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ST 银江 公告编号:2026-027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3日以公告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上午9:30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4月24日09:15至下午15:00。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下午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42人,代表股份
1590978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20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9人,代表股份1128589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201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33人,代表股份462388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186%;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340人,所持股份772148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7165%。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姚成岭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
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73788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9.0318%;反对
3230273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0.3037%;弃权1057200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0.6645%。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68048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8.9957%;反对
3236173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0.3408%;弃权1055600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0.6635%。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73378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9.0292%;反对
3230213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0.3033%;弃权1061900股,占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0.6675%。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64028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9.5990%;反对
3236283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0.3415%;弃权94700股,占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0.0595%。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69338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9.6324%;反对
3230983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0.3082%;弃权94600股,占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0.0595%。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810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334%;反对32309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441%;弃权9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5%。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65288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8.9784%;反对
3238283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0.3540%;弃权106210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6676%。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61948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8.9574%;反对
3234463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0.3300%;弃权1133700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0.7126%。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736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426%;反对32344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892%;弃权11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2%。
8、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41118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0.0836%;反对
3159183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9.8569%;弃权94800股,占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0.0596%。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27638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9.3703%;反对
3175963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9.9623%;弃权1061800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0.6674%。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393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933%;反对31759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315%;弃权106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51%。
1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28628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4.7793%;反对
3170783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4.3723%;弃权1103700股,占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0.8484%。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联股东山东宝泽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403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062%;反对31707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644%;弃权110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9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刘入江律师、蒋瑶玉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