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18证券简称:中元股份公告编号:2026-018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53355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股份完成归属,公司总股本由
485335536股增加至488710536股。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887105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审议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8871
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05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6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2026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606卢春明
201*****551尹力光
300*****804邓志刚
401*****085尹健
509*****200朱梦茜
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8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亢娜、雷子昀
3、咨询电话:027-87180718、传真电话:027-8718070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
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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