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2证券简称:吉峰科技公告编号:2026-022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的变更内容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批准,对会计估计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变更。
(二)会计估计的变更原因及依据
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结合客户信用和信用期限、最近五年应收款项的客户、账龄结构和回款情况,对应收款项的预期损失率进行了审慎评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估计的变更日期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批准,确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为2025年10月1日。
(四)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估计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变更前后情
况对比如下:账龄变更前预期信用损失率变更后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1%2%
1-2年7.5%10%
2-3年15%25%
3-4年30%45%
4-5年50%60%
5年以上80%100%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故对以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对公司日后财务情况有一定影响,2025年度具体影响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经审查,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
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