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2证券简称:吉峰科技编号:2026-045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南神宇”)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山南神宇系王新明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与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为一致行动人。
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计划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8272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
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
2、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总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红艳193917063.92%
王新明190365893.85%
山南神宇9129200.18%
合计393412157.9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减持原因:自身财务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及占比例: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827211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3.00%。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5月22日—2026年8月21日)。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
股份变动事项的,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王新明先生及王红艳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已经履行或正在
履行的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以来的所有承诺如下: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正常履行发起人
创业板上市时保证不存在与中,承诺方首次公开发和股关于同业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同2009年10严格履行承
行或再融资东:王竞争的承长期
或类似的业务;保证在公司成月30日诺,未出现时所作承诺新明、诺功上市后避免对股份公司及违反承诺的王红艳其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情形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首次公开发王新
股份限售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2009年102009年10月30日—2012年行或再融资明、王
承诺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月30日10月30已履行完毕日时所作承诺红艳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十首次公开发王新
股份限售个月内,不全部转让其持有的2009年102009年10月30日—2014年行或再融资明、王已履行完毕承诺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月30日10月30日时所作承诺红艳行的股份。西藏山南神宇收购报告书创业投
或权益变动资管理股份减持自2014年12月5日起,未来2014年122014年12月5日—2015年
125124已履行完毕报告书中所合伙企承诺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月日月日作承诺业(有限合
伙)王新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的
股份限售2015年72015年7月10日—2016年1其他明、王股票,承诺期自2015年7月承诺月10日月9已履行完毕日红艳10日至2016年1月9日。
如果因第三人主张权利或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而致使公司经营场所租赁关系无效或出
现任何纠纷,导致子公司需要首次公开发
另租其他房屋或土地而进行2009年102009年10月30日—2021年行或再融资王新明其他承诺已履行完毕
搬迁并遭受经济损失、被有权月30日3月2日时所作承诺
政府部门罚款、或被有关当事
人追索的,承诺人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子公司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予以足额补偿。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董监高股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2009年10行或再融资王新明份限售承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30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六个月内已履行完毕月日时所作承诺诺并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承诺:1、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
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
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
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
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关于摊薄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即期回报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再融资时所62020年82020年8月29日—2022年7王新明采取填补、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298已履行完毕作承诺月日月日
措施的承本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诺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
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
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本人承诺:1、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
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
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
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
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关于摊薄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即期回报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再融资时所2024年22024年2月27日—2024年5王红艳采取填补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已履行完毕作承诺月27日月6日
措施的承本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诺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
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
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王新
股份限售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2015年72015年7月10日—2016年1其他明、王承诺票。月109已履行完毕日月日红艳确保吉峰科技2020及2021收购报告书年度经审计的息税前利润为或权益变动2020年8王新明业绩承诺正数,若未完成,收购方有权292020-2021年度已履行完毕报告书中所月日随时调整吉峰科技的管理层作承诺和管理模式。
委托期限为委托生效之日起至以下3个时间点中的较早
王新者:(1)特驱教育全资子公
明、王司四川五月花拓展服务有限
红艳、与四川特驱教育管理有限公公司认购吉峰科技发行股份
西藏山司(以下简称“特驱教育”)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收购报告书
南神宇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日;(2)特驱教育根据《股或权益变动表决权委2020年8创业投持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29份转让协议》的约定经受让王已履行完毕报告书中所托承诺月日
资管理撤销地委托给特驱教育行使,新明、王红艳、山南神宇所持作承诺合伙企并承诺不会通过任何方式谋有的吉峰科技一定数量的股
业(有求公司实际控制权。份并成为吉峰科技第一大股限合东之日;(3)特驱教育以其伙)他方式(包括二级市场增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成为吉峰科技第一大股东之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新明先生及王红艳女士、山南神宇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的情形,但存在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规定,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减持计划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存在
破发的情形下不得披露减持计划。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山南神宇系王新明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与王新明先生、王红艳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前述情形不影响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
(三)本次减持计划为股东正常减持行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进展情况,督促上述减持主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减持计划最终是否按期实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因此也存在是否如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