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7证券简称:网宿科技公告编号:2026-048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5日以公告
的形式通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上海市嘉定区汇发路369号1号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5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伯洋先生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2495684777股。
1、出席本次股东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81名,代表
406866801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028%。其中,除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76名,代表28580864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52%。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名,代表股份256673947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84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71名,代表股份150192854股,占公司股权
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81%。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对此项议案,同意4015051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22%;反对48661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60%;弃权49544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8%。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32192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2405%;反对4866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260%;弃权49544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35%。
2、审议并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对此项议案,同意4014510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89%;反对48601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45%;弃权55554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3165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512%;反对4860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050%;弃权55554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38%。3、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4018709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21%;反对45605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09%;弃权43525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3585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204%;反对45605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567%;弃权43525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29%。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4009720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12%;反对54639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29%;弃权43075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9%。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26861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753%;反对5463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176%;弃权43075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71%。
5、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内部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01《公司董事长李伯洋先生薪酬》
对此项议案,关联股东李伯洋先生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91006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87%;反对58250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63%;弃权62854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2127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198%;反对58250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810%;弃权62854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92%。
5.02《公司董事 Hong Ke(洪珂)先生薪酬》
对此项议案,关联股东陈宝珍女士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14349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488%;反对59159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44%;弃权64264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68%。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2022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524%;反对59159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990%;弃权64264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85%。
5.03《公司董事刘成彦先生薪酬》
对此项议案,关联股东刘成彦先生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87007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49%;反对59676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21%;弃权57904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20341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941%;反对59676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799%;弃权57904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60%。
5.04《公司董事周丽萍女士薪酬》
对此项议案,关联股东周丽萍女士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51733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26%;反对57813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96%;弃权63374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8%。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21657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545%;反对5781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281%;弃权63374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74%。
6、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4019632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48%;反对45612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11%;弃权34225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36773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434%;反对45612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592%;弃权34225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75%。
除审议上述事项,本次股东会还分别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的2025年度述职报告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说明。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陈敬宇律师、祝天资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