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
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年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
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
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2人,注册会计师13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4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5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四川华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审计费用包含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合计人民币110万元。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四川华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
1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江苏嘉好热熔胶有
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承诺业绩完成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四川华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认为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四川华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四川华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四川华信在2025年度执业过程中严格恪守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法定职责,按期完成公司2025年度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执业期间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审计操作规范有序,所出具的相关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准确、及时合规。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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