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本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如下:
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公司结合客户信用和信用期限、最近五年应收款项的客户、账龄结构和回款情况,对应收款项的预期损失率进行了审慎评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说明。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