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18证券简称:中元股份公告编号:2026-004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10:00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董事会办公室于2026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财务总监黄伟兵先生、副总裁熊金梅女士、总工程师郑君林先生、
董事会秘书亢娜女士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朱顺全先生、董事尹力光先生、董事向德伟先生、独立董事余明桂先生、独立董事姜东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双全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董事会2025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审议<董事会2025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内容见年报
第三节、第四节。
本议案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此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6115192.50元,2025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15532850.7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弥补亏损后,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553285.08元。截至
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56436550.67元,合并
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28296336.01元。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53355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5-2027年)》,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此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满足分红条件后办理2026年度中期分红相关事宜。具体安排为: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末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
未分配利润孰低的100%,且不应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中期分红的授权:
(1)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上
限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根据届时情况制定具体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后,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择期完成分红事项;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2026年度中期分红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四、《关于审议<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
《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五、《关于审议<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
此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此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5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
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19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七、《关于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此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八、《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构建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中涉及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九、《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1、对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披露的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
2、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2万元/年/人(税前)。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
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人民币12万元/年/人(税前)。
(3)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在公司任职
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津贴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结合职位等级、岗位责任、履职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综合核定,按月足额发放;
绩效薪酬:以公司核定的年度目标绩效薪酬为基数,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指标最终核定发放金额。
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通过后自动失效。
本方案中涉及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十、《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此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联董事卢春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披露的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津贴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结合职位等级、岗位责
任、履职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综合核定,按月足额发放;
(2)绩效薪酬:以公司核定的年度目标绩效薪酬为基数,结合
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指标最终核定发放金额。
其他规定: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通过后自动失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卢春明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十一、《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此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卢春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鉴于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 2025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B”,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0.6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卢春明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十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此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卢春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依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37.50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0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卢春明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十三、《关于授权董事长决定并办理公司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此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安排,公司拟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的开立及贴现、保函等信贷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签署授信协议之日起一年。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
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综合授信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十四、《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及结合委托的工作量决定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十五、《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此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提请董事会发出通知,并定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
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提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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