自主研发全国首创的循环肿瘤细胞检测设备——异常细胞分离染

色仪(CTCBIOPSY),可对肿瘤进行早期预警、高危筛查以及辅助诊断治疗;多种用

于指导肿瘤、心血管、代谢疾病等用药的分子诊断试剂盒已获得 NMPA 批准的Ⅲ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收益。

北陆药业深耕对比剂产品,主要应用于肿瘤、心血管等疾病影像学检测,处于肿瘤诊断、精准医疗领域应用点的核心地位。公司投资芝友医疗以期实现影像学检测和精准医疗检测技术在多种应用环境下的协同发展,实现从肿瘤领域影像筛查到分子诊断的多环节辅助诊断覆盖,巩固公司在肿瘤诊疗领域的产业地位。

2)医未医疗

医未医疗是人工智能影像诊断公司,专注于应用人工智能技术解决脑卒中、阿尔茨海默症、青少年发育障碍等脑部疾病,对该类疾病进行超早期筛查和精准诊疗。脑部疾病精准诊疗行业是脑科学、人工智能与临床医学深度融合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其核心目标是通过先进技术手段实现对脑部疾病的早期筛查、精准诊断和个性化干预。医未医疗主要聚焦于通过磁共振影像分析、眼动追踪、虚拟现实等技术实现无创式脑部疾病诊断与干预。该公司的核心技术优势在于构建了覆盖“筛查-诊断-治疗”全流程的产品矩阵,其创新性地将“眼动追踪+VR 技术+AI 算法”整合应用于认知评估与康复训练,并基于自主研发的全年龄段中国人群全脑结构影像数据库实现脑部疾病的量化分析。

公司投资医未医疗,期待将趋近成熟的传统医学影像诊断技术与新兴的人工智能技术相结合,实现传统技术加以现代科技赋能,符合未来医学影像领域创新发展方向。医

1-1-75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学影像与中枢神经领域的诊断与预后,是公司深耕多年的业务领域。作为国内最早布局精准医疗领域的上市公司,投资医未医疗有利于公司未来通过医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公司在中枢神经领域药物研发的进一步拓展。同时,公司的强大销售渠道和资源为医未医疗赋能,助力其进一步拓展市场,提高品牌影响力。

综上,芝友医疗、医未医疗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系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进行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公司通过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以达到战略整合和拓展主业的目的,并非仅仅为了获取稳定的财务性收益,故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主要为公司拥有的对中美康士原股东李晓祥的追索权,不涉及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7、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合计34305.47万元,主要包括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被投资单位投资时间余额主营业务

2014年12月、2015

创金兴业405.64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年6月、2016年9月丝路科创2018年10月1792.70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华盖利晟2021年12月1939.50股权投资

世和基因2014年9月30167.62临床肿瘤高通量基因测序

合计-34305.47

(1)对创金兴业、丝路科创、华盖利晟3家私募基金的投资

对创金兴业、丝路科创和华盖利晟的投资中,公司均任有限合伙人,上述三个合伙企业均为私募基金,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信息公示平台,其基本情况如下:

私募基金成立时间公司基金名称基金编号

管理人名称/备案时间认购金额

北京创金兴业投资中心创金合成投资管理(北京)2014-11-19

S83463 1000 万元(有限合伙)有限公司/2015-10-27

1-1-76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私募基金成立时间公司基金名称基金编号

管理人名称/备案时间认购金额

北京丝路科创投资中心丝路华创投资管理(北京)2018-05-24

SEV408 1000 万元(有限合伙)有限公司/2018-12-26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盖利

华盖医疗投资管理(北京)2022-01-21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STV123 2500 万元有限公司/2022-01-29限合伙)

创金兴业主要发起人为近二十家中关村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主要投资 TMT、健康医疗、环保节能等领域。创金兴业的业务以直接投资为核心,兼顾上市公司并购服务及资产管理。

丝路科创主要关注医疗健康、科技智能、绿色环保、文化消费、新能源等领域。投资此产业基金有利于公司放眼多产业板块,实现多产业布局的协同发展战略。

华盖利晟唯一对外投资为首都大健康产业(北京)基金(有限合伙),该基金对外投资主要覆盖医疗设备、生物技术等领域,为公司实现产业内协同发展创造更多机遇。

公司对上述私募基金的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截至2025年9月30日账面金额合计为4137.85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1.87%,未达到30%的金额较大的认定标准。

(2)对世和基因的投资

公司分别于2014年9月、2016年7月对南京世和基因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投资。世和基因主营业务为临床肿瘤高通量基因测序,属精准医疗范畴,系公司布局精准医疗领域、巩固在辅助诊断领域的产业地位而进行的股权投资。

世和基因致力于肿瘤精准医学领域的临床转化应用和研究,拥有超过320000份样本的中国肿瘤高通量测序(NGS)基因组数据库。世和基因拥有国际权威 CAP(Collegeof American Pathologists)和 CLIA(Clinical Laboratory Improvement Amendments)双认

证的肿瘤临床检验中心,并已通过包括美国 CAP、欧洲 EMQN、国家卫健委临检中心室间质评在内的多项国内外质评。世和基因建有逾80000平方米的研发生产中心,拥有高通量测序平台、ddPCR 及一代测序平台、单细胞测序平台、流式细胞分选平台、

蛋白质谱分析平台等全套临床转化系统。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市场耕耘,世和基因已与全国数百家三级甲等医院和肿瘤专科医院开展合作。

1-1-77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公司深耕对比剂产品主要应用于肿瘤、心血管等疾病影像学检测。基于公司丰富的肿瘤行业资源储备,公司在世和基因发展初期为其提供了丰富的行业客户资源。

因此,公司对世和基因的投资不以赚取短期收益为目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因此该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为4137.85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比例为1.87%,金额及比例较小。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九、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事项

(一)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一起行政处罚,但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具体如下:

处罚决定书序号处罚日期处罚单位违法事实处罚结果文号理化实验室废气治理设施的

光氧灯管箱体密封胶老化,京环境监察责令停止违法

镇流器淋雨烧毁跳闸,活性罚字2024年6月北京市生态行为,七日内

1炭自2023年2月更换后,一

﹝2024﹞2718日环境局改正,处七千直未开展现场巡查和维护,号元罚款。

全部8箱活性炭均表面发白

且有沉积物,失去净化能力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行政处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为被告或被申请人且达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之重大诉讼、仲裁标准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2、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3、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尚

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形。

1-1-78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2024年3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45号),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你公司发行的“北陆转债”前期存在触发《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情形。你公司未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披露提示性公告,亦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

条、第5.1.1条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十五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公司接到上述监管函后,采取的整改措施主要如下: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监管函中指出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吸取教训并以此为戒,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完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最近五年内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十、报告期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发行人年度报告的问询情况

报告期内,深交所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问询,具体情况如下: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5〕第464号),问询函主要对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毛利

1-1-79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率变动、主要客户情况、子公司海昌药业经营情况、货币资金情况及偿债能力、研发费

用、存货余额变动及跌价准备、资产转固及固定资产变动等情况进行了问询。

公司同相关中介机构就上述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完成了2024年年报问询函回复。

1-1-80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国家政策鼓励化药行业发展,同时对药品仓储及流通要求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以成为“中国医药制造百强企业”为中长期发展目标,践行“化药+中药”双轮驱动的业务模式:化药板块主要聚焦于对比剂产品、降糖类产品、原料药

等化学药品的生产、研发、营销等工作;中成药板块,以九味镇心颗粒和金莲花颗粒为核心,积极扩大各产品的市场份额及品牌影响力。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医药产业政策,支持医药行业发展,结合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演化,中老年人慢性疾病医药市场需求快速增大,促使行业内高端化学仿制药产品不断升级。与此同时,制药行业是全球监管最严格的行业之一,遵守法规至关重要。药品及原料的储存必须符合严格的监管要求,不当的储存条件可能导致药品变质、失效,甚至产生有毒降解产物,对患者健康造成危害。近年来,随着制药行业的扩张和市场需求的增长,市场药品及原料流通性进一步加强,药品及原料的高效储存是确保供应链顺畅的关键。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落实公司战略规划,解决药品生产瓶颈。公司产能受限的问题已成为公司未来发展的瓶颈。一方面,公司目前已有的化药生产线注射剂(对比剂产品)生产线、普通片剂(降糖产品)生产线无法实现其他剂型产品(如缓控释片、口崩片)的生产,公司新获批及在研产品未来的商业化存在生产场地受限的问题;此外,公司目前降糖产品在北京密云工厂生产,2024年度产能利用率已经达到100%,现有场地已无法承接其他新获批片剂产品的生产。

为增加新剂型生产线、提高片剂生产线的产能,全资子公司陆芝葆药业有限公司借助“陆芝葆化药生产车间与智能综合仓库项目”,将成为涵盖中药与高端化药、智能综合仓储等于一体的现代化生产基地,为公司打造“第二经济增长曲线”、实现医药制造百强企业目标奠定基础。

1-1-81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

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丁志刚、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生命

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李秋菊、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对象的认购方式均为以现金方式认购。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系

上述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本次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形。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丁志刚、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

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李秋菊、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82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1月2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45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分红派息:P1=P0-D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分红派息金额,N 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五)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8816568股,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股数亦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

1-1-83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九)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为15900.00万元,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20%的规定,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陆芝葆化药生产车间与智能综合仓库发行人全资子

139340.6815900.00

项目公司陆芝葆

合计39340.68159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程序置换先期投入。

1-1-84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

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丁志刚、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生命

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李秋菊、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对象的认购方式均为以现金方式认购。

上述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代雪先生。截至2025年9月30日,王代雪先生持有公司8545348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5.18%。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18816568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581689731股,王代雪先生持有公司14.69%的股份,仍保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七、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一)已履行的批准程序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5年5月8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

1-1-85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案;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6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确认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等相关事项。

(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1、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2、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八、发行人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的说明

(一)发行人具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发行人现持有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102017145R 的《营业执照》,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核查,发行人

不存在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而需要

终止的情形;发行人是依法存续并在深交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符合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1、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与其已发行上市的股份相同,均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

股(A 股),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本次发行每股发行条件和发行价格相同,所有认

购对象均以相同价格认购,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2)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

1-1-86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发行价格超过票面金额,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

(3)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发行人已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发行人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年2月5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

2、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本次发行不存在《证券法》第九条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发行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符合《证券法》第九条的规定。

(2)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中“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规定,具体查证情况详见本节之“八、发行人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的说明”之“(二)发行人符合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之“3、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逐项查证”。

3、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逐项查证

(1)发行人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来源为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高端智能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新产品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2月23日出具的致同专字(2025)

1-1-87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10A024555 号《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所述的情形。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致同审

字(2025)第 110A012288 号《审计报告》,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的情形,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二)项所述的情形。

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所述的情形。

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四)项所述的情形。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所述的情形。

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所述的情形。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陆芝葆化药生产车间与智能综合仓库项目”,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项目备案手续和环评手续;募集资金使用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且未直接或

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1-1-88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3)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发行人2024年度股东大会已就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作出了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决议有效期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发行人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发行人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认为公司具备申请本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并对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定价基准日、

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发行数量、限售期、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上市地点等事项作出决议。

2026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确认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等相关事项。根据发行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8816568股,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为1590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股数亦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八条关于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

(4)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丁志刚、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

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李秋菊、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

1-1-89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发行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关于发行对象条件和发行对象数量的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价格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及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1月29日),发行价格为8.4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及第五十八条关于发行价格和发行方式的相关规定。

(6)本次发行限售期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发行人本次发行限售期安排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7)本次发行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

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亦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8)本次发行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情形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4、本次发行符合《审核规则》规定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1)本次发行不存在《审核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发行不存在《审核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1-1-90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者其他风险警示;

2)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3)本次发行上市申请的保荐人或者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或者相关签字人员

最近一年因同类业务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在各类行政许可事项中提供服务的行为按照同类业务处理,在非行政许可事项中提供服务的行为不视为同类业务。

(2)本次发行符合《审核规则》第三十六条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本次发行符合《审核规则》第三十六条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及其保荐人应当在上市公司年度股东会授权的董事会通过本次发行上市事项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向本所提交下列申请文件:

(一)募集说明书、发行保荐书、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股东会决议、经股东会授权的董事会决议等注册申请文件;

(二)上市保荐书;

(三)与发行对象签订的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合同;

(四)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市公司及其保荐人未在前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不再适用简易程序。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向特定对象发行

证券募集说明书中就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以及适用简易程序要求作出承诺。

保荐人应当在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中,就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以及适用简易程序要求发表明确肯定的核查意见。”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发行人已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确认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等相关发行事项。

1-1-91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提交申请文件的时间在发行人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通过本次发行上市事项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

发行人及其保荐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

1)募集说明书、发行保荐书、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股东大会决议、经股东大

会授权的董事会决议等注册申请文件;

2)上市保荐书;

3)与发行对象签订的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合同;

4)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要求。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中就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以及适用简易程序要求作出承诺。

保荐人已在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中,就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以及适用简易程序要求发表明确肯定的核查意见。

综上,本次发行符合《审核规则》第三十六条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符合《适用意见第18号》的有关规定

(1)本次发行符合《适用意见第18号》第一项规定

最近一期末,发行人财务性投资金额为4137.85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金额的比例为1.87%,未超过30%,符合《适用意见第18号》第一项规定。

(2)本次发行符合《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二项规定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

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二项规定。

(3)本次发行符合《适用意见第18号》第四项规定

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为18816568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1-1-92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根据《适用意见第18号》第四条(二),“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和适用简易程序的,不适用上述规定”。本次发行系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适用再融资时间间隔的规定。

发行人未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要求。

公司本次发行符合《适用意见第18号》第四项规定。

(4)本次发行符合《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五项规定发行人已于本募集说明书之“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四)项目投资预算”披露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五项规定。

6、本次发行符合《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

(1)本次发行不存在“7-1类金融业务监管要求”的相关情形

1)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

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2)发行人应披露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对于虽包括类金融业务,但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占比均低于30%,且符合下列条件后可推进审核工作: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类金融业务的金额(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公司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3)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

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发行人应结合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以及供应链金融的具体经营内容、服务对象、盈利来源,以及上述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之间的关系,论证说明该业务是否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是否属于行业发展所需或符合行业惯例。

1-1-93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4)保荐人应就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类金融业务的内容、模式、规模等基本情况及

相关风险、债务偿付能力及经营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应就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类金融业务的经营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经保荐人核查,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类金融业务的情形;发行人最近一年一期不存在从事类金融业务的情形;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不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类金融业务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2)本次发行符合“7-4募集资金投向监管要求”的相关情形

1)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户存储,不得存放于集团财务公司。募集资金应服务

于实体经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投向主营业务。对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应主要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2)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企业股权的,发行人应披露交易完成后取得标的企业的控制权的相关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跨境收购的,标的资产向母公司分红不应存在政策或外汇管理上的障碍。

3)发行人应当充分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准备和进展情况、实施募投项目的能

力储备情况、预计实施时间、整体进度计划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障碍或风险等。原则上,募投项目实施不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审议再融资时,已投入的资金不得列入募集资金投资构成。

5)保荐人应重点就募投项目实施的准备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重大风险,

发行人是否具备实施募投项目的能力进行详细核查并发表意见。保荐人应督促发行人以平实、简练、可理解的语言对募投项目进行描述,不得通过夸大描述、讲故事、编概念等形式误导投资者。对于科创板上市公司,保荐人应当就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经保荐人核查,发行人已建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该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发行人未设立有集团财务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陆芝葆化药生产车间与智能综合仓库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投向主营业务;本次募集资金不涉及收购企业股权;本次募集资金不涉

1-1-94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及跨境股权收购;发行人与保荐人已在本次发行文件中充分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准

备和进展情况、实施募投项目的能力储备情况、预计实施时间、整体进度计划以及募投

项目的实施障碍或风险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发行人召开董事会审议再融资时,已投入的资金未列入募集资金投资构成;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发行人具备实施募投项目的能力,募投项目相关描述披露准确。

综上,本次发行符合《发行类第7号》之“7-4募集资金投向监管要求”的要求。

(3)本次发行符合“7-5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披露要求”的相关情形

1)对于披露预计效益的募投项目,上市公司应结合可研报告、内部决策文件或其

他同类文件的内容,披露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计算基础及计算过程。发行前可研报告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就预计效益的计算基础是否发生变化、变化的具体内容及对效益测算的影响进行补充说明。

2)发行人披露的效益指标为内部收益率或投资回收期的,应明确内部收益率或投

资回收期的测算过程以及所使用的收益数据,并说明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经营的预计影响。

3)上市公司应在预计效益测算的基础上,与现有业务的经营情况进行纵向对比,

说明增长率、毛利率、预测净利率等收益指标的合理性,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横向比较,说明增长率、毛利率等收益指标的合理性。

4)保荐人应结合现有业务或同行业上市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对效益预测的计算方

式、计算基础进行核查,并就效益预测的谨慎性、合理性发表意见。效益预测基础或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的,保荐人应督促公司在发行前更新披露本次募投项目的预计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中“陆芝葆化药生产车间与智能综合仓库项目”涉及

预计效益:

1)公司已披露“陆芝葆化药生产车间与智能综合仓库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计算基础以及计算过程,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七)项目经济效益”。

2)“陆芝葆化药生产车间与智能综合仓库项目”的效益计算基于公司现有业务经营

情况进行,增长率、毛利率、预测净利率等收益指标具有合理性。

1-1-95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综上,本次发行符合《发行类第7号》之“7-5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披露要求”的要求。

7、本次发行符合《发行类第8号》的相关规定

(1)本次发行满足《发行类第8号》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公司践行“化药+中药”双轮驱动的业务模式:化药板块主要聚焦于对比剂产品、

降糖类产品、原料药等化学药品的生产、研发、营销等工作。中成药板块,公司自主研发的九味镇心颗粒持续拓展市场;2024年6月,公司通过收购天原药业80%股权,将中成药产品数量增加至59个,打造了较为丰富的中成药产品矩阵,实现了在中枢神经、清热解毒、补益类等领域的布局;以九味镇心颗粒和金莲花颗粒为核心,打造公司的中药品牌。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中,“陆芝葆化药生产车间与智能综合仓库项目”是对公司化药板块业务的拓展和延伸,本次募投项目亦未投向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均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属于将募集资金投向主业。

同时,为保证公司未来不从事房地产业务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用于房地产业务,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未对外实际开展商业地产经营业务,未来不存在开展商业地产经营业务的计划。

2、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房地产业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不会

以任何方式变相流入房地产业务。

3、如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存在未披露的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因此给本公司或本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部门的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且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及遗漏之处,本公司愿就上述承诺内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制造业(分类代码 C)中的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为 C27),细类为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分类代码为 C2720)。公司各项业务、产品及本次募投项目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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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文件中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本次募投项目均已完成了项目备案和环评手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同时,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涉及行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第五条规定的负面行业清单,发行人主营业务范围及本次募投项目涉及业务范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等规定对创业板定位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2016年第50号)、《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号)、《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901号)等,发行人的各项业务、产品及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不属于上述文件等相关文件认定的产能过剩、落

后类、淘汰类行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范围。

综上,本次发行满足《发行类第8号》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2)本次发行不涉及“四重大”的情形

发行人各项业务、产品及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不涉及情况特殊、复杂敏感、审慎论证

的事项;发行人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规定,不存在无先例事项;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舆情;未发现发行人存在相关投诉举报、信访等违法违规线索。

综上,发行人不存在涉及重大敏感事项、重大无先例情况、重大舆情、重大违法线索的情形。本次发行符合《发行类第8号》的相关规定。

8、本次发行符合《承销细则》的相关规定

(1)本次发行不存在违反《承销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1-1-97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适用简易程序,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召开董事会前向发行对象提供认购邀请书,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45元/股,确定本次发行的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丁志刚、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李秋菊、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鹿秀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发行人已与确定的发行对象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并在认购协议中约定,协议自双方自然人签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签署日成立,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该协议即生效。

综上,本次发行符合《承销细则》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本次发行不存在违反《承销细则》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

本次发行适用简易程序,发行人与发行对象于2026年2月5日签订股份认购合同后,已于同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确认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等相关发行事项。

综上,本次发行符合《承销细则》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

9、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的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

条件

截至2025年9月30日,王代雪先生持有公司15.18%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按照本次发行18816568股测算,本次发行后王代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4.6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10、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的情况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编制的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确认并保证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1-1-98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综上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审核规则》《适用意见第18号》《发行类第7号》《发行类第8号》《承销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发行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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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15900.00万元,拟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陆芝葆化药生产车间与智能综合仓库发行人全资子

139340.6815900.00

项目公司陆芝葆

合计39340.68159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程序置换先期投入。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在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建设陆芝葆化药生产车间与智能综合仓库,发行人已取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皖(2023)亳州市不动产权第0119759号)。化药生产车间实现年产盐酸帕罗西汀肠溶缓释片12.34万盒、盐酸普拉克索缓释片47.40万盒、盐酸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2929.75万盒、氨甲环酸片13.00万盒、枸橼

酸西地那非口崩片11.27万盒、乌帕替尼缓释片23.17万盒、米格列醇片316.90万盒的

生产能力;智能仓库建设项目拟新建智能仓储体系,为陆芝葆未来各批次药品产业化提供基本保障。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扩大产品产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化学仿制药是我国医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降低医疗卫生费用支出、提高药品可及性具有重要意义。现阶段,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中老年人患有如糖尿病、慢性精神类疾病等常见病症,促使相应品类的高端化学仿制药市场快速发展,市场需求旺盛。本项目拟新建场地,购置先进生产设备,针对盐酸帕罗西汀肠溶缓释片、盐酸普拉克索缓释片等多个品类高端化学仿制药进行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

1-1-100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施后,充分发挥规模效应,能够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填补国内相关病症领域产能缺口,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2、丰富产品布局,打造北陆药业“第二经济增长曲线”

北陆药业是专业从事对比剂制剂及原料药、中枢神经类和降糖类药品的研发、生产

与销售的医药制造型企业,为实现成为“中国医药制造百强企业”的发展目标,继续以“化药+中药”双轮驱动的业务模式,激发公司潜力,不断发展创新,逐步实现可持续发展。陆芝葆作为北陆药业全资子公司,承担了部分“化药+中药”产品面市的重要责任,本项目拟投资发展化药产业基地,通过投入先进生产线,率先实现涉及糖尿病、关节炎、神经类疾病、止血以及 ED 等多个品类高端化药产业化。项目建成后,能够丰富北陆药业产品矩阵,快速提升盈利能力以及综合竞争力,力争打造北陆药业“第二经济增长曲线”。

3、充分发挥规模效应,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随着人口老龄化和慢性病发病率的上升,市场对化学药品的需求持续增长,而化药制造业往往具有高技术含量、高技术投入,风险与收益共存的行业,如何在竞品中脱颖而出成为化药制造企业面临的难题。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产品往往没有太高的溢价空间,企业想要生存与盈利,就需要重视生产成本的把控。通过实施本项目,一方面可以通过先进的生产工艺与合理的生产布局,尽可能节省成本开支,另一方面通过充分发挥规模化效应,降低单位生产成本,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先机,赢得利润,进而提升公司产品整体竞争力。

4、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提升市场响应速度

药品制造企业建设智能仓储是满足法规要求和适应行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从法规角度看,智能仓储能够精准满足 GMP、GSP 等法规对药品仓储环境控制、批次管理、追溯体系等要求,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现阶段,北陆药业各大生产基地均独立配置仓储体系,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以及进一步降低储运过程中的风险因素,此次由陆芝葆承建的募投项目,拟通过智能仓储管理系统,实现成品自动入库、出库,提升物流配送效率及安全性,优化库存结构,降低运营成本,同时提升供应链协同能力和市场响应速度,助力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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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近些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公众对于医疗健康需求愈发强烈,而医药制造业在国家产业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因此,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用于指导医药制造业的发展,尤其是涉及到中老年慢性疾病的高端化药生产制造行业更是尤为突出。国家发布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等一系列政策提出加快创新药、仿制药审批流程以及发展新型高端化学仿制药的要求。

国家政策的不断鼓励,能够推动重大药物产业化,加快医药产业转型升级,进而提升国家医药产业整体竞争力。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要求,具备可行性。

2、深厚的研发技术经验,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基础

北陆药业深耕医药行业多年,组建了一支具备丰富技术经验的研发团队,积累涉及常见病、多发病,聚焦对比剂、内分泌、消化等领域的多项仿制药相关核心技术。与此同时,北陆药业为实现自身的战略目标以及长远的发展规划,持续整合研发资源,组建了北京艾湃克斯医药研发有限公司,以支撑北陆全面研发体系的建设。陆芝葆作为北陆药业的全资子公司,未来拟借助北陆药业以及艾湃克斯核心技术,完成项目中高端化药的研发工作。综上,北陆药业具备深厚的研发技术经验,能够为本项目的研发提供技术基础。

3、良好的生产技术基础以及强大的营销团队,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

在当前医药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行业转型升级加速的背景下,建设新的生产基地不仅是企业发展的战略需求,更是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北陆药业多年来稳定发展,已形成密云药厂、沧州分公司、海昌药业及天原药业四个生产基地并积累了丰富的生产技术以及管理经验。同时,凭借丰富的市场经验和卓越的营销能力,精准把握市场需求,快速拓展市场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确保新生产基地的产品能够迅速打开市场,实现销售增长和市场份额的提升。陆芝葆为配合实现北陆药业未来发展规划,拟投资建设亳州生产基地,用以保证高端化药产品的生产供应,与此同时借助北陆药业的生产技术基础以及管理经验,确保安全、高效实现新产品产业化。因此,良好的生产技术基础以及强大的营销团队,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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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备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为项目开展提供指导

近些年来,医药行业正朝着精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随着监管部门对药品质量追溯的要求日益严格。药品从生产、仓储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有详尽、准确的记录。

现阶段,北陆药业各生产基地均按照 GMP 法规要求独立配置了仓储体系,部分基地仓储管理体系正逐渐向智能化转变,具备成熟的管理体系与丰富的运营经验,能够为全资子公司陆芝葆智能仓储建设提供宝贵的经验与指导,为项目实施落地以及陆芝葆各批次产业化药品储运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四)项目投资预算

该项目投资总额为39340.68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5900.00万元,项目投资概算如下:

1、化药生产车间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投资项目投资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建设投资20761.4112080.95

1.1建筑工程费6106.456106.45

1.2设备购置费5690.005690.00

1.3安装工程费284.50284.50

1.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046.15-

1.5预备费634.31-

2建设期利息397.32-

3铺底流动资金6041.89-

合计27200.6212080.95

2、智能综合仓库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投资项目投资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建设投资12140.063819.05

1.1建筑工程费6339.803819.05

1.2设备购置费1376.17-

1.3安装工程费3577.36-

1.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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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投资项目投资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5预备费353.59-

合计12140.063819.05

(五)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间安排

本项目由北陆药业的全资子公司陆芝葆投资建设,化药生产车间的建设周期为36个月,智能综合仓库的建设周期为12个月,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1、化药生产车间项目

月进度序号建设内容

4812162024283236

1项目前期准备△

2建筑工程施工与装修△△

3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

4 GMP 认证 △ △ △ △

5人员招聘与培训△△△

6竣工验收及生产△△

2、智能综合仓库建设项目

月进度序号建设内容

24681012

1项目前期准备△

2建筑工程施工与装修△△△△

3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

4人员招聘与培训△

5竣工验收及生产△

(六)项目涉及的审批、批准或备案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取得安徽省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局出具的《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局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309-341660-04-01-326717),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出具的《关于<陆芝葆药业有限公司中药提取、中成药高端化药制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高环表【2025】81号)。

(七)项目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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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药生产车间项目

根据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达到正常产能后该项目预计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8.13%,投资回收期为7.33年(含建设期),项目经济效益显著,项目实施具备经济可行性。本项目经济效益的假设条件及测算过程如下:

(1)营业收入

化药生产车间项目的财务评价计算期13年,其中项目建设期3年,运营期10年。

项目拟计划从计算期第3年下半年开始投产,第7年及之后达产。不同产品的达产率不同,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T+1 T+2 T+3 T+4 T+5 T+6 T+7

1 盐酸帕罗西汀肠溶缓释片 25mg*30 片 - - 40% 75% 90% 100% 100%

2 盐酸普拉克索缓释片 0.75mg*6 片 - - 40% 75% 90% 100% 100%

3 盐酸普拉克索缓释片 0.375mg*6 片 - - 40% 75% 90% 100% 100%

15mg/500mg*6

4盐酸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40%75%90%100%100%

5 氨甲环酸片 0.5g*100 片 - - - - 60% 85% 100%

6 枸橼酸西地那非口崩片 50mg*2 片 - - 20% 50% 85% 100% 100%

7 乌帕替尼缓释片 15mg*28 片 - - - - 60% 85% 100%

8 米格列醇片 50mg*30 片 - - - 20% 50% 85% 100%

本项目达产年收入为37287.58万元,年均不含税收入29497.71万元,其具体构成详见下表:

年生产规模单价(元/单达产年收入年均收入序号产品名称单位(盒)位,不含税)(万元)(万元)盐酸帕罗西汀

1 25mg*30 片 123427.00 20.95 258.61 236.91

肠溶缓释片盐酸普拉克索

2 0.75mg*6 片 336121.00 11.74 394.51 361.40

缓释片

盐酸普拉克索 0.375mg*6

3137829.007.0497.0688.92

缓释片片

盐酸吡格列酮 15mg/500m

429297461.003.5710459.199905.87

二甲双胍片 g*6 片

5 氨甲环酸片 0.5g*100 片 130029.00 150.00 1950.44 1498.29

枸橼酸西地那

6 50mg*2 片 112661.00 17.82 200.76 171.92

非口崩片乌帕替尼缓释

7 15mg*28 片 231677.00 644.00 14920.00 11286.88

8 米格列醇片 50mg*30 片 3169031.00 28.42 9007.01 5947.52

1-1-105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年生产规模单价(元/单达产年收入年均收入序号产品名称单位(盒)位,不含税)(万元)(万元)-合计-33538236.00-37287.5829497.71

(2)增值税、税金及附加

1)增值税根据《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和《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内,固定资产按照设备购置价格(不含税价)13%的税率进行增值税抵扣。

2)税金及附加

本项目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应缴纳增值税的7%计取,年均177.94万元;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照应缴纳增值税的5%计取,年均计127.10万元;印花税按照营业收入与原辅料费用之和的7%计取,年均计11.24万元。经估算,项目年均税金及附加为316.27万元。

(3)总成本费用

1)项目年均外购原辅材料费计7953.38万元,燃料动力费包括水、电力、蒸汽等,

年均计284.86万元。各类外购原辅材料的价格,根据国内当前市场近期实际价格和这些价格的变化趋势确定。

2)固定资产折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分类直线折旧方法计算,本项目新建建筑

物折旧年限取50年,残值率取5%;设备原值折旧年限为10年,残值率5%。

3)项目摊销按照直线法,无残值率。利用原有土地使用权原值为135.01万元,按

照49年摊销;批文转移支出计入其他无形资产,按5年摊销;其他资产按5年摊销。

4)该项目定员为64人,包括管理人员、研发人员、生产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同岗

位人员工资不同,并考虑每年上浮3%。福利费按照人员基本工资的14%估算。经估算,项目年均工资总额及福利费总额为984.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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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修理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1.0%估算,年均计108.99万元。

6)其他费用包括其他制造费用、其他管理费用、其他研发费用和其他销售费用。

项目正常年其他制造费用按照营业收入的0.5%估算;其他管理费用按营业收入8.2%估算;其他研发费用按营业收入的6.4%估算,其他销售费用按年营业收入的25.0%估算。

以上均计入其他费用。

该项目年均生产年总成本费用为22636.41万元,其中:年均可变成本8238.24万元,年均固定成本14398.17万元。年均经营成本21166.58万元。

(4)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等相关规定,项目所得税税率以25.00%计算。经估算,项目年均所得税额为1636.26万元。

基于上述假设,该项目年均收入(不含税)金额为29497.71万元,年均总成本费用为22636.41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6545.03万元,年均净利润为4908.77万元。

2、智能仓库建设项目

该项目不会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及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化药生产车间项目、智能仓库建设项目新增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分类直线法计算,新建建筑物折旧年限为50年,残值率取5%;新增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残值率5%。

化药生产车间项目利用原有土地使用权按49年摊销;批文转移支出及其他资产按5年摊销。

(二)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结合化药生产车间项目的投资进度、效益测算情况、折旧摊销政策,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量化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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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项目折旧项目预计项目预计折旧摊销占折旧摊销占项目摊销合计收入净利润营业收入比重净利润比重

T+3 1948.60 7496.28 270.31 25.99% 720.89%

T+4 2355.80 16205.81 2027.01 14.54% 116.22%

T+5 2355.80 31315.41 6581.69 7.52% 35.79%

T+6 2355.80 40841.50 9073.61 5.77% 25.96%

T+7 2355.80 37287.58 6773.49 6.32% 34.78%

T+8 1048.42 35936.53 6967.91 2.92% 15.05%

T+9 641.22 31997.05 5348.04 2.00% 11.99%

T+10 641.22 30848.65 4609.98 2.08% 13.91%

T+11 641.22 30848.65 4367.29 2.08% 14.68%

T+12 641.22 30848.65 4117.33 2.08% 15.57%

T+13 641.22 30848.65 3859.86 2.08% 16.61%

根据上表结果,随着化药生产车间项目逐步达产及持续运营,项目运营期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能够覆盖上述新增折旧摊销金额,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也将逐渐减小,因此,新增折旧摊销预计不会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但如果行业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则募投项目产生的折旧和摊销的增加可能导致公司盈利下降。

智能仓库建设项目T+2至T+6各年的折旧摊销合计分别为 721.85万元,T+7至T+11各年的折旧摊销合计分别为566.31万元,金额相对较小。智能仓库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其效益将主要体现在公司子公司陆芝葆整体运营层面。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既有业务或发展战略、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用于陆芝葆化药生产车间与智能综合仓库项目。其中化药生产车间项目能够丰富公司的产品矩阵,快速提升盈利能力以及综合竞争力,打造公司

“第二经济增长曲线”;智能综合仓库项目能够满足公司高端化药产业化的储运、可追

溯的管理要求,为公司未来构建“化药+中药”综合生产基地奠定坚实的仓储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围绕主营业务开展,是基于未来发展战略及行业市场机遇而实施,与公司既有业务和未来发展战略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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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产品情况列示如下:

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内容主要产品本项目拟充分利用公司自主研发

沧州固体制剂新建的生产技术,生产“格列美脲片”,格列美脲片车间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能力达到

20亿片

钆布醇、钆特酸葡胺、考布曲本项目拟在沧州厂区预留土地范

钙、二乙烯三胺五乙酸、葡甲

围内新建原料药生产车间,扩大公胺、DOTA、依地酸钙钠、右

沧州三期原料生产司整体生产规模,钆系列造影剂上泛醇、甘氨胆酸、无水硫酸钠、项目游的原料药和化工中间体产品的

富马酸沃诺拉赞、盐酸达克罗生产,同时布局其他在研化药产品宁、盐酸罗沙替丁醋酸酯、瑞的原料药格列奈本项目拟充分利用公司自主研发

高端智能注射剂车的生产技术,新增碘海醇注射液、碘海醇注射液、碘帕醇注射间建设项目碘帕醇注射液以及碘克沙醇注射液、碘克沙醇注射液

液产能7.5亿毫升

前次募投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吡

项目 格列酮二甲双胍片、维生素 A

棕榈酸酯、右泛醇、四水合辅本项目拟通过新药物研发项目取

羧酶、甘氨胆酸、消旋α生育

新产品研发项目得相关研发品类的药品注册批件,酚、盐酸达克罗宁、富马酸伏

或原辅料登记号转为 A

诺拉生片、西甲硅油乳剂、非

那雄胺喷雾剂、二硫化硒洗

剂、氨甲环酸片本项目拟对北陆药业密云厂区现

有的科技创新基地1~3层部分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涉及

筑进行适应性装修改造,以满足研发项目建设需求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北陆药业,以公司所在地北京为营销总部,拟发展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上海、深圳、杭州、沈阳、成都、不涉及

武汉、西安、郑州、济南和南京为各地营销办事处本项目拟在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建设陆芝葆化药生产车间与智能

综合仓库,化药生产车间实现年产盐酸帕罗西汀肠溶缓释片12.34万

盒、盐酸普拉克索缓释片47.40万盐酸帕罗西汀肠溶缓释片、盐

陆芝葆化药生产车盒、盐酸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酸普拉克索缓释片、盐酸吡格本次募投

间与智能综合仓库2929.75万盒、氨甲环酸片13.00列酮二甲双胍片、氨甲环酸项目

项目万盒、枸橼酸西地那非口崩片片、枸橼酸西地那非口崩片、

11.27万盒、乌帕替尼缓释片23.17乌帕替尼缓释片、米格列醇片

万盒、米格列醇片316.90万盒的生产能力;智能仓库建设项目拟新

建智能仓储体系,为陆芝葆未来各批次药品产业化提供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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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未列示前次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由上表可知,本次募投项目内容明确、定位清晰,与前次募投项目不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况。本次募投产品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品类、满足市场进一步需求,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会新增同业竞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四)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会新增关联交易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公司已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审批权限进行了约定。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并确保关联交易的规范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五、本次发行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中的化学药品制剂制造(C2720),主营业务为化药和中药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陆芝葆化药生产车间与智能综合仓库项目”,涉及的主要产品为盐酸帕罗西汀肠溶缓释片、盐酸普拉克索缓释片、盐酸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氨甲环酸片、枸橼酸西地那非口崩片、乌帕替尼缓释片、米格列

醇片等化药产品,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此外,公司主营业务和本次募投项目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投向化药产品,投向公司主业,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的规定,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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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强化公司主营业务的优势,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一定提升,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财务结构将趋于稳健合理,经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

七、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0号)核准,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公司债券发行面值5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10775471.7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9224528.30元。

截至2020年12月11日,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本次合计不含税保荐承销费用为

945万元,前期已支付不含税保荐费用245万元)后,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49300万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48922.4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

(2020)第 110ZC00468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1-1-111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48922.45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4428.7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6852.012020年:1726.56

2021年:19028.92

2022年:3976.64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4.89%2023年:18424.33

2024年:834.36

2025年1-9月:437.96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实际投资金可使用状态日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实际投资金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期(或截止日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金额额投资金额投资金额额承诺投资金项目完工程额的差额度)沧州固体制剂新沧州固体制剂新

9600.003.003.009600.003.003.00-已终止

建车间项目建车间项目沧州三期原料生沧州三期原料生

-9597.009597.00-9597.009597.00-2024年9月产项目产项目高端智能注射剂高端智能注射剂

12100.005392.915392.9112100.005392.915392.91-2023年9月

车间建设项目车间建设项目

新产品研发项目新产品研发项目-5913.181419.50-5913.181419.50-4493.68不适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研发中心建设项

8700.001177.051177.058700.001177.051177.05-2022年12月

目目营销网络建设项营销网络建设项

4600.001575.041575.044600.001575.041575.04-已终止

目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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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3922.4513922.4515000.0013922.4513922.45-不适用募集资金变更为募集资金变更为

永久补充流动资永久补充流动资-11341.8211341.82-11341.8211341.82-不适用金金

合计50000.0048922.4544428.7750000.0048922.4544428.77-4493.68

注: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包括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341.82万元(不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和理财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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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逐步落实“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多样性,同意公司将“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下募集资金9597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变更为“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使用,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变更前承诺投资变更后承诺投资变更用途变更金额占前的募集资次募集资金净项目名称投资金额项目名称投资金额

金金额额的比例%沧州固体制剂新建沧州三期原料生

9600.009597.009597.0019.62

车间项目产项目

2、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2023年8月9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最新战略规划,确定将沧州分公司重点发展成为公司化学原料药生产基地,并决定不再扩充中药提取的产能。因此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中的中药提取相关业务进行调整,转而加大对化学原料药研发的投入,并建设相应的生产车间,进一步丰富公司的化学原料药产品线,增强产品多样性,从而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投资净额不变的情况下,将“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4年9月30日。由于“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中的中药提取相关业务已变更为化学原料药生产车间,生产内容发生变化导致相关工程施工内容变动,进而导致项目略有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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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端智能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基于高端智能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结项,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6707.09万元重新分配至新的募投项目以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5913.18万元用于“新产品研发项目”,793.9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变更前承诺投资变更后承诺投资变更用途变更金额占前的募集资次募集资金净项目名称投资金额项目名称投资金额

金金额额的比例%高端智能注射剂车

12100.00新产品研发项目5913.186707.0913.71

间建设项目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基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2023年4月已经完成,共使用募集资金1177.05万元,结余募集资金7862.52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变更前承诺投资变更后承诺投资变更用途变更金额占前的募集资次募集资金净项目名称投资金额项目名称投资金额

金金额额的比例%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700.00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177.057522.9515.38

5、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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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投资净额不变的情况下,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至2023年12月前。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其余“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北京。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完成上海、杭州两地办事处的购买,共投入1575.04万元;随着对比剂产品陆续被纳入国家集采,根据市场形势变化,综合考虑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意公司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即不再购买北京办事处,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变更前承诺投资变更后承诺投资变更用途变更金额占前的募集资次募集资金净项目名称投资金额项目名称投资金额

金金额额的比例%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4600.00营销网络建设项目1575.043024.966.18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1、对外转让或置换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情况。

2、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根据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726.56万元。本次置换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1)第 110A000036 号《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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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收益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收益情况。

4、置换进入资产的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置换进入资产的运行情况。

(五)前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1-1-117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每笔理财产品到期后均及时收回资金。截至

2025年9月30日,投资理财产品累计金额2500万元,已全部收回。

2、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节余及其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48922.45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3086.95万元,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341.82万元(不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和理财收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606.93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和理财收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9.42%。

截至2025年9月30日,节余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元)

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512903513810001专户30691934.79

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110955415610901专户15377367.48

合计--46069302.27

截至2025年12月15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类别金额(万元)项目是否已结束

一、前次募集资金净额48922.45-

二、实际使用金额44748.88-

其中: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3.00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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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金额(万元)项目是否已结束

一、前次募集资金净额48922.45-

二、实际使用金额44748.88-

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9597.00是

高端智能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5392.91是

新产品研发项目1739.61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177.05是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1575.04是

补充流动资金13922.45-募投项目终止并永久补流金额(不含利息、

11341.82-理财收益及手续费净额等)

三、待使用部分中,明确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645.66-

其中:新产品研发项目645.66否四、其他待使用金额(不含利息、理财收益及手续费

3527.91-净额等)截至2025年12月15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依法定程序变更后),除“新产品研发项目”尚未结束外,其他项目已结束(包括项目完工或终止)。“新产品研发项目”总投资额5913.1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15日项目已经使用1739.61万元,待使用部分中明确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用途的金额为645.66万元,公司承诺将“新产品研发项目”其他待使用金额3527.91万元及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理财收益及手续费净额,用于资本性支出,不得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1-119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截止日投资项目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是否达到实际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2025年备注

2022年2023年2024年实现效益预计效益(注1)1-9月沧州固体制剂新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已终止建车间项目沧州三期原料生不直接产生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产项目经济效益

投产第一年净利润7426.71万见本部分“4、

元;第二年净利润13894.87万累计实现的高端智能注射剂

15.56%元;第三年至第六年每年净利润不适用-210.2799.99525.56415.28否收益低于承

车间建设项目

20499.38万元;第七年至第十年诺累计收益每年净利润20689.82万元的原因”新产品研发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尚未完成研发中心建设项不直接产生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目经济效益营销网络建设项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已终止目不直接产生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经济效益

1-1-120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2、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

高端智能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以净利润为实现效益的口径,其计算方法为项目产生的营业收入减去对应的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并扣除所得税费用后,最终得出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效益,实际效益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3、部分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是对“格列美脲片”进行扩能生产,但格列美脲片于2020年1月进入国家集中采购,并于2020年上半年陆续执标。经审慎评估,公司现有产能可充分满足市场供应。因此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已完成上海、杭州两地办事处的购买,根据近年来市场的形势变化,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

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有利于扩大原料药供应发展需求,公司通过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策略,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该项目主要用于内部原料药供应,不直接对外销售,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新产品研发项目将加快公司在研新药研发进程,推动在研产品的尽快上市。由于药品需要完成临床试验、获得新药注册批件和生产文号后再进行商业化,还涉及产品生产、销售推广等多个领域,因此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加强技术储备。由于研发活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4、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累计收益的原因

“高端智能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的核心产品为碘海醇注射液、碘帕醇注射液、碘克沙醇注射液。在项目前期规划阶段,基于国内市场需求及业务布局,该募投项目的产品主要计划在国内市场开展销售。后续,受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调整影响,碘克沙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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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液、碘海醇注射液于2021年被纳入第五批国家集采,碘帕醇注射液于2022年被纳

入第七批国家集采。集采政策对项目的效益产生了一定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碘克沙醇注射液未中标集采,项目产能无法释放

公司的碘克沙醇注射液在第五批国家集采中未中标,因此在该批次集采的协议履行期内销售量出现明显下滑。2021年-2022年,公司碘克沙醇注射液的销售量从1790.67万毫升下降至673.40万毫升。受此影响,公司“高端智能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的产能无法释放,投入使用后未进行碘克沙醇注射液的生产,因此前募项目中该产品的效益无法实现。

随着第五批国家集采协议到期,公司积极推进各省份的接续采购工作并陆续中选。

随着接续采购订单的落地执行,碘克沙醇注射液的销售量已经逐渐恢复,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9月,公司碘克沙醇注射液的销售量分别为1276.48万毫升、2071.03万毫升和3184.58万毫升,呈稳步增长趋势,为后续“高端智能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的产能逐步释放创造了条件。

(2)集采产品的销售单价和毛利率均大幅下降

公司的碘海醇注射液和碘帕醇注射液被纳入集采后,平均销售单价和毛利率均远低于前募项目规划时的预计水平,如下表所示:

销售单价前募效益测算时的2025年

2024年2023年2022年2021年(元/毫升)预计单价1-9月碘海醇注射液1.430.790.870.930.921.33

碘帕醇注射液1.840.830.840.801.922.44前募效益测算时的2025年毛利率2024年2023年2022年2021年预计毛利率(注)1-9月碘海醇注射液57.12%14.92%20.76%20.52%19.26%45.69%

碘帕醇注射液49.33%5.63%7.34%-2.32%46.12%53.02%

注1:上述产品的预计毛利率=(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预计总收入。相关产品预计总成本包含直接材料费、直接燃料及动力费、直接工资及福利费和制造费用,其中直接材料费占比高于90%,是预计总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

因项目前期规划阶段,直接材料费以外的其他成本仅预计总数,未按单个产品进行分摊,故此处计算各产品预计总成本时,将直接材料费以外的其他成本按各产品直接材料费的占比进行分摊;

注2:上述产品的毛利率按照北陆药业单体层面的财务数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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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碘海醇注射液自2021年纳入集采后、碘帕醇注射液自2022年纳入集采后平均销售单价下降,上述因素使得产品毛利率大幅下降,低于前募项目规划时的预计水平,因此“高端智能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3)申请欧盟 GMP 认证申请导致产线未全面投产

在集采因素的影响下,为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拓展盈利空间,公司及时调整市场策略,着手拓展海外市场。自 2022 年起,公司启动欧盟的对比剂生产线 GMP 认证申请工作,于 2024 年 11 月通过产线的欧盟 GMP 认证。截至目前,因生产线投产时间较短,且前期需集中资源推进欧盟 GMP 认证的相关工作,导致生产线尚未实现全面投产,达产后的实际产量低于规划时的预计产量,具体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

前募项目的实际产量(万毫升)10889.633302.79202.59

规划时的预计产量(万毫升)75000.0052500.0030000.00

注:2025年1-9月前募项目的实际产量数据已年化。

综上所述,因碘克沙醇注射液未中标第五批国家集采导致项目产能无法释放、集采产品的销售单价和毛利率均大幅下降、申请欧盟 GMP 认证申请导致产线未全面投产等因素,公司“高端智能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具有合理性。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结论

2025年12月23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致同专字(2025)第 110A024555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我们认为,北陆药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

情况对照表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北陆药业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八、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一)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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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公开发行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09号文核准,于2009年10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17.86元,扣除发行费用3172.8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189.1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由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10月16日汇入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开立的01090879400120109071596号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京都天华验字(2009)第073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69号文核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9379843股,发行价为每股12.90元,扣除发行费用43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56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5日汇入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路支行开立的账号20000011320400007798063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

验字(2015)第 110ZC0522 号验资报告。

(二)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1)对比剂生产线技术改造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调整为新建注射剂车间与对比剂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经2010年8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和2010年8月31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项目原方案为在现综合制剂楼三层注射剂车间改造,调整后方案为新建注射剂车间,在厂区原预留土地10000平方米区域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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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厂房一座,动力车间1个,均为单层框架结构,其中注射剂车间3000平方米,动力车间200平方米。由于提高标准,投资金额比原募投计划资金4413万元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包括建设费用、进口线设备、检测仪器等投资总体增加约5385万元。项目共计投入9798万元,其中,使用募投项目资金4413万元,使用因调整研发中心建设而结余的资金108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4305万元。

(2)新建研发中心与新产品开发项目调整为改建研发中心与新产品开发项目

由于拟新建注射剂车间,原生产线所在的综合制剂楼三层在新建注射剂产间投产后则可以改造用于研发中心的使用,而不用再新建。研发中心相对投资将低于原计划108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97%。上述事项经2010年8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人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0年8月31日,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此项议案。

(3)阿戈美拉汀及其片剂项目因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而终止

阿戈美拉汀是一个具有全新作用机制的抗抑郁新药,2009年在欧洲获得上市许可,为丰富公司精神神经领域的产品,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开发抗抑郁新药—阿戈美拉汀及其片剂。南京华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南京华威”)完成了阿戈美拉汀的临床前研究工作,经与南京华威友好洽谈,双方签署协议,南京华威负责取得阿戈美拉汀及其片剂的临床批件,公司独家买断南京华威对该项目的临床前研究技术,之后由公司独立完成该项目的临床研究、工艺产业化研究、申报新药证书、生产文号和上市许可等开发工作。上述事项经2010年8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通过的《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中,计划使用超募资金990万元开发抗抑郁新药—阿戈美拉汀及其片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人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2010年8月31日,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此项议案。

2011年5月,公司接到南京华威通知,其申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审中心

的阿戈美拉汀及其片剂项目技术资料未能通过技术评审而被退审,未取得临床批件。由于项目的可行性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已无法按照预先披露的实施计划继续该项目的开发工作。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组在接到退审通知书后,对项目进行了重新评估,认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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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继续等待南京华威重新提交临床资料并获得临床批件,将至少多耗费三年时间,申报的受理等级从原来的三类药降至六类药,而且完成临床研究并取得正式生产批件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将发生变化,产品将失去上市最佳时机,市场风险增大。

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阿戈美拉汀项目的相关开发工作。2011年8月5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阿戈美拉汀项目的议案》。终止时该项目累计已投入77.64万元,尚未使用的资金912.36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36%。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项目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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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产品的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进一步的提升和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和业务规模,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能够保证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保持不变,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和影响。

(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和注册资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章程造成影响。

(三)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暂无因本次发行而拟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若公司未来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1-1-127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原业务范围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不变。项目实施后将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收入规模与盈利能力,优化产品及主营业务收入结构。长期来看,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成长提供坚实的支撑。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及总资产规模均有所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下降,财务结构更趋稳健,资金实力进一步提高。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虽然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但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存在建设周期,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短期内难以完全释放,因此短期内可能会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摊薄。但从长期来看,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步实施和效益显现,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将显著提升,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状况。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本次募集资金有效增强了公司的资金实力,充足的流动性将为公司的战略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有助于增加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会发生变化,也不会因此新增关联交易或形成新的同业竞争。

1-1-128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资金使用和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授权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资金、资产或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从而提升公司的自有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财务结构更趋合理;公司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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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向公司主营业务。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谨慎规划,并且在持续推进募投项目所涉及药品的注册工作,但是,相应药品需经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产上市,相应环节较多、周期较长,产品获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果部分品种获批不及预期,募投项目未来建成的产线通过改造可以用来生产公司已经获批的片剂化药产品。此种情境下,公司募投项目的产线面临生产替代品种的可能,由此可能对募投项目的效益产生负面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产品无法进入药品集采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主要产品,其市场同类品种已经或者未来可能会被纳入国家或省级药品集中采购范围。鉴于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未来可能发生变化,且随着我国化药仿制药市场竞争的逐渐加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产品存在无法进入国家或省级药品集采的风险,进而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收入规模及效益不达预期。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能顺利实施,将扩大公司产能,提高公司的生产管理水平,强化公司的竞争优势,但如果项目实施中出现管理和组织等方面的不达预期,将会对项目的进度和公司的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风险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但该论证是基于国家产业政策、国内外市场环境等条件所做出的投资决策,在实际运营过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上述因素存在发生变化的可能。由于市场本身具有的不确定性因素,仍有可能使该项目实施后面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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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的市场风险。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延期实施、市场环境突变或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发生,也将会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果带来负面影响。

(五)固定资产折旧增加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增加固定资产的投入,使得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扩大,并将在募投项目达产后每年计提折旧。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科学论证,但新项目产能释放、新产品开发及上市都需要一段时间,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对净利润增长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现有技术基础以及对未

来市场趋势的预测等综合因素做出的,而项目的实施则与产业政策、市场供求、市场竞争状况及技术进步等情况密切相关,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动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若因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产品销量、产品销售价格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延长或项目效益低于预期,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行业与市场风险

(一)行业监管与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的医药行业因关系到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国家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之一。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并通过国家药监部门和地方各级药监部门对医药行业进行严格监管。随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组建,相关政策法规将不断完善以有利于促进我国医药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但也可能增加医药制造企业的运营成本,并可能对医药制造企业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若公司不能根据国家的医药行业法规和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近年来,“两票制”、一致性评价及带量采购等重大行业政策的陆续出台,短期内或会加大医药企业的经营风险,仿制药企业将面临制剂产品终端价格下降的压力,亦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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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企业的研发技术实力、质量与成本管控提出了更高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碘帕醇注射液中标第七批国家集采,钆特酸葡胺注射液中标第十批国家集采,钆贝葡胺注射液、钆喷酸葡胺注射液中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十六省联盟药品集采,钆布醇注射液中标第十一批全国集采,金莲花颗粒纳入广东十六省联盟中成药集采,随着以上产品后续集采接续或其他产品进入集采目录,若集采带来的销量上升不能弥补产品的价格下降,可能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由于化药、中药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市场潜力巨大,现有的经营对比剂、降糖药、清热解毒类等药品的企业可能会进一步加大对该领域的投入,以抢占市场份额。

未来也可能会有更多的企业受利益驱动,进入与公司相同的细分行业。上述因素一方面会对行业整体的利润率水平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也会使公司在维持并进一步扩张市场份额时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或国家医保药物目录调整的风险

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或国家医保药物目录的药品可由社保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因此,列入目录的药品更具市场竞争力。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国家医保药物目录会不定期根据治疗需要、药品使用频率、疗效及价格等因素进行调整。公司制剂产品如需获得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可以被列入目录中。如公司新的制剂产品未被列入目录或已列入目录中的制剂产品被剔除出目录,则可能导致该制剂无法快速放量或者销售额出现下降。

三、经营风险

(一)产品及服务质量控制风险

由于药品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我国对医药生产企业制定了严格标准。

公司建立了涵盖从总经理到一线生产员工的质量控制组织架构,以及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按照 GMP 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但药品生产毕竟是一种质量要求高、技术要求严的生产活动,即使公司按照国家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控制制度,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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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排除因控制失误、责任人员疏忽、过程衔接有误等原因,导致公司产品质量受到影响,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二)环保及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的医药制造业务在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及其他污染物,若处理不当,对周边环境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如果公司的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规定,公司将面临被国家有关部门处罚、责令停产或关闭的可能。同时,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规定,这可能会导致公司为达到新标准而支付更高的环境保护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此外,公司也存在由于生产、存储、运输过程中的不当控制或管理疏忽、设备故障、外界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

(三)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对比剂产品、中成药产品为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相应的原材料采购量占比较高。同时由于市场上碘对比剂产品原料药的供应商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65.35%、57.06%、55.73%及62.00%,存在主要供应商相对集中的风险。

如供应商产能不足、提高原料药价格或终止与公司合作等,可能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经营。

四、技术风险

(一)新药研发风险

公司药品研发主要包括医药自主研发和医药研发外包服务。医药研发环节较多,涉及药物发现、药学研究、药物评价、临床研究、药监部门审批等阶段,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大且不可预测因素较多等特点。如临床前阶段研发未能最终进入临床试验阶段、临床试验阶段出现研发失败、新药未能获得药监部门的审批等事项都可能影响到新产品的

开发和上市,使公司新产品开发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新产品开发周期的延长及研发成本的增加。此外,如果新药不符合未来市场需求、或出现研发进度和方向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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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需求不相符、抑或新药上市后因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销售不畅,均可能影响到公司前期投入的回收和经济效益的实现,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

别为10620.22万元、18504.33万元、17027.76万元和21369.7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02%、15.46%、14.54%和15.96%。虽然公司的应收账款均按会计准则计提了坏账准备,且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但随着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受应收账款客户经营及财务状况变化等因素影响,应收账款余额可能进一步增加,因而存在形成坏账的风险。

(二)存货管理风险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7622.16万元、24485.91万元、36209.40万元和36775.10万元,存货余额较大且呈现上升趋势。虽然公司已建立严格的存货管理制度,对存货的采购、分类、验收入库、仓储、发出、盘点等方面设置了详细的规范和要求,但公司仍然可能存在存货余额较大占用资金较多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因市场大幅度变化未能及时调整导致滞销从而减值的风险。

(三)对外投资减值的风险

公司对外投资的规模通常较大、投资回收期较长,而且部分投资所涉及的新兴领域,技术迭代周期短,外部环境变化较快、风险相对较高。若公司的参股企业未来受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内部经营管理不善等因素影响,发生盈利能力下降、亏损甚至破产的情形,则可能会导致公司对外投资发生减值风险,降低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

(四)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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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的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即期回报在短期内有所摊薄。

此外,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进而导致公司未来的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平未能相应增长,则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五)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发行人于 2020 年 12 月、2023 年 11 月分别取得编号 GR202011010191、

GS202311000131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 3 年,报告期内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控股子公司海昌药业于2022年12月、2025年12月分别取得编号GR202233008324、GR202533008197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 3 年,报告期内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天原药业于2023年10月取得编号为GR202313000900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 1-9 月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在纳税年度按规定允许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实行加计扣除。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来不能通过高新技术的审核并继续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则实际执行的所得税税率上升将对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六)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4692.47万元,系公司2024年收购天原药业80.00%股权形成。若天原药业未来经营状况不及预期,公司可能面临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七)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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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6588.19万元、89071.81万元、98355.45万元和

87268.5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20.63万元、-7175.71万元、

1365.17万元和4417.69万元,公司经营业绩在报告期内存在一定波动。影响公司经营

业绩的因素包括宏观经济环境、医药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程度、原材料价格波动等,若未来前述因素出现不利状况且公司短期内无法找到有效的替代措施,将可能造成公司订单减少、产能利用率及毛利率下降等情况,影响公司收入、盈利水平,导致公司出现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六、管理风险

(一)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近年来,公司通过内生发展和外延收购相结合的发展战略实现了资产规模、人员规模、业务规模快速扩大,上述情况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不能及时有效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使之与迅速扩大的业务规模相适应,则将影响到公司的应变能力和发展活力,进而削弱公司的竞争力,给公司未来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二)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在长期的生产经营中培养了一批具有高素质的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和管理人才,公司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这些人才。公司通过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和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营造开放、协作的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氛围来吸引人才、培养人才。

但是,随着同行业人才争夺的加剧,若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销售和管理人员流失,或者在生产规模扩大之后不能及时吸纳和培养公司发展所需的人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将受到较大不利影响。

(三)内部控制不当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2024年度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于内部控制具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公司存在一定内部控制不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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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王旭邵泽慧曾妮曹芳方志刚杨颖郑斌曹纲徐国联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37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名:

郑斌曹纲杨颖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38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李森宗利匡夏思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39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名:

王代雪年月日

1-1-140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万宇豪

保荐代表人签名:

尹笑瑜刘胜利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

刘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41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签名:

金剑华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

刘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42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学兵

经办律师:

李娜孙振赵奔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1-1-143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惠琦

签字注册会计师:

梁卫丽陈晶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1-1-144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要求。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王旭邵泽慧曾妮曹芳方志刚杨颖郑斌曹纲徐国联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45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要求。

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名:

郑斌曹纲杨颖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46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要求。

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李森宗利匡夏思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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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人承诺: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要求。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名:

王代雪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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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

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过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等措施提升公司运行效率,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投资回报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认为其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随着项目的逐步达产,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得到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力争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项目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规范有效地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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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地决策,确保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将更加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相关主体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出具的承诺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规定和精神,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分别出具了承诺函,该等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鉴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就落实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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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不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

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

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实施完毕,若中国证监会等证

券监管机构做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做出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鉴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就落实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做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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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

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做

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

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1-1-152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之“发行人董事会声明”之签章页)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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