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6年3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临时于2026年3月9日以直接送达或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3名。因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紧迫,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吴思聪先生主持。
经全体独立董事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能更好地满足公司日常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本次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思聪孙建科赵平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