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18证券简称:中元股份公告编号:2026-016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4:0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6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双全先生。
(六)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为表决
的股东共14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1200097股,占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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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总股本的29.0933%;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为表决的股东共10人,总计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82031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7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299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75%;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39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44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890%;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表决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2025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933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0%;反对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弃权24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18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79%;反对2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2%;弃权24670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99%。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919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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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股份总数的99.8013%;反对3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弃权24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1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46%;反对3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5%;弃权24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99%。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924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0%;反对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弃权25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1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63%;反对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4%;弃权25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33%。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878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1%;反对6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3%;弃权25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1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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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35%;反对6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31%;弃权25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33%。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878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1%;反对6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3%;弃权25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1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35%;反对6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31%;弃权25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33%。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6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70%;反对1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1%;弃权25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96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70%;反对1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41%;弃权25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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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朱双全先生、朱顺全先生、朱梦茜女士、潘
小任女士、黄伟兵先生、熊金梅女士、郑君林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134831997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30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617%;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65%;弃权25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96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55%;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57%;弃权25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89%。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朱双全先生、朱顺全先生、朱梦茜女士、潘
小任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134487997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0884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7%;反对6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7%;弃权25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13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31%;反对6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6%;弃权25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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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33%。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一)《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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