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18证券简称:中元股份公告编号:2026-012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通过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为公司聘请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及结合委托的工作量决定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如适用)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
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夏瑞先生,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叶胜平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奕莹女士,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3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
技能、承担的工作量,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天数和相应收费标准协调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有为公司继续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2、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4关于续聘2026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次工作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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