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2证券简称:吉峰科技编号:2026-014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3月2日15时0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3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港通北二路
219号,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李勇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8人,代表股份454863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93674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4人,代表股份6118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8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5人,代表股份61451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4人,代表股份6118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80%。
(三)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议案:1.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36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10%;反对3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0%;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95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077%;反对3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77%;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2.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会议采用非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了各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子议案: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19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32%;
反对3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26%;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8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278%;反对3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51%;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1%。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通过。子议案: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17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88%;
反对3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0%;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6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953%;反对3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77%;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1%。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通过。
子议案: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17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88%;
反对3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0%;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6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953%;反对3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77%;弃权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1%。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通过。子议案: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869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31%;
反对59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95%;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27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563%;反对59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90%;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7%。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通过。
子议案: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11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56%;
反对3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26%;弃权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0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976%;反对3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51%;弃权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73%。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通过。子议案:2.0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11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56%;
反对3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0%;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0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976%;反对3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77%;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7%。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通过。
子议案:2.0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31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95%;
反对3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26%;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90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231%;反对3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51%;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通过。子议案:2.0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21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78%;
反对35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88%;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0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620%;反对35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388%;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3%。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通过。
子议案:2.09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33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39%;
反对3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26%;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92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556%;反对3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51%;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3%。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通过。子议案:2.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13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11%;
反对3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26%;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2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383%;反对3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51%;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6%。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3.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31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95%;
反对3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0%;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90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231%;反对3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77%;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3%。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议案:4.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30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78%;
反对3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26%;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9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101%;反对3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51%;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8%。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5.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30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78%;
反对3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0%;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9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101%;反对3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77%;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3%。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6.00《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30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78%;
反对3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26%;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9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101%;反对3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51%;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8%。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7.00《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30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78%;
反对3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0%;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9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101%;反对3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77%;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3%。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8.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30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78%;
反对3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0%;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9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101%;反对3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77%;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3%。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9.00《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32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24%;
反对34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24%;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91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442%;反对34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35%;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3%。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10.00《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30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78%;
反对3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26%;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9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101%;反对3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51%;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8%。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11.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30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78%;
反对3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0%;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89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101%;反对34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77%;弃权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3%。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通过。
就本次股东会议案的审议,无关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或参与表决,不涉及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刘浒律师、阮婧怡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