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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德股份欲豁免二股东不谋求控制权承诺 深交所发函追问合理性

中国证券网 2021-04-01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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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宝德股份二股东早年立下的承诺遭变数,深交所第一时间予以关注。31日晚间,宝德股份关于豁免中新融创继续履行维护赵敏、邢连鲜实际控制人地位及不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承诺事宜收到社交所关注函,焦点问题集中在豁免承诺的合理性及合规性等方面。

关注函的第一个问题是豁免中新融创相关承诺是否合理。据披露,宝德股份于2015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新融创持有的庆汇租赁90%股权,中新融创于2015年3月做出承诺不谋求公司控制权。现因公司实控人赵敏及其一致行动人邢连鲜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合计减持公司12%-20%股份,且前期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显示赵敏将转让公司17.5%股权,基于上述客观情况变化,公司认为中新融创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已不存在继续履行的客观基础及前提条件。

同时,监管部门注意到,公司于3月25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显示,拟降低本次重组中标的公司的收购比例,但仍保证本次收购完成后对标的公司的控股地位。

据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前述方案调整是否将相应调整赵敏向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转让公司股权的比例,结合其整体减持计划进一步说明中新融创不谋求公司控制权承诺不再具备客观基础的原因及合理性。

另外,监管函还关注到承诺豁免的合规性问题。具体来看,监管部门要求公司说明本次承诺豁免、审议程序及发表意见情况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五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7.4.8条要求,并要求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要求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豁免承诺的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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