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3 证劵简称:*ST 宝德 公告编号:2022-046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出现未通过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00;
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2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秦岭大道西付6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伟先生。
6、出席情况:
⑴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23人,代表股份1172457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0905%。
其中: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名,其中5名股东通过网络方式投票,其余4名股东通过现场投票,该等4名股东代表股份9031382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28.57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9人,代表股份269319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5199%。
⑵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21人,代表股份280212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86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数1089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4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9人,代表股份269319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5199%。
⑶公司董事王伟先生、独立董事王汕先生以现场参会方式出席了会议,其余董事通过腾讯会议的方式出席了会议;监事周增荣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参会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余监事、聘请的法律服务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孟迪律师、田沈媛律师通过腾讯会议视频见证的方式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未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2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161%;反对
115586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850%;弃权23320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89%。此议案未获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883%;反对263622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795%;弃权
23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22%。
2、审议未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7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309%;反对
1153369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20%;弃权2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71%。此议案未获通过。
2/5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7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5.9872%;反对261124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880%;弃权
23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247%。
3、审议未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6%;反对117071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6%;弃权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此议案未获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35%;反对278472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90%;弃权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5%。
4、审议未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96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18%;反对
114943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60%;弃权34260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22%。此议案未获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951%;反对25718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7823%;弃权
34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26%。
5、审议未通过《2021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06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612%;反对
1147871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030%;弃权39370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58%。此议案未获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6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691%;反对25562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2259%;弃权
3/53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50%。
6、审议未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7%;反对1171229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此议案未获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82%;反对278984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164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1.1667%;反对
21772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5702%;弃权30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30%。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1982%;反对21772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7012%;弃权
30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006%。
8、审议并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5522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0858%;反对
25225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5149%;弃权46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93%。此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2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069%;反对25225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222%;弃权
46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09%。
4/5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孟迪律师、田沈媛律师见证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