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2证券简称:吉峰科技编号:2026-011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
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南神宇”)计划自2025年11月11日至2026年2月1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827211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00%)。
近日,公司收到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其前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于2025年11月17日至2026年2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49339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00%。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8.96%减少至7.96%,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元/股)(股)(%)
王新明8.4820000000.40
王红艳集中竞价2025.11.17—2026.2.108.4529339000.59
山南神宇0.000.000.00
合计——49339001.00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占总股本
股数(股)股数(股)
例(%)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442751158.96393412157.96
王新明、王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42751158.96393412157.96
艳、山南神宇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二、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信息披露义务人业(有限合伙)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片港通北二路219号、山南住所市徽韵科技文化中心15层22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1月17日—2026年2月10日
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于2025年11月17日至
2026年2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49339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00%。本次权益变动后,王新明先生、权益变动过程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由8.96%减少至7.96%,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吉峰科技股票代码300022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A股 493.39 1.00
合计493.39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选)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股数(股)()(%)
合计持有股份442751158.96393412157.9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42751158.96393412157.9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王新作出的承诺、意向、计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
划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8272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
计划减持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2026年2月10日。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
士、山南神宇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事项与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为股东个人
正常减持行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1、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