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9证券简称:硅宝科技公告编号:2026-021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1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起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5、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6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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