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9证券简称:硅宝科技公告编号:2025-052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14:00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商务中心
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有治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74名,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193911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87171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66名,代表股份751943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3%;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股份199887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人士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7、网络投票时间: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
1月22日0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8、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代表股份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别
(股)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有表决权股东19391156519314356599.60%5994000.31%1686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199887191922071996.16%5994003.00%1686000.84%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苏绍魁律师、宁雪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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