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6证券简称:北陆药业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BEILU PHARMACEU TICALCO. LTD.(北京市密云区水源西路3号)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四月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王旭邵泽慧曾妮曹芳杨颖徐国联郑斌曹纲
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名:
曹纲郑斌杨颖
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李森宗利匡夏思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目录
释义....................................................3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4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4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6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13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17
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20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2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1
第三节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意见..............................................23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23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23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24
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声明..........................................25
第六节备查文件..............................................30
一、备查文件目录.............................................30
二、查询地点...............................................30
三、查询时间...............................................30
2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释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北陆药业指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指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指特定对象发行发行股票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6定价基准日指年1月29日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购日,即2026年2T日 指月3日
《公司章程》指《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发行人与本次认购投资者分别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认购协议》指协议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致同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中伦指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股东会指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指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5年5月8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6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确认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等相关事项。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2026年3月2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48号),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由深交所受理。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2026年3月25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4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6年4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27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丁志刚、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
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李秋菊、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和主承销商于2026年4月21日向上述10家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截至2026年4月24日17:00时止,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保证金及认购资金合计
158999999.60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 2026年 4月 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6)第 110C000112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4月24日17:00时止,中信建投证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大桥路支行开立的320766254539号账户收到本次北陆药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保证金及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158999999.60元。
2026年4月27日,中信建投证券将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上述认购
股款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年 4月 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6)第 110C000111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4月27日止,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已将认购资金扣除合同约定的承销费人民币185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剩余款项总额
人民币157149999.6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本次发行总额人民币158999999.6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732040.1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
5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267959.43元,其中,人民币18816568.00元计入股本,人民币136451391.43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三)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8816568股,未超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五)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1月29日)。
6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45元/股。本次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已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六)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下,于 2026年 1月 28日(T-3日)至 2026年 2月 1日(T-1日)期间,共向 179名机构及个人投资者发出《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
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发送对象包括:截至2026年1月20日收市后前20名股东
(剔除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后的前20名股东),基金公司30家,证券公司22家,保险公司11家以及向发行人及主承销商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96家。
经核查,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未通过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2、申购报价情况
7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经发行人律师现场见证,在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期间,即2026年2月2日上午
9:00-12:00,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共收21份符合《认购邀请书》形式要求的《申购报价单》。
上述21家投资者的申报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元/申购金额是否按时足额序号发行对象是否有效股)(万元)缴纳保证金
1李秋菊9.03830.00是是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
2理有限公司-至简鲲鹏一号私7.62500.00是是
募证券投资基金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
39.703000.00是是企业(有限合伙)
7.60500.00
4陈锦7.50510.00是是
7.48520.00
5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651000.00是是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20500.00
6-共同大健康量化私募证券投7.601500.00是是
资基金7.482000.00
7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7.971930.00不适用是
8.451920.00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062630.00不适用是
7.655670.00
9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51800.00不适用是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
10合伙)-宁聚向日葵私募证券投8.21500.00是是
资基金
8.561500.00
11丁志刚8.152000.00是是
7.812500.00
9.16500.00
12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8.761000.00不适用是
8.161500.00
7.893600.00
13李天虹是是
7.694200.00
8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申购价格(元/申购金额是否按时足额序号发行对象是否有效股)(万元)缴纳保证金
7.484500.00
8.591150.00
14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是
8.281590.00
15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8.331300.00不适用是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83500.00
16宁苑配置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是是
7.48500.00
金
9.191690.00
1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595390.00不适用是
8.199120.00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62700.00
18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8.221000.00是是
基金7.481100.00
8.181000.00
19陈学赓是是
7.773000.00
20卢春霖8.08500.00是是
21刘用旭8.08500.00是是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规定,除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外,认购对象参与本次认购需在提交《申购报价单》的同时缴纳申报保证金,申购保证金为固定金额100.00万元。
经核查,除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共计6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外,其余15家投资者均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上述21家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均为有效申购。
3、投资者获配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关于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价格为8.45元/股,发行股数为1881656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8999999.60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0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9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序号投资者名称获配股数(股)认购金额(元)限售期(月)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37869853899998.106
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2355029529999992.756(有限合伙)
3丁志刚177514714999992.156
4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36094611499993.706
5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1834319999991.956
6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1834319999991.956
7李秋菊9822488299995.606
8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467457999995.256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
98284026999996.906
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272255300051.256
合计18816568158999999.60-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8816568股,未超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4、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主承销商和律师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获配投资者是否属于所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其基金管理人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10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
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其管理的参与本次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丁志刚、李秋菊为自然人,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其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无需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其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无需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5、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保荐人(主承销商)需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Ⅰ类专业投资者、Ⅱ类专业投资者、Ⅲ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保守型(C1)、谨慎
型(C2)、稳健型(C3)、积极型(C4)和激进型(C5)。本次北陆药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本次发行的 10 名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果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是
11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2 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投资者 C4 是
3丁志刚Ⅱ类专业投资者是
4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是
5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是
6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是
7 李秋菊 普通投资者 C5 是
8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是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
9Ⅰ类专业投资者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Ⅰ类专业投资者是经核查,上述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6、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经核查,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
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七)缴款通知书发送及缴款情况
公司和主承销商于2026年4月21日向所有获配投资者发送《缴款通知书》。截至
2026年4月24日17:00时止,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保证金及认购资金合计
158999999.60元,获配投资者均已按照《缴款通知书》要求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八)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
12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999999.6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3732040.1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267959.43元,其中:股本18816568.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36451391.43元。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8816568股,未超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共计10家,不超过35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法定代表人郑成武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
经营范围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6378698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企业名称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港城大道 606号创投大厦 22楼 B2201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钱宇超)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MAK4U1DH5Q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355029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3、丁志刚
姓名丁志刚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20211************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
投资者类型Ⅱ类专业投资者
丁志刚本次获配数量为1775147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4、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栋基金大厦 A座 506注册地址号法定代表人唐泳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D7TEBR46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经营范围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36094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5、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企业名称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生命人寿大厦二十三层二十四层法定代表人韩向荣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88264073
一般经营项目:无。许可经营项目: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
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生命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18343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6、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60室法定代表人严晓珺
注册资本16480.3118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062562113E
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18343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7、李秋菊
姓名李秋菊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230104************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投资者类型普通投资者
李秋菊本次获配数量为982248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8、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企业名称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450号9幢320室法定代表人李毅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MA1G5BGTXB
许可项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经营范围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94674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9、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50 号 3层 301F法定代表人么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2MA3CM213X4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经营范围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量为
82840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法定代表人吴林惠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16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经营范围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62722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经核查,本次发行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
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新增关联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成
保荐代表人:尹笑瑜、刘胜利
项目协办人:万宇豪
17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项目组成员:王啸飞、方立、柳鹏阳、杨轩、黄蔚
联系电话:010-56052377
传真:010-56160130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3号楼南塔22-24层及27-31层
负责人:张学兵
经办律师:李娜、孙振、赵奔
联系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022/1838
(三)审计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负责人:李惠琦
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卫丽、陈晶晶、尹慧萍
联系电话:010-85665298
传真:010-85665120
(四)验资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负责人:李惠琦
18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卫丽、陈晶晶
联系电话:010-85665298
传真:010-85665120
19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股份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股)(%)数量(股)
1王代雪8545348315.1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374657006.6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50000002.6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施华76532001.3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王芳流54303000.9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孙林瑞36000000.6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王宝华21310960.3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林奇20000000.3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何明14300000.2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陈锦14235000.2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合计16158727928.71--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股份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股)(%)数量(股)
1王代雪8545348314.6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374657006.4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50000002.5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施华76532001.3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3786981.1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378698
20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股份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股)(%)数量(股)
6王芳流54303000.9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孙林瑞36000000.6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张家港金创优选股权投资合
835502950.6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550295
伙企业(有限合伙)
9王宝华21310960.3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林奇20000000.3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合计16866277229.00-9928993
注:最终前十名股东持股实际情况以本次发行股份登记完毕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1881656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62873163股,仅考虑本次发行,不考虑其他因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增加至581689731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后项目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7093500.1318816568195259183.36
无限售条件股份56216381399.87-56216381396.64
合计562873163100.0018816568581689731100.00
注:最终前十名股东持股实际情况以本次发行股份登记完毕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
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陆芝葆化药生产车间与智
能综合仓库的建设。其中,化药生产车间项目能够丰富公司的产品矩阵,快速提升盈利能力以及综合竞争力,打造公司“第二经济增长曲线”;智能综合仓库项目能够满足公司高端化药产业化的储运、可追溯的管理要求,为公司未来构建“化药+中药”综合生
21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产基地奠定坚实的仓储基础。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围绕主营业务开展,是基于未来发展战略及行业市场机遇而实施,与公司既有业务和未来发展战略密切相关,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22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三节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
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
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3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为:
1、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依法可以实施。
2、本次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3、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协议》合法、有效。
4、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24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声明(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25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万宇豪
保荐代表人签字:
尹笑瑜刘胜利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刘乃生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6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律师事务所声明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李娜孙振赵奔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学兵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27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梁卫丽陈晶晶尹慧萍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28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验资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等文件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梁卫丽陈晶晶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29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号枫蓝国际写字楼 A座 7层
电话:010-62625287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0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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